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保留章末小剧场? 第一章 16岁,是赛里斯军阀 第一章 16岁,是赛里斯军阀 第三章 得加钱 第四章 向我看齐嗷,我要宣布个事儿 将阿多尔送往康德贞处照顾,冯森沉吟了一会儿,便吩咐几个属官把各自手下队正以上的将官都叫来,他要宣布个事儿。 很快,宽阔的营帐中就站了四十来位将官,他们各自里交头接耳,小声地说着话,直到冯森从帐篷后更衣出来才安静了些。 “节帅,找我等有何事啊?” “自然是有要事得商量。”站在这群下级军官的面前,冯森问道,“诸位,可曾听说新入营中的那几个胡人?” “听说了,还是个小胡姬呢?”一个大胡子的队正嘻嘻哈哈地笑道。 “那你们可知这小胡姬的身份?” 那大胡子一愣,摇头道:“咱又不会说她那鸟语,怎的知道?” “这位胡姬,是一位欧罗巴国王的女儿,换句话说,这是一位公主。”说到这里,冯森话锋一转。 “我之前和你们说,玉皇大帝造福,让我等飞跃万里,逃脱险境,来到了这欧罗巴大陆,但却未曾和你们说起这里的情况,你们也和下面的兄弟们说说,省的兄弟们乱想。 除此以外,我便是要和尔等聊聊这以后该咋办。” 一个方脑袋的队正笑道:“节帅,咱们这批人不是从小跟着您长大,就是从小看着您长大。某不知道别的,就知道,跟着节帅走就完了,管他什么欧罗巴哈罗巴的。” “那就权当陪我聊聊天了,自从父亲病重,我不得不操持军中杂务,又逢四镇,都好久没时间与诸位兄弟喝酒了。”冯森笑着招了招手,“来人,上菜上酒,哎,但是需适度,不可贪杯啊。” “好好好!”那大胡子的队正鼓掌笑道,“自从君当上了节帅,我原当是看不起老兄弟了,还伤心了好一阵,如今看来,倒是我错怪了,来,我自罚一杯。” “放你娘的屁,你就是嘴馋想喝酒了。”冯森笑着一脚就踢在了大胡子的屁股上。 帐篷中顿时欢声一片。 很快,辎重营的便上了酒食,说是酒,其实只是醪糟米酒罢了。 轻轻喝了一口酸甜的米酒,冯森盘腿坐在了这些老兄弟之间:“那咱们便先从这小公主阿多尔的国家说起如何?” “好!” “节帅你说便是。” “这胡姬公主的国家叫法兰克,其人诸位也都见到了,与波斯人龟兹人类似。 其人面目长大,多须深目,鼻眉高耸,多有体臭,自称为法兰克人。 其人虽与波斯人粟特人形似,但并不同出一源,波斯人祖先乃是雅利安人,而法兰克人以及当地大多数蛮族都是日耳曼人的后裔。 诸位可以理解为,我们是唐人是汉人,但归根结底,还是尧舜的后代,是炎黄的后代。对于法兰克人,日耳曼就是他们的炎黄。” “节帅,恕某直言,某没太听懂,您还是说说这个法兰克王国有多大吧?” “好,那咱们就说说这法兰克王国,这个胡人王国大约有咱们大唐汉地的一半大,其国王名为查理,乃第二世君主。 其父正如司马氏篡魏,以宫相之身篡夺了王位,又大肆贿赂,并献出土地给这天父教会,让他们承认了王位。 虽然都叫法兰克王国,但却是两个王朝,一个叫墨洛温,一个叫加洛林,与其称之为法兰克王国,以咱们的习惯,应该叫加洛林帝国才对。” “居然有半个汉地那么大,这都赶得上安西都护了,比那些西域小国大得多啊,嘶,可有中原富庶?” 冯森摇头笑道:“远不如矣,这些日耳曼人如前朝五胡乱华,皆是从北边迁徙而来的蛮族,自然不懂产业农耕。 诸君可知,这法兰克王国法度为何?宗周的分封制! 我之前和你们讲的东周列国还记得吧?这群人就处在这个时期,所以,领土内大多是一片蛮荒。” “那倒也不错。”一名独眼的队正拍手笑道,“不如节帅也建个国,咱们也整个丞相将军当当。” 对面一名队正嗤笑道:“就你这独眼龙还想当丞相?” 而独眼的队正脸色立的凶狠了:“你在说甚?我看你是已有取死之道。” “哦?你这驴鸟……” “砰!” 冯森猛地拍了一下桌子。 “军帐之中,不得殴斗!”冯森眯着眼睛,“你们也想五军棍吗?” 镇压了脾气暴躁的武夫们,冯森继续说道:“想要建国,确是不易,虽然此地一片蛮荒,但却没有无主的土地。 欧罗巴诸国主要分为两股大的势力和无数小势力,这两股大势力分别是法兰克与东罗马。 而小势力,有北欧的维京人斯拉夫人,有阿瓦尔人马扎尔人,还有咱们现在这边的诸日耳曼部落。 如想要在此地建国,非得跟他们打一打交道,这其中咱们能欺负,且土地肥沃的,也只有本地的诸日耳曼部落了。” “那法兰克人不都是日耳曼人,怎么还分出来了?不都是亲戚吗?”一个队正举手问道。 “商人和周人也都是炎黄子孙,不也打起来了?若要比喻,这东罗马人便是东晋,这批日耳曼人就是五胡,那五胡各自建了国,打起自己人来,不也狠的很吗? 说起来,这东罗马国与我国倒是早有渊源,早在汉朝时期便有交流,当年甘英出使,目的地就是此国。 此国人倒是与咱们唐人一般,黑发黑瞳,大汉称其为西秦,而本朝则称其为拂菻国。 其国历史悠远,文化开明昌盛,不输两汉,只是到了最后,被日耳曼人所入侵,夺了国。 其国土东侧之残部便于拜占庭地区,又建一国,当地人自称罗马,但其余人称之为拜占庭。” “原来这罗马国就是《经行纪》里的拂菻国。”王司马喃喃地说道,“那这拜占庭倒还算是正统。” “这正不正统可不是咱们定的,而是这天父教罗马教会定的。”冯森嚼了一口鹿肉说道。 “天父教?哎,那不就是真慧大师的那个,那个……”张世成一拍脑袋,一时记不起来这个词。 而真慧则笑着说道:“我所学名为景教,虽祖师与这天父教一致,但我已景释道合一,不再老宗派中了。” 王司马则皱起眉道:“为何这正不正统要靠天父教来说?” “我之前说了,这法兰克王国如那西周一般分封,但同样,他正在制定礼乐。 咱们的礼乐是礼乐,他们的礼乐就是天父教。 他们这边的教士便如同咱们的儒生一般,都是地位崇高的读书人,但咱们读的是《论语》《春秋》,他们读的是《拜日经》《诸王纪》。” 韩士忠将一碗醪糟一饮而尽:“果然,这天下没有新鲜事。” “而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重点了,那就咱们的出路。”冯森掰着指头说道,“诸位,咱们这一千三百人,总不能一直就这样乱逛。 才来时,我告知此处距离家乡万里,军中差点哗变你们忘了吗?后来还逃了十来个。 下面的人要吃饭,要住大房子,咱们也要光宗耀祖,还得找个漂亮婆娘。 为了这点,咱们必须得找一块自己的地盘,这里的人虽然莽荒,但毕竟人更多,想要在此地立足,少不了他们的支持。” 大胡子队正将碗中的醪糟一口饮尽,笑道:“我当节帅要说些什么,无非就是找一家投靠就是,这事儿有什么好说的,全凭节帅做主。” “是啊,干咱们这一行就是赌命,有一口吃的,就算一口,只要价钱合适,帮谁卖命不是卖呢?” “我知道了,节帅的意思是想投奔这法兰克人?”韩士忠猛地一拍脑袋,“原来如此,今日那小公主倒是个好机会。” “这小公主价值虽大,但也有限,我还有一个想法,但这个想法难免要兄弟们拿命去搏,咱们在此处,孤立无援,老兄弟死一个我都心疼啊。” 冯森叹了一口气:“劳烦诸位,都去各自队里探探口风,看看兄弟们什么意思,道理我刚刚都说过了,你们说要打,那就打!你们不想打,那咱们便安安稳稳地去领了这小公主的赏,也不是坏事。” “喏!”队正们都知道这是正经军令,都正容回道。 第五章 一金币契约 月夜,森林中干枯的树枝像是女巫的手指,法兰克的王帐正矗立在交缠的黑色枯枝之下。 高耸的尖顶王座上,披着狼皮鞣制的柔软皮草,一个中年男子端坐在这把镶着绿翡翠与金银的豪华座椅上。 他左手扶着象征权力的咎瓦尤斯——传说用朗基努斯枪尖打造的黄金圣剑,右手则托着一只小巧的鹿皮靴。 男子有着一头银白色的头发,身高大约一米九,大眼圆鼻,天生一副活泼的神态。 但此刻,他却没能像往常一样开怀大笑,而是赤红着双眼,脸上写满了悲伤与愤怒。 营帐中,无论是阿尔昆或者阿斯托尔福都不敢说话,连马拉吉吉都死死闭住了嘴。 查理曼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营帐中只能听到他愈发粗咧的呼吸声。 “狄奥多里克!”查理曼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不仅葬送了二十位贵族和四名伯爵以及数千法兰克人的生命,甚至还葬送了我可怜的小女儿阿多尔特鲁德,你活该下火狱,狄奥多里克!” 没有人敢接话,王帐中一片沉默,最后还是宫廷主教阿尔昆站了出来。 踩在波斯风格的羊毛地毯上,阿尔昆硬着头皮说道:“我的陛下,实际上,贵族们的联军并不是狄奥多里克指挥的。 据逃出来的士兵说,伯爵们害怕功劳被狄奥多里克抢走,不等汇合,就擅自发动了进攻。狄奥多里克伯爵如今正在坚守桑特尔山以北的巴克德堡,我们需要及时出兵……” “该死的!”