第1章 重回 第2章 听话乖宝宝 第3章 重活一次,不会再重蹈覆辙 第4章 福娃 第5章 惊人的记忆力 第6章 保姆小姐姐 第7章 面试小保姆 第8章 悠然的稚童时光 舒兰最终还是去当教练了。 当然,前面的几天时间,她认认真真地观察了袁飞燕带李乘欢的进展情况。 实在是比她想象得还要顺利! 早上大约到了上班的时间,袁飞燕就如约来家里了,舒兰便将孩子交给她来带。 第一天,为了确认李乘欢是真的可以独立生活,她会假装带上包,跟李乘欢道别,说:“今天妈妈要出去工作,乘欢跟飞燕姐姐玩好不好?” 李乘欢在心头暗暗发笑,然后没心没肺地说:“去吧去吧。” 舒兰一阵无语,虽然这是她想要的结果,但儿子真的一点都不留恋自己,还是让她感到有些难言的惆怅。 女性特有的敏感甚至让她忍不住想到将来这小子叛逆了,长大了,娶老婆了,大概就再也不管自己了,于是更生难过。 好在这时,李乘欢又屁颠儿屁颠儿地跑过来,亲了妈妈一口,认真地说:“妈妈注意安全!” 看到这一幕,不仅是舒兰愣了愣,旁边的袁飞燕更是目瞪口呆。 带过小孩子的人大抵才能明白,3岁左右的小孩子,几乎难以看到他们会为别人着想的场景,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子大都以自我为中心,最多就是哭哭闹闹,说想某某人。 仅仅是一句简单的“注意安全”,已经让舒兰感动得稀里哗啦,觉得自己受那么多罪生下这个宝宝,值了! 当然,舒兰离开房子以后并没有走远,只是待在邻居家里偷偷关注李乘欢。 除了李乘欢,她还同时观察着袁飞燕。 毕竟一个高中生,没有什么带孩子的经验,虽然说工作的内容没有多么复杂,但毕竟是跟小孩子打交道,需要足够的耐心和细心,说到底,她还是不怎么放心的。 不过两天的观察下来,舒兰还是放心下来了。 袁飞燕这个小姑娘比自己想象中得要靠谱多了,几乎一刻不离地跟着李乘欢,这是一个手机还只能拨打电话的时期,智能手机没有普及,也没有多少娱乐,人的注意力总需要找一个地方发泄,袁飞燕便耐心地找来几本学前教育的书,教李乘欢认识。 几天后舒兰确定没有问题了,这才终于下定决心去县篮球队当教练了。 家里便只剩下了袁飞燕和李乘欢两个人。 没有老妈和老爸的生活对于李乘欢来说倒是没有太大的区别。 活动的范围一开始只能局限在家里,老爸老妈不在了,他当然也就懒得故意演出一副很黏人的样子,一个人躲在属于他的角落里专注地做自己的事情。 舒兰和李临岸创造了不错的物质条件,至少玩具这方面从来没有断过,除了老爸老妈,还有一些到家里做客的阿姨叔叔,都会给他买一些玩具礼物。 李乘欢虽然有一个成年人的灵魂,但是男人至死是少年,更何况前一世他没有一个正常的童年,这一世幼稚一点,也没有什么关系。 当然,也不是对什么玩具都感兴趣的,变形金刚一类的玩具,他会整整齐齐地收拾好放在属于他的玩具箱里,而类似魔方、孔明锁一类的益智玩具,就会坐在那里玩上很久。 这一点是袁飞燕都十分羡慕的,她小时候哪里有那么多玩具呢! 见李乘欢也不搭理自己,袁飞燕默默地凑过去观察,见他一脸认真地玩弄一个魔方,她的表情再次呆了呆。 李乘欢当然没有搜过任何的教程了,所以魔方这玩意儿对他来说还是挺难的,只能一点一点地自己摸索还原的方式。 不过这反而增加了游戏的趣味。 这需要时间,而小孩子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成为一个幼儿并不见得是一件痛快的事情,一方面从身体机能的成熟期回到什么都做不了的幼儿时期有落差,另一方面就是你会震惊地发现,时间真的好多! 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不用做,再不找点事情做,那可能会把人憋疯。 如果年龄再大一点,还可以抱着一本书读一下午,可是现在太小了,那样的事情在成年人眼中总显得有些诡异,而魔方这样的玩具就挺好,自己研究琢磨,既不会让大人觉得奇怪,也能打发无聊的时光。 而李乘欢玩得津津有味,逐渐看呆了袁飞燕。 一面……两面! 他他他……竟然真的还原出来了两面! 魔方这玩意儿袁飞燕小时候也玩过,但如果没有看过教程,能还原一面已经很厉害了,她小时候玩了两三天就觉得无聊,不再碰了。 现实中,还没见过能还原一面的人呢! 可是这个小孩子,一个三岁的小孩子,竟然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弄好了两面? 袁飞燕眨巴眨巴眼睛,蹲下来盯着李乘欢手里的魔方一阵,说:“承欢啊,这个魔方谁教你的?” 李乘欢抬头看了看袁飞燕,暗自好笑,他当然知道自己做的一些事情在成年人眼中显得夸张了,不过都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李乘欢说:“爸爸。” “爸爸教你的?” “爸爸买的!” “哦……” 说了等于没说。 袁飞燕迟疑了一下,说:“能不能让姐姐试一下?” 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窗户大开,微风轻抚,十分凉爽,窗外虫鸣不断,干净的天空,时间慢慢悠悠地流动。 李乘欢有些想要逗一逗眼前这个看上去呆呆的高中生,就奶声奶气地说:“姐姐,要六面!” 袁飞燕愣了愣,“啊?六面?你是让姐姐还原六面吗?” 李乘欢点点头,把魔方拧乱,塞给了袁飞燕。 袁飞燕愣了愣,坐下来,皱着眉头,迟疑地看了一眼李乘欢。 小男孩儿睁大了眼睛,眼神满是期待,让袁飞燕不忍拒绝。 试试吧…… 袁飞燕皱着眉头,开始拧动魔方,时不时地皱皱眉。 李乘欢见袁飞燕入坑了,在一旁耐心地看了会儿,就舒舒服服地躺在儿童垫上眯起了眼睛。 盛夏的风从窗外吹进来,清河县并没有那么热,不多时又下起了雨,将世间万物的杂音屏蔽。 倔强地玩弄魔方的少女眉头紧锁,一旁仰面躺在儿童垫上的稚童翘起二郎腿,小脚轻甩,让人忍俊不禁,嘴角微微上扬,悠然地睡着了。 雨声淅沥。 第9章 姜云妙 第10章 玩伴 第11章 道别 第12章 带孩子是讲究方法的嘛 第13章 运动天赋 当李乘欢再大一点的时候,舒兰开始尝试培养李乘欢的一些兴趣爱好。 这件事说来其实有一些好笑。 在舒兰这一代人或者稍小的一个年龄段的人小时候,电视上经常播放一些反对填鸭式教育的电影或者电视剧,“释放孩子的天性”“快乐更重要”一类的思想盛行。 那种乖巧的,练钢琴的少女,形象美好却闷闷不乐,大抵是渴望自由的化身,调皮贪玩但“快乐”的小男孩往往是主角,要对抗逼着少女练钢琴的父母……那种父母,实在是过于经典的反派形象。 很难说清楚这种主流观念的大行其道真正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它的确影响了很多人的思想观念。 但是直到自己有了孩子,才会觉得这种观念是放屁。 可以去问问曾经那些所谓被“逼着学习兴趣爱好”长大的人,稍有成绩的,有几个是后悔的? 特长这种东西,哪怕作为兴趣爱好也总该是利大于弊的。 其他的好处自然不必多说:更容易交到朋友,长大以后可以消磨无意义的时间,在很多场合可以成为光环中心的那个人,增长自信心……种种种种。 所以,舒兰希望培养李乘欢的某一个方面的特长。 