查理曼猛地站起,抓住了身后椅子的靠背,足足三百斤重的椅子被他直接抡圆砸出。 木屑四射,飞溅的宝石和金粒在帐篷中四散而去,甚至砸倒了一旁的火炉,烧红的木炭在名贵的地毯上滚动着,火星子在空气中随风飘舞。 查理曼怒目圆瞪,咆哮的声音连在营地门口站岗的侍卫都能听见,“他夺走了我可怜的女儿的生命,难道我还要感谢他吗?” 阿尔昆抚摸着他的十字架吊坠:“天父保佑您,我的陛下,但是夺走阿多尔公主生命的,并非是狄奥多里克,而是撒克逊人。” 剧烈地喘息了一会儿,查理曼的神色终于逐渐缓和了下来,再抬头,他的脸上已经没了任何表情,无悲无喜。 从地上拿起了那只鹿皮靴,查理曼向着营帐外走去,在走到门口时,他突然说道:“最迟明天,我要见到一支不少于五千人的军团。” “尊奉您的旨意。”阿尔昆和其他廷臣纷纷给这位悲伤的国王行礼送行。 等到查理曼离去后,阿尔昆与阿斯托尔福等人对视了一眼,无奈地苦笑着各自离去了。 ………… “阿嚏!”阿多尔打了一个喷嚏。 康德贞温柔地摸了摸阿多尔的小脑袋,绿色的瞳孔中带着几丝询问的目光。 康德贞就是韩士忠口中的另一个胡姬,她是由冯森使用决议【邀请医师】而邀请来的。 不过由于她出现的过程莫名其妙,所以韩士忠他们误解为是冯森从哪个粟特部族抢来的。 阿多尔对着这个胸脯柔软的波斯医娘很有好感,她憨笑着说道:“没事的,就是鼻子有些痒痒的。” 虽然康德贞听不懂,但还是能通过语气来判断阿多尔的话语。 握着马鞍的边缘,继续把头靠在这柔软的胸脯上,阿多尔的目光投向了还在喂马的冯森,娇声问道:“冯,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快了快了。” 在被阿多尔纠缠了一整天后,冯森最终还是答应了出兵。 明面上是他是被阿多尔的孝心所感动,最终以一个金币的契约接受雇佣,但这契约本质就是纯纯逗小孩玩的。 虽然冯森来自于因为吃饱了所以更加讲究道德礼仪的现代,但经过这个时代将近十六年的铁血熏陶,冯森的道德底线更加灵活起来。 对于他来说,有利则趋,无利则避,拿着公主找到查理曼就是一个大功,而那个格尔苏因达不过是个侍妃。 历史上只记载查理对其女儿的异常宠溺,可从没说过他对于妻子有多深的感情。 队正们探了一天的口风,大部分人的意思居然是全凭节帅做主,剩下的小部分人里,也是说要打占上风。 于是,冯森最终的决定是:过去看一眼。 如果能打,那就找那劳什子狄奥伯爵漫天要价,打不了掉头就跑。 反正冯森的牙军战锋人均配马率几乎百分之百,以目前的情报来看,那群撒克逊人还是以步兵为主的,八成是追不上冯森的靖难军。 另一个理由就是军中的后勤粮草匮乏,如果不能在这个狄奥多里克伯爵手中获得足够的补给,就只能纵兵抢掠了。 那冯森的道德底线又要往下掉一掉了。 阿多尔这两天得意洋洋的,还以为是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真情实感说服了冯森呢。 喂饱了战马,冯森开始检查起自己的装备。 他身穿一身窄袖圆领的白色戎服,黑纱丝绸的幞头系住了头发,而额头前则戴着一条红色的护额,外套一件轻便的皮甲。 腰间一把横刀挂在牛皮带上,圆盾则挂在马鞍上随时取用,步弓和箭囊各放在马匹的一侧,箭囊中二十四支长箭俱全,而马槊和陌刀等长兵器则由专人保管。 如果脸再白上两分,就是古装剧里最常见的白面小生,只不过冯森这个白面小生手里,可是真真正正流着不少血的。 翻身上了马,冯森喊来了王司马。 “斥候游骑派出去了吗?” “派出去了。” “各级将校军备都检查过了吗?” “检查过了。” “人头马匹可曾点清?” “总共1315人,战马337匹,驮马915匹,毛驴35匹,此外还有2匹害病,无法驮重物,其余都已到齐。” “好,张校尉,你率先锋营走最前面,后面是中军和辎重营,韩校尉,劳烦您押后坐镇。” “喏!”两人同时抱拳行礼,回头各自骑着马领人向前军和后军走去。 看看天上初生的夏日烈阳,冯森长吸了一口气:“全军,出发!” 人头涌动,一千三百靖难军骑着马匹,赶着车驾,排成了整齐的队列,在斥候的指引下向前进发。 长长的马队在林间快速地行进着,作为牙军中最精锐的战锋,冯森手下的这支军队做到了铁甲披甲率七成,其余就算没有铁甲,也有皮甲。 在密林中行进非常危险,稍有不慎就会有被伏击的风险,冯森一行飞速加快了脚步。 待走了快半个时辰,冯森他们才出了这片密林。 走出狭窄的林间道路,眼前一切豁然开朗起来,钻石般的天空中,两只黑鹰盘旋着,发出清脆的呖叫。 向下望去,则是大片大片的苍绿丘陵和草地,肥沃而厚重的黑稠黏土上,鸢尾花轻轻摇摆着身体。 一只黑鹰低低地掠过草地,抓起了一只逃跑不及的灰兔,随着黑鹰向远处看去,无尽的平原在天地交接处画出了一条锋利的长线。 韩士忠下了马,用手捏起一把泥土,搓了搓,忍不住道:“这欧罗巴的泥土倒是和辽东那边挺像,水分大,还粘手。” 韩士忠是个菜园子,父母皆是菜农,只是恰逢安史之乱,官兵路过,韩士忠家里便只剩他一个了。 没多久,父母留下的财产就被同族吃了绝户,眼看要饿死,心一横,便去当了土匪,后来受了招安,便加入了靖难军,算是靖难军中的一名老将。 看着韩士忠手中的泥土,冯森问道:“这种土如何?好耕种吗?” “难。”韩士忠摇摇头,“土质太黏,非重犁翻不开,种子容易被憋死,不过这种土肥,耕好了比普通田地出产更多。” “老将军果然见识广博。” “节帅谬赞。” 行军本来是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不过在这样美好的田园景色下,士卒们心中的烦躁反而消减了不少。 伴随着耳边的甲片的碰撞声,时间一点点过去,终于,在太阳刚刚到达桑特尔山巅的时候,冯森等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处离水源不远的避风坡。 安排着扎好了营地,冯森便带着轻骑向巴克德堡跑去,他需要提前侦查好敌情。 第六章 都什么年代了还在签传统契约 带着七八个护卫从一处土丘爬上了山,冯森向着远处眺望,河谷滩涂纵横的青绿色沼泽地中,居然有一座灰扑扑的土丘。 高大的木寨竖立在土丘上,蓝底的方旗在劲风中猎猎作响,方旗下,七八个法兰克士兵把守在木墙上,他们穿着皮甲和蓝色的罩袍,带着八片铁片箍起来的日耳曼头盔。 实际上,在这个中世纪前中期的欧洲,绝大部分的城堡都只是这样排木插成的木质城寨,真正坚固的石质城堡得要到中世纪晚期甚至文艺复兴时期才会出现。 滩涂外,同样有一座营地,与其说是营地,不如说是贫民窟。 乱七八糟的帐篷和矮小的茅草屋堆叠在一起,冯森甚至看到两间茅草屋门对门地修在一起,屋子中的人出门时,甚至不得不侧着身体才能从小缝中挤出来。 密密麻麻蚂蚁一般的撒克逊武士们光着膀子,扛着战斧或长矛,在周围闲逛着,他们或是站在营帐前投矛取乐,或是坐在火堆前大口地喝着啤酒和莓果酒。 除了撒克逊武士,农兵们大多身穿暗红暗绿色的亚麻长衬衫,用麻绳系住,脚下踩着兽皮的靴子,更有甚者,是用两根布条将一块木板绑在脚底就算鞋了。 这群撒克逊农兵毛发旺盛,一眼望去,都是拖到胸口的棕红色长胡,他们有壮实的,也有削瘦的,但骨架子大都粗犷。 突然,一个帐篷倒塌的场景吸引了冯森的注意力。 在营地的一角,十几个红发的撒克逊人正在疯狂地互殴着,他们扯倒了旁边的帐篷,拼死挥着拳头,一个撒克逊农兵被砸到了头,晕倒在地,斗殴的武士们就在他的身上踩来踩去。 几个身着铁甲的撒克逊长者迅速赶到,他们野蛮地扯开了这群斗殴的武士,抓住了领头者狠狠抽起了鞭子。 在这个时代,盎撒民族的祖先还都是彻彻底底的野蛮人,他们居住在黑暗的森林中,基本就是茹毛饮血,过着与原始人差不太多的生活。 这一点,从这些撒克逊人的衣物和纪律性上就能看出七七八八。 估算了一下那破破烂烂的栅栏的高度,跟在冯森身旁的孙敬孝忍不住笑道:“这连奚族都不如,节帅,给我二百骑,我今晚一把火烧了他们。” “别急,等过了今晚再说。”冯森扶着身边的杜松,指了指土丘上的那座木城堡,“价钱都还没谈好呢。” 城堡宅邸之中,银色的蜡烛架上盯着一根快要烧完的白色蜡烛。 如豆的火光下,狄奥多里克伯爵瘫坐在椅子上,握着橡木制成的杯子。 满满一杯蜜酒,他一口没动。 “阿多尔公主有消息了吗?”狄奥多里克再一次向着一旁的侍卫问道。 “还,还没有。”侍卫回答道,“撒克逊人的轻骑兵一直在外围巡逻,在这种情况下寻找公主,简直就是一道给赫拉克勒斯的试炼。” “我的天父啊,您为什么要这样对您虔诚的信徒。” 昏暗的厅堂中,狄奥多里克忍不住悲泣道,“先是该死的盖洛不听我的命令擅自发动进攻,再是驴日的沃拉德偷偷带着阿多尔去狩猎,至今未回。 哦,我可爱的公主估计已然凶多吉少了。” “也许您可以往好的方面看,说不定阿多尔公主已经被前来支援的弗里森伯爵或者哪个骑士救走了,那样反而比被这群撒克逊蛮子包围更安全。” “但愿如此吧。”狄奥多里克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愿天父保佑他,也保佑我别被查理绞死。” 祝祷过了天父,狄奥多里克心中好受了一些,他拿起小刀切开一块猪腿,蘸了蘸旁边的黄油,哀叹了一声,吃了一口。 就这样,狄奥多里克每哀叹一声,便吃一口烤猪腿,很快便吃完了一整条猪腿。 就在等待仆人送上餐后的水果时,一个侍卫急匆匆地推开了大门走了进来,一进门他便大声呼喊道:“伯爵大人,有阿多尔公主的消息了。” “噗!” 才到口蜜酒全数喷了出来,狄奥多里克连嘴都来不及擦,便碘着肚子如同一阵风一般,向着门口冲去。 在狄奥多里克伯爵宅邸的门前,正站着一个慈眉善目的阿瓦尔神父。 他穿着一身神甫专用的大麦提袍,胸前挂着十字坠,默默念诵着《日经》,和蔼而又虔诚,这神甫一眼顶真,就是他秃顶的脑袋上,为什么会有六个奇怪的疤痕? “愿神保佑你,来自阿瓦尔的神甫。”狄奥多里克迫不及待地问道,“听说您带来了阿多尔公主的消息?” “是的,阁下。”真慧眯着眼,从衣袍中取出了小刀和木片,“不过,我得纠正您一点——我是赛里斯人。” 狄奥多里克像是落水的人抓稻草一般一把抓住了木片,他仔细阅读上面的文字,又仔细查验过小刀。 “天父,感谢您,感谢您的恩赐!”狄奥多里克突然跪了下来,一边流泪一边唱起了走调的圣诗。 很快,他又站了起来,紧紧地握住真慧的手:“也感谢您,来自赛里斯的仁慈神甫,您不仅挽救公主的生命,也挽救了我的生命。” “感谢天父的恩赐。”真慧不着痕迹地将自己的手从狄奥多里克油腻腻的大手抽了出来,“我们本来是想通过你来交还公主的,但是我发现您遭遇了一些困难,你的城堡正在被人围攻吗?” “是的。”狄奥多里克不明所以。 “实际上,公主的聪明才智和真挚的感情感动了我们的主帅,他接受了公主殿下的雇佣,准备帮助您脱出险境。” “哦,善良而又真诚的阿多尔。”狄奥多里克感动地捂住了心脏,“你们有多少军队?” “一千二百人。”(作战部队,不包含辎重营) “多少?” “一千二。” “额。”狄奥多里克斟酌着言辞,“我知道了你们雇佣兵首领的好意和决心,但是这群该死的叛军人数有五千人,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们,你们没有战胜他们的能力。 与之相比,公主的安全更加重要,我衷心地希望你们能待在原地不要走动,我无法承受再一次失去她的痛苦。天父保佑,一千二百人已经足以保障公主的安全了,您说呢?” 说完,狄奥多里克挤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希冀地看着真慧。 真慧也挂上了和蔼的笑容:“不行,公主殿下如此信任我们,与我们签订了契约,我们赛里斯人向来言必信行必果,况且天父也要求我们不能做一个不信者啊。” 狄奥多里克沉吟了一会儿,示意侍从关闭了大厅的门。 差不多有两个小时的时间,狄奥多里克城堡的大厅内充斥着各种辩论和争吵,墨水晃动声和灯架摇曳声交相辉映。 直到月上中天,真慧才带着两个斥候飞快地离开了城堡,回到了营地中。 “怎么样?” “这是我们签订的契约。” 展开桌上的莎草纸,借着羊油灯的昏黄灯光,冯森仔细地阅读起来,但不久,他便皱起了眉头。 “对赌协议?” “是的,如果明天我们决意要出战,那就需要先将公主交给他,让他来保护公主安全,他会拿一个男爵领以及八百德涅尔作为报酬,如果我们能取得胜利,则可以光荣地接回公主。 如果明天我们不出战,他可以将两座年收入六十德涅尔的庄园送给您作为私产,以支付您的出兵费用。” 随手将莎草纸扔回桌面,冯森笑了起来:“看来这位伯爵大人,并不信任我们的实力啊。” “不然,他怎么会拿出一个男爵领和我们对赌呢?”真慧活动着噼啪作响的骨头,拿起桌子上的冷鹿肉,狠狠咬了一口。 “很好”冯森笑了起来,“那便战场上见真章吧。” 第七章 桑特尔山之战 上 “呜——” 建中3年,公元782年8月28日的早晨。 在巴克德堡东北方的青葱原野上,传来了不绝的马嘶声,一片片的烟尘从山坡后滚滚而来,伴随着的还有号角声鼓声和人的呼喊声。 夏末的萨克森已然带上了不少的凉意。 虽然冯森的靖难军尚未与撒克逊叛军正式交战,但双方的斥候早已在山林和田野间过起了招。 靖难军的斥候们稳稳占据了上风,但迫于对方人数,也不敢深入太多。 骑着马迅速赶到战场后,靖难军的士卒们纷纷开始披甲,而驮马则交予专人看管。 脚步声阵阵,在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里,900靖难军步卒排成了三个军阵。 其中左翼400人,而中军和右翼的军阵只有250人,300位玄甲骑兵立于左侧,时不时派出一支十二人的小队,与敌方的骑兵回战纠缠。 骑着飞鬃,冯森立在玄甲骑的最前列。 这些玄甲骑兵向来是由他亲自指挥,左翼的军阵由张世成指挥,而中军和右翼则分别由韩士忠与孙敬孝坐镇。 伴随着阵阵脚步声,营地中的撒克逊人才如梦中初醒一般飞快地开始穿衣结阵,两个撒克逊的酋长骑着马在营地中来回奔驰通知着。 “怎么了怎么了?” “别推我,来,芬妮,亲一个,等等,你不是芬妮。” “我是你哥哥!” “但是昨晚……哦——我的沃登啊!” 喊叫与嘈杂的声音伴随着炊烟在撒克逊人的营地中升起。 而巴克德堡的木墙上,揉着眼屎的狄奥多里克伯爵被推到了女墙边。 眼前的一幕让他连眼屎都忘了丢掉,他惊恐地张大了嘴巴:“他们,他们居然真的敢,我的天呐,他们是被魔鬼附体了吗?” “那现在该怎么办?” “公主送来了吗?” “送来了,不过送到后,那个老神父就走了。” “抽二十个会骑马的,等会儿让西蒙德骑士他们凑够三十人去营救卡尔文神甫,听明白了吗?” “我马上去通知。” 广阔的平原上,三个肃杀的军阵已然列队完成。 “咚咚咚咚——” 在鼓声和锣声的敲击下,左翼中军和右翼的甲士们或是举起步矟或是拿起盾牌,整齐划一地在地面上顿了三下: “杀!” “杀!” “杀!” 一千名甲士共同发出的整齐呼喊声居然比那些还在慌乱集结的撒克逊人要大。 伴随着吼叫,三个军阵在鼓声和锣声的指引下,开始了进军。 在撒克逊人的营地中,维金杜尔挥舞着手中的棍子,将一个个才睡醒的撒克逊武士从床上驱赶起来。 “别睡了,你这个猪猡,该死的法兰克人来了!” “起来!鼻涕虫!法兰克的军队来了!” “维金杜尔酋长!”一个金发的撒克逊武士从营门外冲了进来,“法兰克人开始进军了!” “为什么会这么快?富尔森这个白痴,他告诉我那些阿瓦尔佣兵距离咱们的营地还有半天的路程,除非他们夜晚行军,否则为什么会这么快到达!”维金杜尔咬牙切齿地骂道。 “但是,维金杜尔酋长。”报信的撒克逊武士说道,“刚刚富尔森酋长说,对面只有不到一千人。” “你还信他的鬼话吗?” “但是,所有的探子都这么说……” “……带我去哨塔。” 站在一处高高的哨塔上,维金杜尔疑惑地皱起了眉头:“居然真的只有九个百人队,不过他们身上都穿着黑色的皮甲,还是要小心一点。” “那现在……” “让醒着的人先组成盾阵吧。” 很快,在唐军的对面,由两千余撒克逊武士拿起了圆盾和标枪,在各自首领的指挥下,组成了五个歪歪扭扭的盾墙。 这些撒克逊叛军,名为武士,实际上大部分都是农兵。 他们戴着两边从耳边垂下的棕灰色弗吉尼亚帽,上身穿着毛料长上衣,下身则光溜溜一片,只有脚上还系着绑袜子的皮绳。 这些农民大多数都只是手持圆盾,拿着砍树的短斧,而那些真正的撒克逊勇士大多身穿衬衫链子甲,头戴尖顶盔,手中除了盾牌,还有长长的维京战斧。 这些农民在伏击盖洛和阿达尔吉斯的贵族部队时见了血,平时也基本都有战斗和狩猎的经验。 有赖于欧洲密集的森林和发达的牧畜业,他们大多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真要打起来,也算是一股不俗的战斗力。 这两千六七百人按照部族和家族分成了五个战阵,有的人多,有的人少。 他们拿出了北欧日耳曼民族最常用的盾墙战术,圆盾一个接一个连在一起,形成了一道道木质的长墙。 “嘟,嘟嘟——” 伴随着号角声,唐军出现在撒克逊叛军的视野中。 作为一支藩镇中最精锐的部队,牙兵可以称作是镇中的模范军,在同时期的士卒们需要每四五十步停下整理队形时,他们能在百步左右才需要再次停下整理。 尘土飞扬,两边的撒克逊骑兵与玄甲骑兵在战场的边缘来回冲杀着,而冯森则带着玄甲骑的主力,不远不近地跟在一侧。 “一百五十步。”几个有经验的靖难军老军默数着,在走的最快的左翼,相对面的撒克逊战阵,架着他们的盾牌长墙,向着左翼军冲来。 “一百二十步。”张世成举起了手,百十步,百五步,最后当撒克逊人走过百步这个界限时,张世成狠狠地挥手叫道:“射!” 军阵中,除了前排的刀盾手,后排的步矟兵和陌刀手都放下了长武器,摘下了腰间的擘张弩和步弓。 “噔噔噔。” 再一次,恶魔般的弓弦作响声在战场上响起,三百多只狼牙箭如同在天空中化成了一朵薄薄的黑雾。 “哚” “哚哚,哚” 箭雨只堪堪射倒了两人,这也正常,百步只是射程范围,而非有效范围,这一箭只是为了定位和干扰敌人。 回头瞥了一眼,撒克逊的士兵们冷笑了一声,继续向前冲去。 足足六百人组成的三层战阵继续向着左翼的军阵冲去,第一、二层是手持萨克斯刀或短斧的圆盾兵,第三层都是枪矛兵和战斧兵,最后则跟着几个举着蜘蛛网一样战旗的旗手。 在这个时代,撒克逊人大多都是使用标枪加飞斧作为远程武器,由于制弓的技术低劣且成本较高,大部分撒克逊人并不习惯使用长弓等武器。 “七十步!” “噔噔噔!” 步弓再一次发威,三百支箭矢在撒克逊人的军帐中爆出了一朵朵血花,一轮箭雨后,起码有二三十名撒克逊人捂着胸口和咽喉缓缓倒下。 这一波箭雨战果颇丰,但也反而激发了撒克逊士兵心中的血气。 他们发出了各式意义不明的愤怒战吼,以怒火来驱逐心中的恐惧,一些中箭的撒克逊人更是不管不顾,任由箭头在肌肉间摩擦,继续跟着盾墙发起了冲锋。 “三十步!” 三十步的距离,是标枪和飞斧的最大射程,但却是弓箭的最高伤害射程。 “嗡——” 这一次,撒克逊人甚至能听见长箭破空的声音。 在撒克逊武士的叫喊声中,第一排的圆盾兵齐齐蹲下,竖起圆盾,第二排的圆盾兵则将圆盾斜架在第一排圆盾兵的上边沿,第三排的士兵们也同样蹲下。 这是撒克逊盾墙战术中对付弓箭射击非常有效的手段,但可惜的是,由于在场的大部分是未经训练的农兵,他们无法做到像精锐小股撒克逊武士一样反应迅速。 “噗!” “啪!” 无数狼牙箭如同一道黑色的梳子刮过了撒克逊人的军阵。 长箭穿过了他们的盾牌和甲胄缝隙,一蓬又一蓬热血在他们的躯干箭头甚至头颅上炸开。 在这个瞬间,原先震耳欲聋的战吼猛然一滞,他们茫然地抬起头,耳边全是同伴的哀嚎和斧盾落地的撞击声。 在他们的身边,倒下了至少六七十个同伴,若是死了倒罢了,但受伤者痛苦的嚎叫却在一下一下痛击着他们的心脏。 此刻,左翼的靖难军军阵已然收起了步弓,端平了步矟。 “杀——” 震天的喊杀声配合着轰隆的鼓声,左翼的军阵在张世成的带领一步步向着冲锋而来的撒克逊军阵反冲去。 第八章 桑特尔山之战 下 不得不说,撒克逊人的战斗意志真是不赖,短短一炷香的时间里连续减员十分之一,士气虽然低落,但仍能支撑他们继续发动进攻。 撒克逊人的盾阵排前,每隔一段距离都有一个撒克逊全甲武士,他们大多身着链甲和尖顶维京盔,手持圆盾和武装剑。 这些人站在盾阵的最前方,一方面方便指挥队伍观察敌情,另一方面,他们也是突破敌人阵型的尖刀。 传统的日耳曼民族间的战争,大多都是盾阵前进,标枪射击,盾墙互推,枪矛戳刺,最后骑兵冲击(视情况而定)。 现在,已经虽然在标枪射击这个环节输了一阵,但己方盾阵和兵力仍旧高于对方,优势在我。 这是大多数阵前武士的想法。 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们的计划毫无意外地被打破了。 步矟,长达三米有余的双层步矟出现在了他们的视野中。 歪日,不讲武德啊,怎么会有这么长的长枪啊?大部分的武士们都开始怒骂起来。 在盾墙互推环节,双方的士兵会操起斧头对砍和盾击,而身后的枪矛手则越过圆盾互相戳刺,但撒克逊的枪矛长度大多是两米以内的短矛,在不讲理的步矟下,他们甚至连靠近对方都做不到。 接战的瞬间,撒克逊眼前上百把步矟突然晃动起来,靖难军的甲士们迈着小碎步,抖动着手中的大枪。 白蜡杆制成的矟杆柔韧而有弹性,锋利的矛尖伸出而又收回,长杆是蛇身,而矛尖是蛇牙。 抖动的步矟快速而高频地荡开了撒克逊的枪矛,长枪一攮一送再抽回,便有一个撒克逊人受伤或倒地。 撒克逊的圆盾手们死死地顶着步矟的敲击拼命向前推击移动,甚至有几个精锐的撒克逊武士靠近了唐军的阵前。 但令人绝望的是,他们手中的武装剑和枪矛根本破不了唐军的盾牌和双层甲。 由于他们的圆盾并非罗马军团的那种大盾,只要手一脱力或是角度不对,盾牌就会被精锐的唐军士兵用铁骨朵钩开砸开,而第二层的步矟或陌刀则会迅速劈刺。 交战的区域犬牙交错,飞斧与箭矢带着破空声在军阵的上空飞行着,鲜红的血液散发出了腥臭的铁锈味。 迈着整齐而缓慢的小碎步,整个左翼的军阵缓缓向前移动,倒在地上来不及退走的撒克逊农兵则在最前排盾兵的横刀挥砍下掉了脑袋。 最先逃离的,是一个左臂被完整砍下的农兵,他涕泪横流地向后冲去,接下来,每向前三四步都会有一两个农兵甚至武士逃离,这一队撒克逊人已然到达了崩溃的边缘。 来自布伦瑞克的酋长富尔森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他率领着麾下的四百人迅速靠近,试图支援。 “滚开,懦夫!” 挥刀砍下了一个逃兵的头颅,富尔森看着大团脱离盾阵的前方军阵,心中焦急无比。 “你们这群该死的懦夫,不要挡路!”砍杀着阻碍前进的逃兵,富尔森心急如焚,现在这个军阵随时有可能崩溃,每一秒都弥足珍贵。 只要富尔森这支队伍能够顶上,后续的支援便会源源不断,维金杜尔正在集结士兵,这群人只有四百人,耗也被耗死了。 “咚,咚咚。” 忽然,一颗小石子弹到了富尔森的脚面上,这是?看着地面上震动的石子,富尔森猛然抬起了头,望向右侧。 一伙玄甲骑兵不知何时冒了出来,沉默地对着富尔森的军阵发起了进攻。 “该死的,盾墙,长枪,把盾……” “嗖!” 一支长箭穿过了富尔森长大的嘴巴,从后脑突出,他无神地张着眼睛,向后倒去。 收起了长弓,冯森夹紧了身下的飞鬃,腰腹扭动,高高举起一把长柄屈刀。 二百玄甲骑组成的锋矢阵,以冯森为矢尖正正的扎入了撒克逊援军的军阵中。 马蹄铁踏过被撞到的撒克逊人,冯森面甲之下露出了一个残忍的笑容,屈刀带着马速陡然砍出,顺滑地如同热刀切黄油。 一连三颗人头高高飞起,胸腔中的热血如喷泉将人头顶飞了出去,他们的惨白的脸上带着无穷的迷茫与惊恐。 而在他的身后,沉默的玄甲骑们或是端平了马槊或是举起了横刀。 从半空中看去,锋矢的两侧无数鲜红的颜色炸开,滚落在青绿色的草地上。 空气中,绿草的清香味与热血的铁腥味混合在一起。 待冯森一来一回两次冲过了支援的撒克逊军队,背后只剩下绝望的惨嚎声与崩溃的撒克逊士兵们。 崩溃的不止有支援的撒克逊士兵,还有正在与左翼军纠缠的撒克逊士兵。 连锁反应一般,当有人惊恐地高喊着:“富尔森大酋长死了!富尔森大酋长死了!”的时候,溃退就开始了。 冯森率领的玄甲骑开始追击逃跑的士兵,不让他们重新集结,而左翼军阵则在张世成的带领下,转向中军。 在行进时,左翼军阵是百步一整军,中军是五十步一整军,右翼则是三十步一整军。 三个军阵实际是形成了一种斜阵,配合冯森的作为锤头的重骑兵,这就形成了亚历山大大帝以及唐太宗李世民最熟悉的砧锤战术。 其本质先集中一部分精锐兵力,先和敌军接战,攻破敌军一阵后,迅速转向,配合骑兵背冲或侧冲,夹击剩下的敌人,在时间和空间上最大化利用兵力。 由于速度较慢,此时中军与撒克逊人接战不久,不过由于兵力上远小于对方,这一部分的唐军其实只是守势——直到冯森的玄甲骑和左翼的到来。 冯森的玄甲骑分成两部,一部和对方骑兵纠缠已经干扰对方集结,另一部则负责冲击和打乱敌方阵线。 伴随着两面步矟的捅刺和一波波箭雨,撒克逊人中间五六百人的战阵终于开始松散和绷不住了。 农兵们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他们发泄般尖叫着,扔掉了武器,便开始奔逃。 一旦有了第一个,撒克逊士兵的心理防线便开始逐渐崩溃,第二个第三个,在从众心理的暗示下,更多的士兵开始逃跑,这也意味着他们严密的队形出现了漏洞。 于是,马蹄声响起。 撒克逊军阵中再次飞起了鲜血与人头。 如法炮制,右翼军面对的两个五百人盾阵也被合击攻破。 这样,真正在战场上站立的撒克逊士兵只剩下了一千多,但他们行进支援的速度犹如龟速。 奔逃的溃兵阻挡了行进,打击了士气,而来回射箭掠阵的玄甲骑又让他们不得不每走十几步都得停下防御和重整队形。 冯森的作战计划几乎完美地实行了。 借着全员骑马的高机动力,快速赶到战场,趁兵力没有完全集结,逼着对方葫芦娃救爷爷,当士兵数量无法对他们进行合围时,余下的工作便只剩下一次突击了。 