但毕竟是第一次做母亲,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便向身边一些人请教。 不少人给出了答案。 “培养兴趣爱好么?可以鼓励孩子尝试新事物。” “得花点钱,要买些东西,为孩子提供适合年龄的教材和工具,音乐乐器、运动器材等,要让他感兴趣,至少要让他先接触一些东西。” “互动!当然是互动!最重要的就是互动了!与孩子一起参与活动,我的孩子喜欢打台球,我每天跟他一起打台球……” “嗯……我的观点是,鼓励,如果孩子对某个领域感兴趣,那么就要经常鼓励他,让他们感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和鼓励,增强自信心和兴趣。” 李乘欢在家里能够接触到的最多的东西就是绘画了,毕竟他老爹就是个很厉害的美术老师。 但是舒兰观察过,李乘欢似乎对绘画并不感兴趣。 当然,这是一个小误会,李乘欢其实是挺喜欢绘画的,那件事在他看来其实挺酷的,只是他觉得自己在绘画这件事上没有什么天赋……重生时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天赋在记忆力和运动能力方面,所以他不想在绘画上浪费时间。 而舒兰自然认为李乘欢是对画画不感兴趣了。 那么,自己是搞体育的,或许可以尝试一下培养孩子的运动特长。 舒兰自己是一个协调性极为出色的人,出身农村的她,二年级寄宿在学校时,因为看了艾弗森打篮球,觉得他运球的动作很漂亮,便突然对篮球产生了兴趣,随后花了一段时间玩篮球,想象着艾弗森的动作,竟然没过多久运球运得有模有样。 某一节体育课上,她和一帮男孩子打篮球玩儿,晃翻了一个男生,被体育老师注意到了,后被层层推荐,才一步一步地去了省队。 她是身高太矮了,一米七六,否则以她的球技,甚至有望进国家队。 回想起自己喜欢上篮球的过程,舒兰决定带李乘欢去球场熏陶熏陶。 自李乘欢从乡下外公外婆哪里回来以后,刚好也进入了她的训练营冬训的时间。 舒兰便带着他去球场。 李乘欢其实也是有些兴奋的,毕竟他深知自己的天赋中,体育天赋遥遥领先。 感谢老妈的基因! 到了篮球场,舒兰当然不可能一直守着他,便给他一个小号的篮球,让他在球场边玩儿。 篮球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还显得太大,不过不影响他津津有味地看那些训练营的孩子们打球。 舒兰创办的训练营孩子年龄不一,从刚刚培养兴趣爱好的小学生到高中即将参加体考的体育生都有,十分热闹。 不少人都看到了球场边那个抱着篮球的小不点,也大概猜出来他和舒兰的关系。 就在这时,一个大叔也注意到了李乘欢。 这个大叔名叫张伟亮,也是清河县的一个体育名人,和舒兰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不过他不是搞篮球的,而是一名MMA运动员,在这个国内对MMA还不怎么熟悉的时期,没有团队,没有教练,成为第一个登上UFC舞台的国人,真正意义上的孤胆英雄。 他的名字没有多少人知道,实际上这个时期,国内看关注和了解综合格斗的人太少了,也赚不到什么钱,他退役以后便平平淡淡地回到清河县,过起了悠闲的生活。 他注意到李乘欢,是因为李乘欢此时跪坐在篮球上,时不时将小腿翘起来,整个腿部悬空,仅仅靠着手臂和膝盖支撑身体的平衡。 维持几秒钟,双脚才回到地面。 看到这一幕,张伟亮不由得眼前一亮。 很多人对体育天赋没有什么直观的感受,其实是很好判断的,大抵可以从四个层面来观察小孩子的运动天赋。 平衡能力,大肌肉能力,小肌肉能力,协调性。 仅仅从李乘欢下意识的动作来看,他至少有不错的核心躯干控制能力! 而核心控制力,对任何一个运动项目来说都是基础! 张伟亮主动搭讪,“小朋友,你是谁的孩子啊?” 李乘欢抬头看了一眼张伟亮,想了想,说:“我是我妈妈的孩子。” 张伟亮表情一僵,哈哈一笑,点点头,说:“你叫什么名字呢?” 李乘欢感觉这个大叔没有恶意,而且既然出现在这里,肯定是妈妈的熟人,便有心逗逗他,就说:“妈妈说,不能陌生人说话。” 张伟亮觉得这个小不点很聪明,心声喜爱,从兜里掏出来身上的零钱,一张一百的,三张一块的,拿着三张一块的说:“你跟我说话,我给你这个买糖吃。” 李乘欢想了想,说:“叔叔你真好!但妈妈说,不能跟别人要东西。” 张伟亮越发喜爱,这孩子真有家教,就说:“没事,叔叔给你。” 李乘欢装模作样犹豫了一下,指了指红色的那张,说:“那……那我要一张就好了,我喜欢红色的。” 张伟亮微微一怔,随后哈哈大笑,说:“也行啊,那我们做个游戏,做完了就给你这张红色的好不好?” 李乘欢点点头:“好。” 张伟亮指了指旁边,那里是一个台阶看台,第一排有木制的栏杆,栏杆面有五六厘米宽,“你如果能站在上面从那里走到那边,叔叔就给你这张红色的好不好?” 李乘欢看了一眼,痛快地答应下来:“好!” 随后,张伟亮就把李乘欢抱上了栏杆。 李乘欢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困难的,他有与生俱来的强大平衡能力,再加上此时个子小,重心低,十分轻松地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而张伟亮一直小心翼翼地张开双手保护他,随着李乘欢的脚步移动,他的眼神越发明亮起来。 平衡木,是最直观能够看出小孩子协调性和平衡能力的东西! 别看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李乘欢表现出的淡定从容,已经胜过张伟亮见过的绝大多数人! 再加上刚才这小崽子不经意间跪在篮球上展现出的身体控制能力…… 天赋不错啊! 事后,张伟亮大方地把那一张一百地钞票给李乘欢。 但李乘欢却摇了摇头,奶声奶气地说:“叔叔,我逗你玩呢,我不要你的钱。” 张伟亮笑眯眯地说:“没事,我还给自己留了三张呢!” 李乘欢呼呼一笑,“叔叔你是大笨蛋吗,三张一块钱也没有一百块大呀!” 张伟亮一愣,随后顿时嘴角微微抽搐。 此时,舒兰忙碌完了慢吞吞地走过来,张伟亮微微一笑,“舒兰妹子,这小家伙是你的孩子?” “是我的孩子呀!” “我跟你商量个事……”张伟亮微微一笑,缓缓开口。 第14章 转瞬少年,赢在起跑线 第15章 温柔哥哥 今天是周末。 给李曦霞换好了尿片,李乘欢喜欢把孩子抱到那块他曾经用过的儿童垫子上做会儿游戏。 这个时候,舒兰就能安心地自己做一些事情。 这段时间她终于不用再那么忙碌了,搞的篮球训练营有声有色,已经在清河县搞出了名声,一开始是自己又当教练又当老板的,现在曾经的学生都可以执教了。 只是她这个老板也不怎么挣钱,训练营赚到的钱刚好收支平衡,不过她也不在乎这个,对她来说这更是一份爱好。 因为李乘欢的原因,她虽然是一个母亲,但在带孩子这方面的能力上一直不怎么好,前面是因为李乘欢把她哄废了,后面是因为李乘欢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妹妹的责任。 此时,舒兰坐在沙发上织毛衣……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毛衣曾经她给李乘欢织,但是一直到李乘欢都长大了也没织出来,现在刚好加把劲,给妹妹。 舒兰看了一眼李乘欢。 此时李乘欢拿着写了英文的卡片,一张一张地教李曦霞认识。 “这个是apple……” “唉破……” “苹果。” “平谷……” “这个是Music……” “喵……呼呼呼……”李曦霞不知道为什么就欢快的笑了起来,仿佛听到了很好笑的笑话,捂着嘴巴乐个不停。 李乘欢十分宠溺地摸了摸妹妹的脑袋。 李曦霞真的很可爱啊,而且也很聪明,一天天长大,前面几周,她说话还怎么清楚,这两天时间已经可以十分流畅地说话了。 李乘欢至今都记得妹妹第一次叫自己哥哥时的场景,那是一种血脉相连的美好体验。 看着这一幕,舒兰心情十分温暖。 对于许多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来说,能让他们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看会儿孩子,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小男孩儿往往都比较闹腾,而且很难在家里待得住。 然而李乘欢不仅会温柔耐心地带妹妹,而且看上去十分享受这个过程。 这才是最让人不可思议的。 别说是这孩子,就是自己,或者老公,在带孩子的时候也不会像李乘欢那般……享受吧? 舒兰哪里知道,前一世大部分时间都躺在病床上忍受着病痛带来的折磨,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都接受着最严苛的磨练,早已经将他的心性磨得很平很平。 对于他来说,这一世最大的金手指,不是重生带来的信息差,而是前一世的苦难带来的对生活的理解,强大的共情能力,以及不易表现出来的对痛苦的承受能力。 相比之下,照顾孩子才需要多少耐性呢? 舒兰微微叹了口气,他这个儿子真的是哪里都好,就是那件事,他说什么都不肯听自己和老公的。 可是自己能怪罪他任性吗? 李乘欢一直跟李曦霞玩,当然,这个过程对于他来说其实也是一种消遣,只有从带孩子身上找到乐子了,你才容易坚持下去。 他时不时地逗一逗妹妹,恶搞一番,哄哄李曦霞,很快就把孩子忽悠得筋疲力尽。 李曦霞打了两个大大的哈欠,眼角都露出了晶莹剔透的泪珠,眼皮子也开始打架了。 李乘欢就问李曦霞:“要不要去睡会儿觉觉呀?” 李曦霞一听,尽管眼皮子沉重,却是一把抱住了哥哥的大腿,脑袋咕噜咕噜地摇了起来。 李乘欢哈哈大笑,说:“那我们换个游戏好不好?” 李曦霞疑惑地问:“换什么游戏?” “我们都是木头人,还记得怎么玩吗?” “嗯!就是说了不能动就不能动了!” “那你准备好了吗?” “好!” “不许动!” 李曦霞兴奋地憋住笑,一动不动,但是眼皮还是在一眨一眨。 李乘欢就严肃地说:“眼皮子动了哦!妹妹你输了!” 李曦霞顿时急了,“嗯嗯……不要!重新再来一次!” “那好,这一次眼皮子不能动了哦!不能眨眼睛!” 李曦霞眼珠子一转,露出得意的笑容,说:“我保证不眨眼睛!” 然后,在下次李乘欢说“开始”的时候,李曦霞闭上了眼睛。 哼哼,这样就不会眨眼睛了吧。 李乘欢脸上露出笑意,很快李曦霞的呼吸变得均匀,身体也松软下来。 舒兰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好家伙,还能这么哄孩子睡觉的? 李乘欢小心翼翼地把李曦霞抱起来,回了房间。 妹妹现在是跟他睡一个房间的,因为老妈根本哄不了她睡觉,而李曦霞每次跟他在一起,要不了多久就能睡得很沉了。 将李曦霞的被子盖上,李乘欢盯着妹妹可爱的脸蛋,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随后亲了她一下,才缓缓离去。 舒兰忍不住给李乘欢伸出一根大拇指:“我儿干的漂亮!来给妈妈亲一下。” 李乘欢哭笑不得,有时候他真的会疑惑,眼前这个俏皮的女人,真的是前一世含辛茹苦照顾了自己十几年的女人吗? 脑子里两个人身影差异太大,但似乎又十分统一,渐渐融合。 舒兰将那个快要完成的毛衣拿在手上,对李乘欢挥了挥:“你说,妹妹会喜欢这个毛衣吗?” 李乘欢有些幽怨地哼了一声:“这个不是当初给我织的嘛……织到一半……你什么时候又翻出来了?” 舒兰打个哈哈:“谁让你长得那么快呢?发育的太好了,嘻,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啦。” 李乘欢点点头,“妹妹肯定会很喜欢的。” 舒兰说:“有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待会儿你打算做什么?”舒兰随口问了一句:“要去爷爷那儿吗?” 李乘欢点点头:“要的,毛笔宣纸那些东西都在爷爷家呢。” 舒兰欲言又止,迟疑了一下才说,“那行吧,你路上注意安全。” “嗯。”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舒兰微微一笑:“应该是妙妙和轩轩来找你了吧?” 李乘欢干笑一声,“妈,你别叫的那么别扭好不好,就叫他们名字吧。” 舒兰嘿嘿一笑,说:“去吧去吧。” 等李乘欢走后,舒兰准备去打个盹。 一觉醒来,突然听到隔壁房间的啼哭声,她赶紧跑过去,李曦霞一觉醒来没看到大人,所以一直在哭。 舒兰过去抱起女儿诓了一阵,但是李曦霞不买账,一直哭着喊要哥哥。 舒兰眼神一动,想到今天李乘欢哄李曦霞的方法,心有所动,就笑眯眯地对李曦霞说:“曦霞啊,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李曦霞瘪了瘪嘴,“我不要和妈妈玩游戏,我要哥哥,我……不玩……不要妈妈!” 舒兰一时间,眼神复杂,似喜似悲,悠悠一叹。 第16章 发小、青梅 第17章 重要的人 第18章 不仅是记忆力 李乘欢的爷爷名叫李动江,去年退休了,自然过上了悠闲的生活。 前一世爷爷留给他的印象,是一个总爱流泪的老爷爷,小时候的事情不太能记得住,毕竟全是疼啊痛的,但后来大一点了,爷爷留下的印象多了起来,每一次他看到自己的时候,说不到两句话就抹两把眼泪。 对于老人来说,看着自己的亲生孙子遭受那么大的劫难,比那些灾难降临在自己身上还要心痛。 李乘欢记得,前一世从他有记忆开始,爷爷的头发就已经白完了,看上去比同龄人更加苍老。 但是这一世却不同,他不仅白发少,而且身子骨也很硬朗,没事喜欢出去钓钓鱼,和楼下的老头儿们下下象棋,要不就是练一练书法毛笔字。 爷爷和奶奶退休以后,老爸和老妈便将他丢在爷爷奶奶家被照顾了一段时间,他们才得以腾出时间来去忙一些自己的事情。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李乘欢才意识到自己的记忆力天赋远不止想象中的那般局限,同时也开发出了另一个天赋。 绘画和书法天赋! 那个时候爷爷喜欢写毛笔字,李乘欢就站在一旁看,他觉得这是一件十分有美感的事情,尤其是软软的毛笔头,在老头儿的手里游动,或软或硬,或苍劲有力,或婉转婀娜,非常美妙。 看别人写字,不知不觉就能消磨个把小时。 