或许,连突击都不用了。 因为冯森看到剩下的那一千多撒克逊人居然在几个武士的呼喊下,缓缓后退。 他们在逃跑。 就这样,巴克德堡之战,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迅速结束。 冯森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让他们逃了。 “全员上马!”冯森大笑高叫道,“跪地不杀,追击一里。” “狄奥多里克叔叔,你看,他们赢了,他们赢了!”虽然看不懂战场的形势,但阿多尔起码能看出谁在追杀谁。 她欢呼雀跃着,脸上挂满了笑容。 狄奥多里克没有回答,他的脸色涨的通红,双手的手指几乎要插到木墙里。 “卡尔文,你这个老骗子,你欺骗了一位虔诚正信的感情和家产!”狄奥多里克咬着牙说道。 而当看到冯森的军队全员骑马追击敌军时,狄奥多里克几乎要昏厥过去,他颓唐地坐在地上。 “我真傻,真的,我怎么能真的相信了十岁的孩子可以说动一支唯利是图的雇佣军?我怎么能相信那个巧言舌辩的老神父?完了,全完了。” 狄奥多里克感觉自己简直是鬼迷了心窍,他怎么会在迷迷蒙蒙中在契约上签下了名字呢? 该死的,谁会想到一支雇佣军居然能聚集起三百骑士和九百步战骑士?!这样的配置足以支撑起一个军团的骨架! 第九章 桑特尔山之战 完 当断裂的圆盾与枪矛撒遍了这片绿野,这场厮杀的收尾工作濒临尾声。 大部分的撒克逊士兵都没能逃掉,冯森一行人像是渤海人围猎一样,驱赶着撒克逊人的残兵,消耗着他们的体力。 借着马匹的优势,靖难军的甲士们不断地放着箭,从两边包抄驱赶,而那试图撤退的一千多撒克逊士兵则由撤退变成了溃退,最终变成了逃跑。 在一片宽阔的河流前,冯森终于停止了追击。 最终渡河逃走了撒克逊士兵,估计都不满一千人,剩下的要么是体力耗尽而累倒,要么是试图反击被围攻射杀。 早上九点钟的太阳,正是最红火热烈的时候,水波如同舞姬舞动的水袖,但却绣上了金丝的纹边。 回头看着一路杀来的甲士们,他们脸上的汗珠也反射着太阳的金芒,冯森调转马头,向着他们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横刀。 刹那间,欢呼声和叫好声此起彼伏。 大丈夫当如是,冯森忍不住有些感慨,他自豪地回望着士兵们。 有这样一支强军,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何事不可为? 或许我并不需要查理曼,或许那顶王冠甚至是皇冠,我也能自取之! 无穷的豪情在胸膛中起伏激荡,在这个时刻,冯森感觉自己快要爆了,驾着飞鬃,只听得马蹄声哒哒响了七下,他望着河水轻声吟道: “今天追敌到河边,感觉河水波浪宽。烟光万顷细细叠,卧槽冰火两重天。” “好!”旁边的张世成猛然拊掌笑道,“此诗看似咏河,实则咏情,用词清新而又淡雅,颇有贺氏遗风。” “什么贺氏遗风。”韩士忠不满地摸着胡子,“依老夫看来,远超贺氏矣。” “韩校尉知道贺氏是谁吗?”清点战利品的一般路过王司马突然好奇地问道。 “知道啊,一个诗人。” “我是说他的名字。” “不是叫贺氏吗?” “好了好了,走吧走吧。”冯森感觉自己吟诗的热情和争霸的豪情已经随着宽宽的波浪流走了。 在鸣金收兵的途中,冯森突然感觉许久未动的克劳塞维茨引擎居然出了新的提示: 【巴克德之战】 【酣畅大胜】 【在巴克德堡,你的军队以屈屈千数击败了四千撒克逊人大军,在场的撒克逊人和法兰克人都能作证——这是一支恶魔般的军队!】 【你的传说开始在萨克森流传,每月威望+1】 这属实是给了冯森一个大大的惊喜,原来打胜仗还会有奖励的吗? 冯森本来还想着,这每月2点威望,要达到【邀请武士】或【邀请工匠】等决议的威望要求得等到什么时候,他用【邀请医师】招来了粟特医娘康德贞就花了整整100威望。 没想到啊没想到,只要打胜仗就能赚威望,那以后得多打打。 等到冯森等人将俘虏驱赶到原来的营地时,狄奥多里克伯爵已然笑意盎然地等在了营地前。 在他的左手边,阿多尔骑着一匹温驯的小母马得意洋洋地昂着脑袋,而右手边,则是一个坐在马车上的贵妇人。 她一头自然卷的金色长发,面色苍白,看上去久病才愈,但眼睛却炯炯有神。 这妇人身穿一件紫灰色的罗马兜头斗篷,内里则是一件修身的蓝色长裙,微妙的弧形被长裙纤毫毕现的展露了出来。 伴着身边的真慧大师,冯森还没说话,便听见那妇人双手提裙,双膝微微下蹲,俯首道: “感谢您,来自东方的贵族,您救了我唯一的女儿一命。” “都是天父的恩赐。”冯森回道。 “也是您的仁慈,如果以后您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会尽全力来帮助您。”格尔苏因达真心实意地说道。 “不用如此,这都是我该做的,谁也不会忍心看到一位美丽的公主遭受这些蛮族的侮辱。” “想必您一定是狄奥多里克伯爵了。”目光一转,看向中间这个有些中年发福的男子,冯森的神色变得玩味起来。 狄奥多里克用手帕擦了擦头上汗,回道:“是的,感谢您的营救,拯救了我们的性命,并且镇压了撒克逊人的叛乱。” “撒克逊人的叛乱只有这五千人吗?”冯森有些好奇,难不成查理曼就是从这五千人中俘虏了四千五百人吗?这个比率有点不正常啊。 “不不不,并非如此。”狄奥多里克赶紧摇头道,“还有三千撒克逊精锐武士以及一千诺斯人和丹人的雇佣军,不过他们没有管我们,只是留下这五千撒克逊农兵,便分兵北上去不莱梅了。” “丹人?诺斯人?”冯森挠了挠脑袋,“他们是怎么掺和进来的?” “叛军领袖维杜金德和丹麦国王希弗是表兄弟,他从他那借来了了几百精锐丹人武士,又雇佣了一伙诺斯强盗。”狄奥多里克一边回答着,一边观察冯森的神色,“不需要担心,卡尔国王的军队很快就会平定他们的。” “激战了一上午,我看您也累了,城堡内已然将庆功宴准备好了,我诚挚地邀请您来参加这次答谢的宴席。”格尔苏因达缓步走了上来,她的声音低沉,但但却有一种百灵鸟一般的婉转,“还未请教您的全名?” “冯森,按照你们的说法,应当是洛山·冯。”洛山是冯森的字,“但是庆功宴请不要在城堡中举行了,就在外面吧,我希望与我的士兵们待在一起。” “但是……” “没什么但是的,我和我的士兵都需要休整,你们不需要对我太过感激,救援巴克德是受阿多尔公主所托,我一向秉承的都是公正的原则。” 冯森停住了话头,然后慢悠悠地看着狄奥多里克伯爵说道,“所谓公正,就是一分钱一分货,公平交易,童叟无欺,我既然接受了公主的雇佣,就一定要做到。” “您是一个高尚的人,冯森阁下。”格尔苏因达有些感动地说道。 她知道了女儿的一金币契约,在她看来,这就是出于公义的战斗,但这个善良的青年却不愿意承受他们的谢意。 狄奥多里克的脸色却苍白起来,高尚个屁啊,哪有什么高尚,只不过是因为有人在负重前行罢了。 由于庆功宴要改换地点且人数变多,狄奥多里克不得不将宴席推迟到晚间,而靖难军也正好需要休整和补充补给。 军帐中。 将各个营帐都安排好,冯森用护心镜扇着风,进入了中军大帐,王司马手下的几个文士正在整理文字。 “王司马,都统计出来了吗?” 王司马点点头,抽出了一张白纸,对比着上面的阿拉伯数字说道:“本战我军以一千二破五千,共用时一个半时辰。 我军合计战死4人,轻伤121人,重伤7人,都已安排至辎重营,由康娘子看护医治。 敌军合计战死577人,轻伤725人,重伤159人,逃跑1000人以上,受降俘虏1215人,其中青壮男子占九成以上。” “重伤俘虏不用医治了,给他们一个痛快,战死甲士尸体就近立碑,等会儿我亲自去招魂。”冯森沉吟了一会儿又说道,“让真慧和尚去找那胡人伯爵要些药材和铁匠,受损的兵器和甲胄也要维护。 至于那些尸体尽早焚烧掩埋,以防发生瘟疫。 等会你去催催外面那几个,尽快把轮班表弄出来,夜晚放哨的士卒可以提前去城堡中饮酒作乐。 对了,让那群王八蛋不要去强迫女俘虏,我已经让那个胡人伯爵去寻了一些没甚疾病的流莺农妇来,该付钱就付,不要白嫖……” 就这样,冯森说,王司马记,陆陆续续讲了十几条,从饮食到兵器,从天气到人心,几乎是面面俱到。 冯森有时候感觉自己简直就是个保姆,士卒们仿佛幼儿园没毕业的孩子,再怎么面面俱到,他们也总能给自己来点新花样。 可能就是这群人太有本事了吧,有本事的人总是有个性一点,更何况是天生掌握着武力的武夫? 冯森有时候真的能与那群北宋的士大夫感同身受,不受控制的武夫简直是火药桶,不仅炸伤别人,也会炸伤自己。 武德太过于充沛也不是好事啊。 第十章 查理的妃子润不润? 待到天色暗沉,睡足了半个下午的冯森终于从帐篷中走出。 