而李动江虽然写字的时候不说话,却是时时刻刻都在观察着自己的小孙子,随着写字的时间,他的心头也越发地啧啧称奇。 好耐得住性子! 不是没有见过小孩子。 他这个岁数,朋友圈里大多都是有孙子的老头儿,每每去他们家做客,那些飞天遁地的小子,总能给他留下一些深刻的印象……当然,是顽皮的印象居多。 作为老人,自然不会和一些小孩子一般见识,但遇到得多了,大抵还是会形成一些固有的印象。 不是没有安静的小孩子,但极少看到像自己的孙子这般有耐心的孩子。 李动江就问李乘欢:“乘欢啊,你喜欢书法吗?” 李乘欢点点头。 李动江就说:“那爷爷教你吧。” 李乘欢表现得十分兴奋。 但随后更让他惊讶的事情就发生了。 李动江只是教了李乘欢握笔,坐姿,调试墨汁浓凡,一些基础的东西,然后就让他自己先随便写写画画,熟悉一下运笔。 没想到李乘欢拿着笔玩儿了一会儿,就开始在宣纸上写刚才他写过的东西。 原本李动江还不怎么在意,但当李乘欢连续写了几个字以后,老头儿的眼睛瞪得浑圆。 总体来看当然还是很稚嫩的,但是李乘欢的运笔顺序,间架结构的关键位置,一些只有写过毛笔字的人才知道的回笔、顿笔等等小细节,这小崽子都能复刻! 第一次写毛笔字的人,大概率都是极丑的,但李乘欢写的字虽然说不上好看,毕竟他完全控制不住笔头的软毛,但是已经有些形状了! 这里的形状,是指间架结构! 只要间架结构大差不差,字就不会难看到哪儿去。 而李乘欢并不知道自己写得这些丑字在老头儿的心中产生了多少波澜,他只是觉得,似乎写毛笔字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他的诀窍很简单,就是模仿。 如果仅仅是看了现成的字,他是模仿不出来的,但是实实在在看了爷爷写字的过程,脑子里不断回放他写字的过程,运笔到哪个位置顿笔,哪个位置停笔,衔接…… 然后尝试着照着记忆里的动画复制。 他的记忆力,如今已经变得有些吓人了,如果是刻意记忆的东西,只要重复回忆的次数多了,就能牢牢记住。 然后,李乘欢突然顿悟了什么。 如果,用这种方式写字不难的话,那么画画也应该不难才对呀! 他以前懒得去接触,是因为认定自己没有绘画天赋,但是突然就在那一刻,他意识到了什么。 不对,自己是有天赋的呀! 这个天赋就是……记忆力! 当他意识到这一点后,有些兴奋地丢下笔墨,去弄了一支铅笔和白纸,看的一旁原本已经在发呆的爷爷一愣一愣,不明白孙子怎么了。 李乘欢回忆着老爹画画的样子,开始在纸上作画…… 很快,一个素描的苹果缓缓出现。 如果有美术生在这里一定会有些惊讶,因为李乘欢的素描苹果虽然排线的轻重明暗很有问题,线画的质量也不高,但那都是基本功的问题,可是这个苹果的排线布局,顺序,透视结构,已经有些感觉了。 如果再加上他是第一次正式地画一个苹果,那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 天才。 这一刻,李乘欢彻底悟了,而且延伸出了更多的结论。 绘画也好,书法也好,所谓的天赋和体育运动一样,不是一个单一的角度的,而是多维的,就像力量,敏捷,协调性,神经反应速度,种种种种。 绘画和书法的天赋,至少应当分为两种! 一种是临摹天赋,一种是创作天赋! 临摹天赋很好理解,他老爹就经常评价一些学生,说他们模仿能力强,进步如飞,抄得极像,但一写生,就拉胯了,这就是不会主动处理,看啥画啥的结果。 但这毫无疑问也是天赋啊! 但这种天赋其实是一种“伪天赋”,真正的绘画天赋应该是骨子里对图形、光暗、颜色的感知能力,平衡各类复杂的语言关系、图形关系的能力……也就是创作天赋。 当然,两种天赋都需要大量的练习才能转化为技艺。 毫无疑问,李乘欢没有创作天赋,但他却意识到,自己模仿能力极强! 一时间,他对绘画和书法的兴趣来到了顶峰。 后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几年时间,他跟着爷爷学写字,跟着老爹学素描,进步神速。 当然,他只是一味模仿,但模仿到了高深的水平,至少在普通人里很能唬人了。 他不追求在这些道路上取得多么惊人的成就,他只是希望体验这些乐趣。 此时到爷爷家后,爷爷已经为他准备好了笔墨纸砚。 明天就要去参加书法比赛了,李乘欢今天打算再练一练。 李乘欢安静地写字,李动江在旁边瞧了一阵,越发得满意,果然不愧是自己的好孙子! 他心头得意起来,让老赵那老小子瞧瞧,他的那个在省城培训班学了好几年的孙女和自己在家调教出来的孙子谁更厉害! 第19章 补课 第20章 也不仅是温柔 第21章 练拳这件小事 咖啡色的窗帘并没有拉严实,中间有一个主人刻意留出来的缝,当天色亮起来的时候,白天的第一束自然光刚好从这倒缝隙透了进来,床上呼吸均匀的少年眼前一亮,随后缓缓睁开双眼。 正是李乘欢。 他眨了眨眼睛,随后轻手轻脚地用手臂撑着身体坐了起来,房间里还很是昏暗。 李乘欢向来不喜欢用闹铃,他相信人类的本能,生理规律,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身体里掌管睡眠的激素像潮汐一样有规律,睡眠因自然光的驱动而动。 这才舒服。 他喜欢纯粹的生活,被自然光唤醒是最理想的事情。 他的房间极大,床边是一架小床,妹妹李曦霞睡得十分香甜,看着妹妹熟睡的样子,李乘欢觉得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不知道是因为前一世一直被人照顾而从未照顾过别人的经历,还是说自己的内心深处与生俱来盘踞着这种本性……他喜欢照顾人,被照顾的对象满足,他会觉得很温馨,很舒服,这种愉悦是比任何打脸装逼更美好的体验。 李曦霞每天都会睡得饱饱的,正如曾经的他一样。 今天是书法比赛的日子,但他起床起得这么早和书法比赛并没有什么关系。 只是向来的习惯如此。 因为母亲舒兰以及张伟亮的原因,他从小接受着比较科学的锻炼……每天都会用运动来开启新一天的征程,但并不完全是跑步。 比如今天就是……空击。 空击,是现代拳击训练的重要方式,简单地说就是对着空气挥拳,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它就像是篮球的运球,足球的颠球,是基本功里的基本功。 不过地点并不在家里。 十几分钟后,李乘欢爬上了县城某栋自建楼房的屋顶。 这栋楼房有四层高,是张伟亮在这座小县城的老宅,楼顶被他改造成了一个健身房,地面上铺了一层减震垫,角落有架深蹲架,哑铃等健身器材,算是钢制的,因为屋顶没有遮雨棚,已经锈迹斑斑。 最引人注目的是中间的几个沙袋,速度球之类的拳击训练器材,李乘欢看了一眼,就把目光收回了。 张伟亮从后面走了出来,笑了真:“乘欢来了?先跳会儿绳吧。” 李乘欢点点头。 接下来,李乘欢开始跳绳,张伟亮则慢悠悠地走到边上,坐在卧推用的长板凳上,观赏李乘欢跳绳。 没错,就是观赏。 李乘欢跳绳的节奏很稳,脚掌弹性极佳,身体控制能力非常棒,跳绳的动作也十分专业,看上去十分轻松。 张伟亮越看越喜欢。 这孩子真的很有天赋,他的协调性,神经反应速度,还有距离感,都太让人惊叹了。 更重要的是,他接触搏击格斗的时间长啊! 现在每每想起,张伟亮还是会觉得不可思议。 