火红的夕阳将天边的云霞染成了渐变的紫红色,从冯森的视角看去,无尽的平原延伸到远方,在尽头矗立着几座与天空融为一体的矮山。 来到营帐中,一些撒克逊俘虏正在士卒们的监视下挖着坑道埋着帐篷。 这座撒克逊人的营地本来是一座法兰克移民的小村庄,不过此刻这里已然见不到多少法兰克农民,他们都被撒克逊人杀光了。 但是村庄中的房屋却保留了下来,走过被马粪牛粪浸染了多年的土路,沿着低矮的篱笆,冯森闲庭漫步地在村庄中走着。 来到欧罗巴这么长时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此处的人文风貌,自然要仔细考察一番。 这个村庄的人数不会太多,大约在五十人以上,百人以下。 沿着一条长直路,左边是歪歪扭扭的泥屋,而右边则是农田和牧场。 法兰克老农的房屋基本都是木结构,冯森能清楚地看见两截木柱之间,还有木条和稻草束缚住了泥墙。 这些房屋的外壁并不高,大约在人的肩膀左右,进去时必须弯腰低头,稻草堆成的人字长顶覆盖在土黄色的墙壁上,于中央汇合。 法兰克人的屋子是没有功能性房间的说法的,在房屋就是一整个的大屋子,屋子的中央是用鹅卵石围成的青灰色地炉,还能看到木柴燃烧后的黑色。 而屋的内侧则是牛栏,是的,这时的法兰克人会将牲畜牵入家中,住在同一屋檐下,而没有专门的畜栏。 在房屋的一角,是整个屋子中最贵重的家具,床。 这张床很大,当夜间入眠时,一家七八口都要睡在一张床上,而身边就是老牛的哞哞叫声和恼人的跳蚤。 从村头走到了村尾,在村外的广场上,军中的校尉已然在此处等待。 在这处平整干净的平地上,一团团篝火已然升起,几乎每团篝火上都架着一只烤猪烤羊或烤鹿,身着粗衣的侍女和厨师在篝火前穿行着,为甲士们递上麦酒或果酒。 一滴蜂蜜水沿着似枣红色的香脆猪皮流下,跟着流下的,还有张世成嘴中的口水,除了这些烤猪,还有烧制的鸡鸭。 冯森知道这群人吃不惯当地的鸡肉做法,便提前通知了狄奥多里克,要自己来处理,辎重营的厨子们拿出了铁锅,做了烧鸡和汤。 反正冯森是不会去喝他们那个苹果炖汤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边的人特别喜欢拿水果做熟食,真是奇了怪了。 在广场的正中央,狄奥多里克伯爵、格尔苏因达等人已然早早等在了盖着白布的长桌边。 “冯,这里!” 阿多尔在处境安全之后,完全解放了她继承自父亲的活泼性格。 她此刻身着一件水蓝色的带着波浪褶皱的小裙子,三两步跑上来,拽着冯森的胳膊,邀请他落座。 “抱歉来迟了,今天太累了。”冯森熟练地用拉丁语与说着,但很可惜,只有狄奥多里克和格尔苏因达会说拉丁语,大部分时候,其余的小贵族都只是听着。 “尊贵的客人往往最后才到。”狄奥多里克笑着举起了酒杯,“感谢天父的恩赐。” “感谢天父的恩赐。”在场的所有人齐齐念了一句,晚宴便正式开始。 木制或陶制的餐盘被侍女们走马观花一般端上。 带着血水烤牛排上撒着不知名的绿色香料,利斧劈开了木桶,流出了带着木屑的紫红色葡萄酒,奶油蘑菇浓汤中胡椒末上下起伏,狄奥多里克用小刀划开了烤乳猪的背部,取出了其中软嫩的苹果。 当然除了这些,还有铁锅炒出的红烧肉以及鸡汤,带着姜末的奶茶被摆在了葡萄酒杯旁边,而水晶般的蒸饺更是深得格尔苏因达的喜爱。 嚼着细嫩的鳕鱼肉,冯森将几片熏火腿拌在汤饼中,蘸了蘸黄油和蜂蜜,一口吞下,咸香配合着浓郁的奶香,层次分明。 而阿多尔最喜欢的却是靖难军厨师这边做出的桂花糕和糯米糕。 在广场上,其余的士兵们也在大快朵颐,他们恶狠狠地啃着羊腿,一筐又一筐胡饼和面包被士卒们无底洞一般的肚子吞了下去。 不过就谨慎考虑,冯森下了命令,每个人最多喝三杯,多吃饭少喝酒。 大杯大杯的葡萄酒和麦酒灌入肚子,在场的贵族们脸色大都红润起来,很快,一个当地的小贵族脱下了鞋子,开始跳起了舞蹈。 而一旁的吟游诗人则弹起了雷贝琴,开始为冯森今天的战记现编歌词。 很快,军中几个喝多了的十将也站了出来,配合着琴声跳起了胡旋之舞。 一个高瘦的贵族举着杯子,大声的号唱着,他撑着桌子,嘴里吸着汤饼,双脚不断地在地上弹跳着,最后他甚至站到了桌子上,打着节拍唱起歌来。 “阁下家乡的美食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坐在冯森身边,格尔苏因达的脸也有了几分醉后的红晕,“不知赛里斯距此处究竟有多远。” 冯森笑道:“其距离大约相当于两次亚历山大东征。” “居然有这么远吗?”狄奥多里克也忍不住说道,“那你们来到这里朝圣必然受了不少磨难。” “其实并没有。”冯森打了个酒嗝,他喝了一口奶茶压了压,“一年前,我的父亲将公爵之位传给我时,正巧隔壁的四位公爵一齐发动了叛乱。 我率军帮助皇帝平叛,一时不慎,输给了叛军,我当时被十万大军包围,身边只有一千余人……” 说到这里,冯森突然压低了声音,十分神秘地说:“当时我已经接近绝望,这是天父对我不信教的惩罚,于是我向他祈祷,如果我能脱困,必然要改信天父教。 誓言话语刚落,我身边便起了一层灰雾,将大军牢牢挡在了外面……” “我的天呐……”狄奥多里克忍不住叫道,“这是叹息之雾,救世主以塞亚被宙斯的追兵追杀时,是天父的叹息化成了浓雾,阻隔了宙斯的士兵。” “这,这真是奇迹。”格尔苏因达又抿了一口酒。 “是的,但不仅仅是如此,在浓雾中,伸手不见五指,我便带领着士兵茫然前行,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白胡子的老者。 他伸手向前一指,我便继续向他指的方向前进,没多久,浓雾散去,我们便来到了此地……”冯森一本正经且虔诚地说道,“虽然我不知道此处是何处,但脑海中晨钟暮鼓一般的声音告诉我,这里是救世主以塞亚降生之地——欧罗巴!” “神的旨意!”狄奥多里克高高举起了酒杯,“致我们目睹奇迹的皈依者,冯。” 冯森轻轻与他碰了一下杯,一口饮尽了杯中的葡萄酒。 “那么您现在皈依正信了吗?”格尔苏因达问道。 冯森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我原先准备去罗马,以求得一位德高望重的神甫的洗礼,不过,一方面由于我后勤不足,另一方面则是阿多尔的委托,我不得不暂时停留。” “原来如此。”格尔苏因达右手捏起一块牛肉塞入了嘴中,这个时候可没有叉子,所有人吃饭都是用手和小刀的。 “那您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征战,我的士兵们都有点累了。”冯森看向那群围着篝火跳舞的牙兵们,“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获得一块属于我自己的土地来安置他们。” “这可需要一块不小的领土。” “是啊,所以我们可能还需要再继续征战一段时间,去当雇佣兵,或者向东开拓,从异教徒手中夺取土地,说到这,我还得感谢一下我们的利珀伯爵狄奥多里克。” 冯森向着狄奥多里克举了举手中的酒杯。 “为了酬谢我的出兵,他将他名下的一个男爵领赠送给了我,起码能先安置一部分残疾的士兵。” 狄奥多里克大义凛然地与冯森碰了碰杯:“我无法容忍帮助我的人一无所获。” 不知道为什么,狄奥多里克的手有些颤抖。 格尔苏因达突然止住了话头,仿佛不经意地笑道,“你有没有兴趣,成为法兰克王国的一员呢?这可比东征容易多了。” “赛里斯有一句古言:君择臣,臣亦择君。”冯森端坐了身体,“我到底愿不愿意为法兰克王国效忠?恐怕只有我和查理国王见过才知道。” 格尔苏因达她温柔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冯森熊罴般的身材,突然她拍了一下手,如小女孩一般调皮地说道: “你信不信,查理见到你的第一句话就是: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第十一章 摔♂跤 “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清澈的溪流前,高耸的王帐中,肩膀上架着阿多尔的查理曼向冯森伸出了手。 而在王帐内,抬头看着身高比他还高出一截的查理曼,冯森感觉有点麻。 这个人前一秒还是一副把女儿架在肩膀上的傻爸爸形象,下一秒便见猎心喜一般地来到了冯森面前,不顾狄奥多里克的行礼,大声向冯森邀着战: “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一炷香前,冯森还在营帐中跟着本地神甫一起学习日耳曼语。 