当初他发现李乘欢是一个苗子,就正式向舒兰发出了邀请。 舒兰作为篮球运动员,当然第一愿望是想让李乘欢也打篮球的,但她并不反对儿子打拳,因为打拳是特别能够提升身体控制力,协调性的运动,在孩子没有明确将来的方向时,她愿意让孩子多接触一些东西。 后来是四岁多开始,李乘欢正式接触搏击训练,到现在已经整整八年多了。 如果说李乘欢的天赋是让张伟亮首先感惊讶的东西,那么另一个李乘欢身上的特质才是更让他惊喜的。 李乘欢跳完绳,并不需要张伟亮提醒,就自顾自地开始了练习。 空击。 此时李乘欢在脑海里想象出了一个对手,他对自己不断出拳,调整脚步,身位,他的身体随之而动,同样不断调整着脚步。 张伟亮不住点头,李乘欢的脚步移动已经到了连他都挑不出毛病的程度了。 刺探,横移,摇晃,躲闪,羚羊跳,再躲闪,换架,同时拳头不断刺出去,偶尔一个闪身后,腰部当家,一个重拳出击刺破空气,偶尔连续出拳,全身协同。 充满了美感! 一个动作熟练,且协调性极好的人,空击的时候会给人一种极为舒服的观感,如果配上鼓点明显的音乐,堪比观赏顶尖舞者舞蹈。 无论是舞蹈还是运动,美感的本质都来源于节奏,协调性,从这个层面上讲,顶尖的舞者和顶尖的运动员殊途同归。 空击是非常累的,李乘欢满身是汗,才停了下来。 张伟亮一阵沉默。 李乘欢让他更加惊喜的另一个特质就是……耐心! 小孩子大都是浮躁的。 从让李乘欢开始接触搏击训练起,他安排的所有项目,这孩子都能一丝不苟的完成……这一点还不是最重要的。 更为重要的是,每次李乘欢训练的项目都是在不断重复着跳绳,空击,拳击靶等等基础训练,以及三次训练才有一次的摔揉术,而重复多了,难免枯燥,但他从来没有喊过一次累。 也从未抱怨过一次。 甚至此时李乘欢还没有开始接受沙袋训练。 沙袋并不适合小孩子打,沙袋是打击力量的训练,根据使用的不同重量和类型的沙袋,选择不同的打击方式,提高打击力度和准确,训练骨骼和肌肉的承受能力,爆发力。 而李乘欢太小了,骨骼和肌肉还在增长发育的阶段,过早的练沙袋弊大于利。 但就算如此,这孩子如今的格斗水平也远超普通人了。 最明显的优势就是,他的距离感太棒了。 距离感是格斗类运动项目最重要的能力,除非天生异禀,否则只能通过大量的拳击靶或者实战训练一点一点地锻炼。 李乘欢有天赋,还有刻苦,他距离感已经比张伟亮巅峰时还要强了。 而距离感和协调性极好的效果就是,如果某一天李乘欢和一个人发声冲突,只要他愿意,只依靠躲闪,把对方累死,对方也碰不到他一下。 只是唯一遗憾的是,李乘欢这么好的苗子,如果专心练习格斗,肯定能练出一定的成绩,但他对此并不感兴趣。 准确地说,是很直接地拒绝了:“嗯……拳击青训?我不去。” 他拒绝去更好的条件下练习格斗,但他又对这件事报以极大的热情,这就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情。 为什么? 张伟亮至今都能记起李乘欢的回答:“嗯……我希望长大了可以保护别人。” 原本以为,这句话会是一句类似于“我长大了想要当科学家”的童言无忌,慢慢长大了,热情就消弭了。 然而在李乘欢身上并不是如此的,看着他长大,张伟亮分明感觉,他真的从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那般坚定地决定,要为了拥有保护别人的能力而去练习格斗。 这孩子身上还有很多奇妙的特质,说实话,跟他待久了,连自己的性格都会变得平和起来。 第22章 妈妈,不好吃 第21章 叶凝露 第22章 吃醋了 第23章 比赛之后 李乘欢回到家的时候,妈妈正在拿着李曦霞的衣服,认真地挑着衣服上的什么东西,一语不发,十分专注。 旁边的李曦霞默默坐在妈妈的旁边,也是一脸认真地看着妈妈做这件事。 李乘欢有些纳闷,但是此时见她们两人这么专注,又不好打扰她们,便在一旁坐了下来,好奇地观察。 过了一会儿,妈妈将那件衣服给李曦霞穿上,问:“还扎不扎?” 李曦霞穿上衣服,跳下沙发,蹦了蹦,然后瘪着嘴说:“妈妈……扎。” 舒兰说:“那脱下来,妈妈再挑一会儿。” 李乘欢忍不住问了一句:“妈,你在干啥呢?” 舒兰默默看了一眼李乘欢,摇摇头,温柔地笑笑,“没事,今天带妹妹去理发,一些碎发掉进她的衣服里面了,回来的时候说有点扎,我帮她处理一下。” 一面说着,舒兰一面哼着小曲继续认真地给女儿的衣服挑头发了。 这件事十分繁琐,但做这件事时舒兰觉得满足,这就是母爱。 但是李乘欢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让舒兰心头微微一沉,“怎么了儿子,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乘欢迟疑了一下,说:“妈,要不然你去做饭吧,我来帮妹妹挑头发。” 一听到哥哥让妈妈去做饭,李曦霞顿时急了,连忙奶声奶气地说:“哥哥,我更想吃你做的饭饭……” 舒兰顿时沉默。 李乘欢干咳两声,说:“妈,要不然这样吧,我先帮你把这个处理了,然后我再去做饭。” 舒兰摇摇头:“不用了,这种繁琐的事情交给我来做就行了。” 李乘欢微微叹了口气,起身去房间拿了一卷透明胶带出来。 舒兰看着李乘欢手里拿着透明胶带,眨了眨眼睛,一脸不解。 李乘欢再次叹了口气,老妈还没懂吗?他说:“妈,把衣服摊平。” “嗯?” 随后李乘欢扯开透明胶带,在舒兰面前快速地,反复地,里里外外地将李曦霞的衣服粘了一遍。 用过的透明胶带上不仅粘了好几根细碎的头发,还有不少绒毛。 舒兰目瞪口呆,随后悠悠一叹。 我可真是个笨蛋妈妈。 随后她又绽放出笑容,当个笨蛋妈妈真爽。 李乘欢将衣服给李曦霞穿上,笑着问:“小霞,这下不扎了吧?” 李曦霞两只大眼睛一眨一眨,认真地感知了一下,顿时雀跃起来,为自己鼓掌,“真的不扎了!” 随后,李曦霞跳到李乘欢面前,说:“哥哥,亲亲!” 李乘欢俯下身子,李曦霞亲了他一口,说:“谢谢你,哥哥!” 舒兰看着这一幕,有些欣慰又有些失落。 就在这时,李曦霞又跑到舒兰面前,说:“妈妈,亲亲!” 舒兰微微一怔,缓缓蹲下来,李曦霞也认真地亲了妈妈一口,随后软软糯糯地说:“妈妈,也谢谢你哦!” 舒兰一时间,差点眼泪掉下来,然后一下子抱起女儿,看了看儿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每天都很幸福,上辈子我大概拯救了世界吧,嘻嘻。 …… 人生总要有目标,才能不失去方向,不迷茫。 大的方向是,在乎的人和在乎自己的人平安喜乐,幸福安康,但细化下来,具体地说,这个目标也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物质上的,个人能力上的,社交方面的,环境方面的,种种种种,需要一步一步地来。 而每个阶段也会有特定的目标。 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学生,前面的时间,已经做了足够多的积累,眼下已经到了一个相对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 面临小升初。 