当听到查理曼已然赶到时,冯森忍不住有一种奇怪的忐忑感,这可是真正在历史教科书上看见的人物。 当真正面临时,冯森心中的期待感和史诗感是无可避免的。 不过见了真人,冯森实际上有些失望的感觉,如果去除查理那一身华贵的袍服,这个不断用胡子扎女儿的人嬉闹的人,简直就是一个憨憨的傻大个。 不过这也符合查理在冯森心中的印象,他本来就是个感性大于理性的热血帝王,冯森准备投靠他也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拜占庭式的阴谋他可玩不来。 不过当冯森麻完,他反而有些跃跃欲试起来,他想看看这个戎马一生,仅有一败的帝王到底身手如何。 要知道,他可是先在北边击败了四千撒克逊主力后,才挥师南下来解围的,这种速度和战斗力,让冯森不禁有些好奇。 “这样是否有点……” “放心,我是个大度的人。” “但是殿下,为什么要打呢?” “两个战士之间的角斗,还需要理由吗?”查理咧着他的大嘴,如同黑色刺猬的胡髭颤动着,“况且,格尔不是说你要我给你一个效忠的理由吗?这个就是理由—— 在你面前,是天父光芒笼罩下,从比利牛斯山脉到易北河,这片土地上最强的战士!臣服我,只要你能对我忠心,我会给你带来荣耀与尊贵!” “那我期待您给出这个理由。” “哈哈哈哈。”查理笑着将阿多尔放到了地上,“我喜欢你,小子。” “祝你好运,冯,不要输给爸爸。”阿多尔马上给冯森加油打气道。 而查理立马摆出了一副伤心欲绝的抹眼泪表情:“我的天父啊,我最最可爱的阿多尔居然要给爸爸的对手打气了。” “行行行,爸爸你太强了。”阿多尔则没好气地回道。 “感谢可爱的阿多尔的祝福。”查理脱去了蓝色的长绒披风,露出了长外褂下的壮实肌肉,“我现在无坚不摧!” 很快,国王的侍从和冯森的将士们在这片场地上围出了一个大圈。 冯森手拿一根前端裹着白布的长棍,而查理则拿着一把长长的木剑。 没有任何吹哨或者提醒,两人便自发地开始了对峙。 他们缓慢地移动着步伐,突然,所有人都丢失了两人的影子。 “砰!” 长棍和长剑狠狠撞在了一起,一圈白灰从剑体和长棍上落下。 抓着长棍的尾端,冯森手臂上的肌肉条条鼓起,歘的一声,长棍猛然弯成一个弓型,然后迅速弹出。 棍尖破空声穿过了查理的耳侧,他歪着头,手中的巨大木剑轻若无物,擦着冯森的棍身便向其脖颈斩去。 脚趾绷紧,冯森咬着牙,小腿上鼓起的肌肉撑破了胫衣,力道在肌肉与筋腱中传动着,直到冯森的手臂。 “嗡——” 仰身闪避的同时,长棍再次成了弯月形,向着查理的肩膀横扫而去。 查理双手持剑,在棍身即将触碰到他肩膀的时候,他身体仿佛带上了残影。 他先是向一侧扭身,用强剑身和护手格住了长棍,双手带着棍身举高的同时,查理迈着步伐快速推进,弱剑身带着剑尖沿着长棍下压,狠狠冲着冯森的脑门刺去。 冯森感觉手中长棍的反馈像是撞上石墩子,一抬头,迎面便是突刺来愈发靠近的剑尖。 脚下灰尘四起,冯森握住了长棍的尾端,摇动起来。 长棍旋转抖动着,在长剑到达脑门的前一刻,成功绞住了查理的长剑。 两道巨力在剑棍间传导着噬咬着,周围的人甚至能听见纤维断裂的“嘎吱”声。 “啪!” 两把武器同时炸开,无数的木屑四溅出去,查理的长剑断裂成两截,而冯森的长棍则像花朵一样整个爆开。 扔去了长剑,查理当先一拳砸来,冯森迅速出手,用角觝之术锁住查理的手臂。 而查理的另一只手则一把拽住了冯森的肩膀,而冯森也默契地收手,伸手抵住了对方的肩膀。 两人绕着圈推动着,两只脚时而踢出,时而钩绊,但渐渐的,冯森的脸色开始变红,额角也留下了汗珠。 这傻大个不仅力气大,动作也快的离谱,就算有了【刀剑大师】的支持,冯森的落败也已然是时间问题。 “咄!”查理一脚跺下,整个人身体往下一沉,双手幻影般伸出抱住了冯森的大腿。 糟了!冯森连忙身体向前倾斜,两腿向后伸去,同时借力压住查理。 但已然来不及了。 一股巨力从左侧大腿处传来,冯森拼命的保持平衡,但查理的另一只脚已经预先绊住了冯森的右腿。 一瞬间,天地颠倒,冯森仰面摔在了地上。 “芜湖!”查理高高举起了双手挥动拳头,欢呼道,“我果然是最吊的!” 从地上站起,冯森不自觉地笑了起来,虽然输了,但他也不气恼,反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战斗快感。 转过身,查理伸手帮冯森拍去了草叶,“你多大了?” “十六岁,殿下。” “十六岁?”查理眼睛瞪的如同牛眼,看向了旁边的阿尔昆,“这特么是十六岁?” “我确实是十六岁。”冯森无奈地说道,“没人信,我父都不信,我八岁就跟我母一样高,十二岁跟我父一样高,十六就这样了。” “哈哈哈,好!好小子!”查理摸着胡子笑道,“怎么样,你愿意成为我的勇士了吗?我给的理由如何?” “没有比这更完美的理由了。”冯森缓缓俯首行礼道,“我愿意成为您的勇士。” “好!”查理鼓掌大声叫道,“虽然我的阿多尔差点遭受了魔鬼的虐待,但却为我带来了一名新的勇士以及他强大的卫队,或许这就是天父的赐福。 阿斯托尔福,来陪这位新勇士说说话。冯森,这是阿斯托尔福,我的勇士,来自不列颠的麦西亚,以后你们就是同僚了。” 哦?冯森眼睛一亮,阿福要来了吗? 阿斯托尔福,这位更是重量级,他可是传说中的查理曼十二勇士之一。 所谓的十二勇士,在历史上并没有这个说法,是文学作品和传说中进行的描述和重构,但现在看来,居然真有这个人,或者说真有这个原型。 伴随查理对狄奥多里克“你还没下火狱呢?”的亲切问候声,阿斯托尔福缓步从两侧的臣子中走出。 他没有粉色的头发,也没穿女装,这个来自不列颠的勇士大约有一米七五高,头发整齐的梳理着,不过他柔美的面庞确实有些男女不分的意思。 “你好,阁下。”阿斯托尔福笑着向冯森躬身行礼道,“我对您以一千军队打败五千敌军的事迹非常感兴趣,您是否有时间和我说一说呢?” “当然有时间。”冯森笑着说道。 “不如我们去现场说吧。”阿斯托尔福掀开了门帘,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冯森顺势走出,将狄奥多里克抱住查理大腿的哭嚎声也关在了里面。 骑着马,伴着身侧的阿斯托尔福,冯森两人来到了先前的战场。 带着阿福逛了一圈战场,又带他参观了一遍营帐和士兵,最后更是将几位将官和真慧喊来吃了一顿晚饭,阿福这才告别离去。 骑在马上,阿福回头看了一眼赛里斯人的营帐,黑发黑瞳的赛里斯人与野蛮的阿瓦尔人完全不同,虽然他们是相同的肤色和头发,但相对而言,赛里斯人的行为和性格都让他想到了另一群人。 那些居住在拜占庭和意大利的拉丁人,那些罗马人的后裔。 第十二章 暴烈好斗的赛里斯 星空低垂,璀璨的星光几乎要扑倒在地上,连路边的草枝都反射出淡淡的白色荧光。 在桑特尔山的山脚下,靖难军营地的另一边,由赶来的法兰克军队搭建的营帐正伫立着。 与唐军的营帐相比,法兰克军队的驻扎方式更加懒散和不整齐,东一片西一片,不过巡逻的卫士和外围的岗哨设置,却比撒克逊人好的多。 骑着马来到了查理的王帐前,向两个把守在门口的长斧兵点了点头,阿斯托尔福走进了营帐之中。 营帐中,银色烛台上,蜡烛放出橘黄色的光芒。 坐在一张普通的松木座椅上,查理正愁眉苦脸地在蜡板上练习着写字,而阿尔昆则拿着一本拉丁词书,给查理报着听写。 是的,被誉为欧洲之父的查理大帝,被称作战神的查理大帝,被称为“新大卫王”的查理曼是个大丈育。 他终身不会写字,或者说努力了大半辈子,都没能学会写字。 这可不是他不勤奋,晚年的查理大帝甚至会把蜡板和笔放在枕头下面,每当失眠,就会掏出来写上两笔,但可惜的是,直到去世,查理也没能学会写拉丁文。 虽然查理大帝不识字,但会读书,他几乎每天都会找人给他大声地朗读书籍,并且和他的老师阿尔昆讨论知识。 以当时的平均水平看来,他对于天文有着不俗的研究,对于律法的知识也有见解,查理时代很多的律法都是他亲自研究的。 阿斯托尔福进入营帐中,并没有打扰努力学习的查理,而是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等待查理完成他的剩下的练习。 差不多等了有半个小时,查理总算是练完了。 将笔搁置在一边,查理啃了一口烤肉,说道:“怎么样?都查清楚了吗?” “基本查清楚了。”阿斯托尔福优雅地躬身回复道,“利珀伯爵说的基本没错,这支赛里斯的军队确实以一千二打败了五千撒克逊军队。” “怎么打败的?赛里斯人很能打吗?”查理好奇地问道。 阿福摇摇头:“并不是,虽然撒克逊人在数量上有优势,但是这支赛里斯军队的士兵质量极高,其中光骑士都有三百人,剩下的步兵大都是披甲的重步兵,其使用的战术也只是普通的马其顿砧锤战术。” 