当然,对于拥有成年人心智的李乘欢来说,肯定不会像一个真正的小学生一样紧张,毕竟人生的漫长道路上,小升初只能算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关卡。 但是目前还是需要好好重视一点的,毕竟是跟父母有那样一个约定。 李乘欢靠在椅子上沉思,看了一眼旁边的李曦霞,她正坐在床上专注地玩他玩过的魔方。 目光收回。 他能够理解父母想要将他送到大城市的学校读书的出发点,也正因如此,他才明白要倔强地留在小县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小升初的考试由市里统一命题,要考到全县第一,还是需要话费一点点专注力的。 语文方面肯定是不必担心的,但数学方面确实有一点小隐患,毕竟众所周知,小学数学总是有附加题,而附加题常常跟奥数相关……小学奥数,跟数学没啥关系,是脑筋急转弯。 所以姜云妙说要给自己补习数学,不能把这件事当成是一个笑话。 毕竟姜云妙从小就学过奥数,一些小学的奥数技巧,还是有些用的。 但是他不能过多地占用姜云妙的时间,毕竟她今年要初升高,是更加重要的一年。 等下周去一次吧,弄点她以前的小学奥数资料自己看一看应该就好了。 …… 虽然对于李乘欢来说,拿到一个少年组的书法比赛第一名并不是什么值得吹嘘的事情,但这件事还是在这座小小的县城里掀起了一点点涟漪。 大多数人的字都是写的很丑的。 而字丑的人,鉴赏能力当然也就为零了。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对字体美丑的感知,源于生活方方面面中,耳濡目染的名家的字,或是字帖上的,或是某个宣传片上的,或是某个街角摆摊写春联的老头儿…… 不得不承认,大多数人对于书法好看与否的最初印象,源于“像”。 像,是一种感觉,一种腔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从这个角度上说,李乘欢写得书法在他们眼中,跟王羲之的字相比,也是可以等量齐观的嘛。 一天以后,李乘欢的字竟然被裱起来,出现在了文化宫展厅书法栏目,最显眼的一个位置。 这件事在普通人眼中显得合理又惊讶,但没有人会去质疑。 下面还有一行字,特别标注了李乘欢的年龄。 听说受到学校的强烈要求,在年龄前面又加上了他的就读学校:清河县第一小学。 李乘欢暂时还不知道这件事。 原本这种事情也不太可能成为焦点,一开始只有他爷爷李动江兴致勃勃地用相机拍了照,给叶开拿过去炫耀,这个时代,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 但李乘欢周一到学校的时候,才知道这件事对于学校来说还是有一点点重要的。 第24章 我们和好吧! 第25章 和亲妈单挑 第26章 初到男生寝室 第27章 赤子之心 第28章 悠闲的小学时光 第29章 做客 第30章 知音 第31章 怀疑代考 第32章 大动干戈 第33章 苗子 第34章 放榜之日 第35章 小学毕业 第36章 多方动员 第37章 借书 第38章 学习计划 第39章 少女的假期一帧 第40章 又补课 第41章 乡BA 第42章 下乡 第43章 悠闲的乡下生活(上) 天上浮游着大朵的流云,忽明忽暗,偶尔暖阳会从浮云里探出头,撒在不大的院坝里,地上晒着的玉米粒,乖巧饱满,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外公外婆见到外孙来了,都放下手里的活儿迎了上去。 外公舒建国以前也是村里极为传奇的人了,他的故事拿出来讲,精彩程度甚至不亚于电视剧的主角。 少年时他在山里跟狗熊干过仗,背上被抓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现在还能看到可怖的疤痕;青年时候经历包产到户,是村里最先签字的几户人之一,自然也是村里最先实现白面自由的农民;后来改革开放,城市发展,他又搞起砖厂,成了村里的第一个万元户;再后来砖卖不动了,他又果断把砖厂打出去,去跟相关部门要了许可,把房子后面的一大片荒地给承包下来,拿着之前开砖厂攒下来的钱,弄起了农家乐。 安平乡距离县城也就十几公里,这个农家乐不仅有乡亲里邻照顾生意,不少县城周边的人办个婚宴啊,搞个大型聚会什么的,也都会考虑来他们这里。 凭借着实惠的价格,生意甚是红火。 他们家的后面就是那个农家乐了,建筑物并不多,仅仅只有三间大平房,呈品字展开,能同时够容纳二三十桌酒席,农家乐里没有固定的服务员,有大型酒宴的时候,就会召集一些闲着的亲戚过来做事,按次给她们结算报酬。 会客区域外,还有一大片地方,外公弄了一个人工垂钓塘,里面的水是外面接引活水,在里钓鱼的人甚至有隔壁县驱车几十公里过来的。 李乘欢一度觉得,也就是外公没啥野心,不然以他的能力,在城市扎根一点问题都没有。 见他来了,李曦霞蹦着高跑过来了。 “哥哥哥哥!” 李曦霞气喘吁吁的,李乘欢一阵好笑,说:“不慌不慌,慢慢说……” 李曦霞哇地一下就哭了,“哥哥,我想你了。” 随后李临岸也慢悠悠地出来了,显然是刚刚经历了午睡,此时眼神都有些朦胧。 “你们来了?”李临岸打了个哈欠,笑眯眯地对舒兰说:“这几天在乡下睡得更香了,怎么样,篮球训练营完了?” 舒兰点点头:“暂时告一段落了,这几天太热了,休息一下。” 而李曦霞抱住李乘欢,就紧紧勾住他的脖子,再也不看老爸了。 李临岸有些好笑,就故意说:“曦霞,来给爸爸抱抱。” 李曦霞哼了一声,抱李乘欢更紧了,说:“不要爸爸!” 看的舒兰一脸疑惑,说:“曦霞已经烦你了?” 李临岸哈哈一笑。“说来话长,说来话长……” 小曦霞委屈巴巴地瘪着嘴,别过头去不看爸爸。 吃过了午饭,几个大人便在堂屋里坐着聊天,李乘欢就带着妹妹去外面玩儿。 对于纯粹的农民来说,夏天是很忙碌的,但对于农家乐来说,要等到秋收以后才忙……当然,这是理想的状态,这个时代太浮躁,光靠种出来的粮食够生存,但生活呢? 外公舒建国能干,但性格也比较火爆,动不动就会呵斥两句老伴儿,是一个类似“西北锤王”式的人物,但他是真心实意地没这个家付出着,是家里的顶梁柱,性格犟,犟得像这里的土地,坚硬,厚实,不留情面,但嘴上说着嘴硬的话,手上却做着最柔软的事,外婆刘淑娟年轻时也是隔壁乡数一数二的美人,嫁给他后从来不舍得让她做一点重活。 两人的性格互补,外公再怎么呵斥,外婆都只是笑呵呵地听着,也不反驳。 聊了一会儿,外公突然想到李乘欢和李曦霞,说:“他们两个怎么这么久了还不回来?” 舒兰倒是无所谓,说:“放心吧爸,乘欢会照顾好曦霞的。” 舒建国哼了一声,“这叫什么话?乘欢这个岁数的孩子正是闹腾的时候,这怎么让人放心!我得出去看看!” 舒兰知道老爹的脾气,只能干笑一声,随他出去。 等几个大人出去,走到后院,看到眼前一幕,却是都愣了愣。 李乘欢端坐在葡萄架下面的长板凳上,李曦霞躺在上面,脑袋枕着他的腿,睡得十分香甜。 这一幕实在太温馨了,一时间观者心里都泛起了浓浓的暖意。 几个大人都愣住了,互相张望,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此时的心情。 此时外婆走出来,口袋里揣着几个苹果,不小心呼啦摔了一地,外公舒建国气呼呼地说:“败家老婆子!”被舒兰没好气地轻轻打了一下。 李曦霞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揉了揉,好奇地看了看眼前。 天空蓝澈而莹净,轻薄的云像纱衣,阳光从葡萄架的缝隙间投落,斑驳一地,晶莹的葡萄串儿在微风中轻轻晃动。 …… “这个钓鱼啊,主要看的是耐心。” 舒兰一本正经地给李乘欢讲解着钓鱼的技巧。 “鱼的生活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气象条件、水质情况、水温情况。要弄明白鱼与这些自然因素的关系,只要弄明白了这些问题,就会明白如何配制饵料,如何选择钓点、钓位。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头脑清醒的钓鱼人。” “我们家的这个塘属于是碟形塘,最好远在塘埂的中部下勾,这里是鱼游戈的必经之道,而塘的边角处鱼是很难游到的,钓鱼效果肯定不好。” 这些知识都是老父亲在她小时候教的,拿出来卖弄一下。 “妈妈,你懂得真多!”李乘欢一面夸赞,一面又从池塘里钓了一条鲤鱼起来。 舒兰眨了眨眼睛,沉默地看了看儿子的桶里,这已经是他钓到的第三条鱼了,反观她,桶里面还空空如也。 “咳咳,你钓的都是鲤鱼,虽然成功率比较高,但是主要是因为鲤鱼比较喜欢甜饵料,你这个饵料就刚好,但是呢,妈妈要钓鲶鱼,鲶鱼对饵料比较挑剔,所以呢……” 话音刚落,李乘欢的鱼竿又动了,他一脸兴奋地往起来拽,一条肥嘟嘟的鲶鱼狂浪扭动。 李乘欢望向老妈。 老妈则将脸转向了水塘,一句话也不说了。 第44章 悠闲的乡下生活(下) 一家子在外公外婆家里住了十几天。 相比于县城的生活,李乘欢甚至更喜欢在这里的生活。 相比之下,安平乡的海拔要比县城要高一点,气温也就要凉爽一些。 早上起床后,李乘欢喜欢趁着气温还没有热起来,换上短袖短裤,去周边爬爬山。 安平乡的后面是一个不高的山,这里位于山地和县城冲积平原的交接地段,交通方便的同时,农家的各种景致都有。 李乘欢会从乡里的水泥道一直往后山走,穿过整个乡后,沿着一条上下山的农民们踩出来的山路继续往上爬,周遭植被茂盛,偶尔还能看到一些不知名的果子树,他不认识那些果子,也不确定能不能吃,但每次见到了都会摘两个下来观察一番,然后朝着远处一丢,想着来年会不会发芽成新的小树。 鸟儿的叫声在空荡的山里回荡。 有些地方的路好走,有的地方的路会困难一点,但总得来说符合一个轻度登山爱好者对登山条件基本要求。 空气中散发着草木的气味,清晨会比较凉一些,呼吸起来真的会有一种很清新的感觉。 他会朝着站在山底下能够看到的第一个山头上一直爬,这个过程大约需要四十多分钟,一直到全身是汗,差不多就登顶了。 那片山头上是极为平坦的草地,站在边缘朝下方鸟瞰,刚好能将整个安平乡尽收眼底。 如果天气比较好且状态不错的话,李乘欢会在这里拉伸一下筋膜,同时观察一下山下的景色。 可以看到偶尔出现的早早劳作的村民,像蚂蚁一样在下面移动,乡里的建筑我小小的,看上去很可爱,他能看到外公家的房子,以及后面的农家乐,还有一撮一撮的绿植,因为视野的拉远,逐渐就糊成了一片朦胧的颜色,某一个瞬间,他就有了一丝明悟,那是关于画画、写生、色彩、光暗的。 一天以后,风和日丽,他爬上了那个位置,背着老爹的绘画工具,坐了一下午。 太阳落山前,他已经有了一副画作,画面上的绿色和阳光色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那是自然的味道,而画面中面积不大的乡镇,则为整幅画面带来了灵魂。 他对这副作品感到满意。 当然,他并没有觉得自己这幅画的质量有多高,只是画的时候十分享受,所以满意。 但李临岸看到儿子的这幅画以后,忍不住拿起来看了良久,最后虽然没有发表什么评价,但是眼神里透露出笑意,嘴角也在微微上扬:“收好吧。” 虽然看似是写生作品,但整个画面却会十分协调地带来一种温暖的感觉。 可惜的是,那样的画画状态一直到从外婆外公家离开,也没有遇到第二次了。 每天早上爬山,回到外婆外公家时,时间都还很早。 外公家虽然是乡下,但早就“三通”,卫生间也是铺了瓷砖,有热水器的,他会舒舒服服地洗一个澡,开始一天的美好生活。 带了几本书,除了一本雅思单词本,其他的都是小说,很快就看完了,也不会刻意地为了追求提前学习而把自己搞的很累,况且在来乡下之前已经很努力地学习了,于是每天除了花一两个小时背背单词,其他的时间心安理得地放松。 如果有心发现,生活处处皆乐趣,如果情绪稳定,倒霉的事情也会让人捧腹大笑。 他们的院坝很大,铁门之内,两栋平房,前院有禽圈,养了些鸡鸭鹅,后院更大,有一个小菜园,种了些不怎么需要打理的蔬菜,有青菜辣椒葱等等,外婆喜欢吃面,煮面时就随手揪两把新鲜的菜。菜园前有一个葡萄架,还有两棵树,一棵是核桃树,一棵是柿子树,再过去是猪圈,养着两头大肥猪。 邻居家有一个小女孩儿,小名叫安宝,五岁,乡下的孩子是不读幼儿园的,每天就是嘻嘻哈哈地到处玩儿,这段时间天天找李曦霞玩。 李乘欢看得出来五岁的小姐姐很喜欢李曦霞这个三岁多的小妹妹,几乎愿意满足这小丫头所有离谱的要求。 李曦霞喜欢葡萄,安宝会爬到葡萄架上去摘,李曦霞喜欢弹珠,她把赢来的弹珠全都送给了她玩儿,某一天李曦霞突然对猪产生了兴趣,安宝就搬来了凳子,跟李曦霞一起爬上猪圈看猪。 当然也不是没有意外,某一天李曦霞和安宝在李乘欢的眼皮子底下玩儿,一只大鹅冲出来,梗着脖子扑向两个小家伙。 李乘欢正要上去阻止,安宝却一面被吓得大哭,一面抓住大鹅的脖子,把大鹅打了一顿。 李乘欢看得目瞪口呆,然后忍不住哈哈大笑。 乡下的饭菜也别有滋味,说味道更好显得有些夸张,毕竟都是味精盐巴酱油醋,但是他们吃到的鸡是小半年才能长大的土鸡,吃的猪肉是至少养一年才能宰的大肥猪,吃的蛋是土鸡蛋土鸭蛋,从食材上说,就是更好。 李乘欢在乡下的生活收获满满,学到了很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增长了见识,关于农耕,关于乡村,也关于生活。 而这些看上去并不重要的知识,也将是他一生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剩下的空闲的时间,他喜欢钓鱼。 第一次跟老妈钓鱼时连中四条属于是运气爆棚,后来再也没有遇到那种美妙的时刻了,更多时候是坐一下午都只有一两条鱼上钩。 他并不刻意追求起竿的那一下的快感,而是钓鱼的整个过程,从观察水文,选择位置,打窝,下饵料……整个流程,思考,观察,体验,都能带给他愉悦的感受。 这段时间外公舒建国一直都在观察外孙。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充满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舒建国能感受到,但同时又能感受到外孙不同于同龄人的那份沉静,从容,淡定……很难的了。 舒建国喜欢跟李乘欢聊天,因为他是真的能感受到孙子对乡下的生活一点都不排斥,甚至乐在其中,这才是让他最欣慰的地方。 钓鱼的时候,舒建国问李乘欢:“乘欢,你喜欢外公的农家乐吗?” 李乘欢当然回答:“喜欢呢。” 舒建国就笑起来:“我年轻的时候,有好几次都有机会到县城甚至外面的大城市去发展,但是最后都留下来了,因为我某一天想通了一个道理,你说,有钱人住大别墅开豪车的那份快乐,和我坐一下午钓一天鱼起竿的快乐,哪个更快乐?” 李乘欢若有所思。 舒建国笑眯眯地说:“再过一些年,外公和外婆也就弄不动这个农家乐了,到时候,你要是喜欢的话,外公就把农家乐送给你好不好?” 李乘欢微微一怔。 就在这时舒建国突然脸色一变,眼神里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惊喜。 “哈哈,上钩了!” 鱼儿上钩了,而这个愉快的暑假也接近了尾声。 他也要上初中了。 想到接下来的生活,李乘欢不由得更加兴奋了。 第45章 入学 第46 姜云妙和叶凝露的初次见面 关于刘轩轩和叶子皓两个人都打不过某人一个人的这件事,李乘欢十分严肃地告诉他们,不要声张,尤其不要让叶凝露知道,毕竟女孩子跟男生的想法不同,这件事在她眼中可能会是一件严重的事件。 刘轩轩和叶子皓在这个小县城,大抵可以算做是某种意义上的“官二代”和“富二代”,但此时他们两个人明显没有这方面的自觉,而且小学时期过得比较安逸,被保护得很好,所以想法什么的还比较幼稚,至少目前为止,大抵还是跟小学生等量齐观的。 再过一段时间会好一些。 关于这件事最终如何处理,李乘欢也没有什么想法,总不可能去找到打他们的人帮他们报仇吧? 听两人的描述,对方的身高比他们俩都要高一些,大约和自己相当,另外听口音似乎是外地的,能知道的信息就只有这么多了。 这个哑巴亏是只能硬着头皮吃下去了。 平缓了心情,李乘欢带着叶子皓和刘轩轩两人去报了名,叶凝露问他们:“你们为什么在厕所里待那么久?” 李乘欢说:“刘轩轩拉肚子。” 叶子皓说:“我在陪他拉肚子。” 刘轩轩只能含着眼泪说:“对,我在拉肚子。” 叶凝露愣了愣,这俩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要好了?一时间,她心头一暖,男孩子的友谊啊,还真是有趣。 将叶凝露糊弄过去以后,四人一时半会儿没有什么事情做。 叶凝露提出来想带他们去学校逛逛。 李乘欢说:“正好,我还正想去看看云妙姐的。” “云妙姐?”叶凝露眼神微动。 她是时常听到这个名字了。 因为刘轩轩前一阵子经常到家里来,补课和找叶子皓打游戏,那么他们一起说话的机会就会很多。 刘轩轩很多次提到过姜云妙。 叶凝露不认识姜云妙,毕竟她初三,而姜云妙这学期开始已经是高中部的了。 总得来说,刘轩轩口中的姜云妙有几个特质。 很漂亮。 运动天赋发达。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她,李乘欢,刘轩轩是从小就认识的玩伴。 他们的关系很好了。 叶凝露看了一眼李乘欢,笑着说:“那好吧。” 李乘欢说:“云妙姐人很好,你们应该会很合得来。” 叶子皓在一旁说:“姐姐她跟谁都能合得来!” 刘轩轩在一旁不服气地说:“云妙姐还跟谁都能合得来呢!” 叶凝露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们两个啊……” 四人便一起往教学楼后面的操场走去。 一中的占地面积很大,毕竟高中部和初中部都在一个学校里,他们走了一阵,叶凝露就适时地讲了一路。 李乘欢耐心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对这所学校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相比之下,刘轩轩和叶子皓哪里能静得下心去了解那些东西?他们还是如小学生一般,咋咋呼呼地大惊小怪,嗯,从外表上看,叶子皓和刘轩轩都矮矮的,看上去真的像小学生。 而李乘欢身材修长,气质沉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刚刚进入初一的少年,说他已经初三了也不会有人怀疑。 叶凝露眼神闪烁,的确如此,跟他待在一起,你很难把他当成是一个小弟弟看待。 她的内心生出一种古怪的想法。 李乘欢这样的男生,大概很难在同龄人当中找到朋友吧……倒不是说他的人缘不好,而是说,看身边的人都幼稚,大概会很难玩到一起? 一想到这个,叶凝露眉梢微微一挑,哦,所以说他从小才会跟那个姜云妙走得那么近咯? 呵……也挺合理的。 “前面呢,就是食堂,伙食很不错,里面有小卖部,平时日常能用上的东西基本都卖,然后从那个台阶上去,就是学校的操场了。” 李乘欢抬头看了看天,今天的太阳很烈,天边的乌云却堆积着,像个巨大的阴谋,台阶上的操场上时不时传来学生的呼号声。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李乘欢想了想,说:“我们先去一趟食堂的小卖部吧。” 叶凝露奇怪地问:“你要买什么吗?” 李乘欢笑了笑:“请你们吃雪糕呀。” 叶凝露愣了愣,笑眯眯地说:“好啊。” 李乘欢来到小卖部,给几人都买了雪糕,但他自己没有选,要了一瓶饮料。 叶凝露疑惑地问:“你不吃雪糕吗?” 李乘欢摇摇头:“嗯,不怎么喜欢吃。” 运动员怎么能吃这种垃圾食品呢……嘿嘿。 叶凝露点点头若有所思。 随后几人慢吞吞地走到操场。 军训正在进行。 刘轩轩眼睛尖,老远就发现了人群中的姜云妙。 顺着刘轩轩的目光望去,叶凝露这才见到姜云妙。 姜云妙撅着嘴,汗水打湿了几缕秀发,从脑子里垂下,沾在腮边,脸颊被阳光晒得红扑扑的,却给人一种很有活力,很英气的感觉。 叶凝露目光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 几人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他们刚刚就进去休息了。 高中生的军训,强度自然不会太大,休息的时候可以在操场上自由活动。 姜云妙也老远就看到了李乘欢,刘轩轩,以及叶凝露刘轩轩那两个路人,等这边解散了,便很快地走过来。 刘轩轩笑嘻嘻地说:“云妙姐,你们会不会打枪啊?” 姜云妙将帽子脱下来扇风,没好气道:“打你个大头鬼。” 随后注意到叶凝露和叶子皓,因为只是自己单方面知道她,所以也没有主动打招呼,又将目光望向李乘欢,说:“今天顺利吗?” 李乘欢点点头,“顺利。” 一边说着,一边将那瓶饮料递给姜云妙,说:“你喜欢的青柠口味。” 叶凝露眨了眨眼睛,视线在李乘欢递过去的饮料上停留了一下,又缓缓移动到李乘欢的脸上,一语不发,不知道在想什么。 姜云妙大大方方地接过李乘欢的饮料,喝了一口,露出幸福的表情:“刚才就在想,要是一解散就能马上喝到饮料就好了,没想到呀,你就来了……嘻嘻,不枉我白疼你啊!” 李乘欢干咳两声,什么叫“疼”?这话说的。 就在这时,叶凝露主动出声,望着姜云妙,说:“你好,你就是云妙姐啊,经常听到轩轩说起你,今天终于见到本人了。” 姜云妙这才将注意力放在叶凝露身上。 第47章 没有不开心 第48章 东部来的小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