查理摸了摸脑袋:“但我记得盾墙战术是克制马其顿长枪方阵的,长枪方阵大多数时候只对无甲的轻步兵有奇效吧?” “确实是这样,但这群赛里斯人却有些不同。 赛里斯重步兵们技艺不凡,他们不仅会使用长枪长刀和铁锤,还会射箭和骑马,有些甚至能骑射。”阿福从后腰摘下一把冯森赠送的柘木长弓,“他们的枪阵,一旦近身,就会转为近身战。” 查理接过这把长弓,随手就拉成了半月型,然后就是令人血压飙升的空放。 “根据在场士兵的说法,这群赛里斯人非常擅长弓箭,在行军时放箭,接战时放箭,甚至追击时还在放箭。” “这点倒是和阿瓦尔人挺像。” 查理好奇地捏起一只箭,三指拉弓,弓成满月,只听噌的一声,黑羽箭便穿透了帐篷,飞射而出。 “啊!” 与破空声同时响起的,还有巡逻路过士卒的惨叫声。 “这倒是个好东西,以前怎么没想过这玩意儿还挺有用。”查理眼睛一亮,“咱们也得来一个,回头得狠狠给那群伊比利亚的萨拉森人一个教训!” 阿尔昆用手指轻敲着膝盖,突然问道:“阿斯托尔福阁下,他们的来历查出来了吗?” “查过了。”阿斯托尔福点点头,“我派人前往了他们所说的降临地点,也叫人去探访了当地的村落。 村民说当天确实有雾。 按照现场的痕迹来看,他们的确是突然出现的,没有行军的痕迹,也没有补给后勤的痕迹,他们的辎重顶多携带五天的量,如果要不被村民们发现地过来,除非他们能飞,且带了一杯永远喝不尽的酒。” “难道真是天父降临,将一支生力军送给了我?”查理目光中闪了一下,问道,“否则,这么多技艺精熟且兵甲足备的战士足够掏空一个小王国……除非他们来自于天国!” “看看他们那黑发黑眼。”阿尔昆不屑的说道,“说他们来自于火狱还差不多。” “但是拉丁人也是黑发黑眼,阿尔昆主教,他们帮助了我,为什么你会对他们有这么大的敌意?”查理轻轻拍了拍阿尔昆的肩膀。 阿尔昆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所谓“叹息之墙”的说法,他总是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愤怒。 在沉默了一会儿后,阿尔昆才轻声说道:“我害怕他们是一支阿瓦尔人的军队,在未来,或许他们会背叛,就像,萨拉戈萨的寇罗和巴斯克人一样。” 帐篷中突然安静了起来,那场导致了罗兰去世的战争,是所有人心中的痛处。 最终还是阿斯托尔福打破了沉默:“其实,这群人并不像阿瓦尔人,他们更像是拉丁人。 我见过的阿瓦尔人大多身材矮粗,但这群赛里斯人大多身高不低于五英尺十英寸(一米七五),可想而知,赛里斯人肯定比阿瓦尔人要高得多。 和阿瓦尔人相比,他们的身上没有羊膻味,外表洁净,服饰典雅整齐,唯一相像的地方,就是爱使用弓箭和暴烈好斗了。” 这就是阿福以偏概全了,唐朝的平均身高固然不低,但也不到一米七,之所以靖难军人均一米七五,是因为没有一米七五,你根本进不了牙兵。 至于暴烈好斗,这大唐的厮杀汉不暴烈好斗就奇怪了,不暴烈好斗,我看你是没有资格和我们一起当这个武人哦。 “国王查理殿下,您有想好怎么安排他们吗?” “当然。”查理眼神中带着笑,手指轻轻划过桌面,“他们,这群赛里斯人,本着天父不言而喻的教导,救了我的女儿,并且带着这么一支强大的队伍向我效忠。 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我决定册封冯为伯爵,正好那几个本地的撒克逊伯爵都叛乱了,空出了不少位置,至于封地嘛,就在不莱梅旁边吧。 明天,我就会亲自为他洗礼,带领他皈依正信,我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只要他能忠心于我,只要他能皈依天父,就算他是阿瓦尔人又如何?” 说到这里,查理欢乐的眼神变了,他握紧了椅子的扶手:“不莱梅的教区之前才被该死的撒克逊人捣毁,如果起义再次发生,他们正好也能起到戍卫不莱梅的效果。” “这一次希望撒克逊人能消停的久一点。”阿斯托尔福叹息道。 查理不屑地说道:“这群该死的异教徒,他们是亚玛力人,是摩押人,他们居住的地方是耶利哥城!人质,宣誓,我能试过的都试过了……” 椅子的扶手在查理的紧握下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刺耳声音:“但是他们永远学不会忠诚,永远只会想着背叛,我饶恕了他们的生命,册封他们的土地,带着他们信仰正信,引导他们的灵魂前往天国。 他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叛了以塞亚的选民!也许,也许只有鲜血,才能让他们幡然醒悟了!” “不!殿下!”阿尔昆和阿斯托尔福几乎是同时变了脸色。 “并非所有撒克逊人都是背叛者,殿下,保护了公主是沃拉德阁下就是撒克逊人,而忠贞的格尔苏因达夫人也是撒克逊人,连您最爱的小公主都有一半的撒克逊血统不是吗?”阿斯托尔福诚恳地说道。 阿尔昆接过了话头,继续说道:“殿下,我想提醒您,对于正信的信仰无法用刀剑去获取,唯有发自真心的信仰,才是纯粹的,我无法容忍用刀剑获取来的信民!” 很快,营帐中的讨论,便逐渐从对赛里斯军队的处置,变成了对撒克逊战俘处置的讨论上。 第十三章 短鼻子纪尧姆 另一边,在冯森的中军营帐中,狄奥多里克、冯森与真慧正坐在一张桌子前,进行着谈判。 “你的意思是,你并不能给出这个男爵领。”冯森一巴掌拍在了那张羊皮纸上,眼神逐渐危险起来。 狄奥多里克点点头,回复道:“是的,所有法兰克人的领土都属于国王殿下,我们只有代其管理的资格,只要查理殿下想,他可以随时废除我的伯爵之位。 不过,除非是有什么大的过错,否则,陛下是绝不会轻易废除爵位,并且能够将爵位代代相传的。 所以,我才会同意将男爵领赠送给你。 意思是,我与你签署一份密契,当我还是利珀伯爵时,你的鲁尔男爵之位可以代代相传,但是,现在由于我在战争中的失败,我虽然保住了爵位,但失去了封地,殿下任命我为王室巡查使,需要前往巴伐利亚巡查。 我已经没有领地了。” “也许,我们能将这份契约带到查理殿下面前,让他来帮我们裁判。”真慧大师温和地唱了一声天父尊号。 “别别别!”狄奥多里克马上摇头道,“如果让陛下知道,不是我说动的您发动进攻,恐怕我要连爵位都没有了。” 是的,不管是查理还是阿尔昆,他们都不认为小阿多尔,能凭爱与勇气说动唐军,为了尽力推脱战败的责任,狄奥多里克把发掘冯森战力,劝说冯森出战的功劳全揽到了他自己的头上。 这事一旦曝光,加上私自交易男爵领和不忠的谎言,狄奥多里克就不是丢掉利珀伯爵之位这么简单了。 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冲动呢?狄奥多里克后悔无比,他要是早知道就不会这么晚知道啊。 他签署对赌协议时的想法是,如果唐军出战,必然全灭,就能把拯救阿多尔公主的功劳攥在手里,这是最好的结果。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勾引唐军出战,狄奥多里克鬼使神差地写下了关于鲁尔男爵领这个报酬,但没想到的是,唐军居然赢了,而且是大胜全歼! 这样,击退敌军的功劳不是自己的,营救公主的功劳依旧不是自己的,功过相抵的愿望彻底流产了。 要知道,在原定的时间线中,狄奥多里克的确带着附近的援军击败了撒克逊人,功过相抵,没收到什么处罚。 狄奥多里克两手一摊,无奈地说道:“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么,你们等我什么时候重新获得了封地,我再转让给你们,要么我把利珀伯爵领我所有的庄园私产都赠送给你,以作补偿。” “如果是第一种,我们需要等值的欠债利息……”真慧大师的话说到一半,却突然被冯森打断了。 “等等,你说的男爵领,叫鲁尔?” “额,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位置?” “在鲁尔河与利珀河之间。” 我超!鲁尔区!拥有大量优质煤炭的鲁尔区!被称为欧洲工业心脏的鲁尔区! 几秒内,冯森便下了判断。 “介于你说的情况,我有一个提议。”冯森掏出了一张羊皮纸,“你的庄园我可以不要,未来再转让,我等不了那么久,我知道你是查理殿下的亲戚,在宫廷中人脉不少,我只要一样东西——鲁尔所有矿产的独家开采权。” “什么?!”狄奥多里克惊喜地瞪大了眼睛,但又狐疑地问道,“这该不会又有什么陷阱吧?” “那我找殿下来裁判。” “好好好,我同意,我同意。这样,我在鲁尔地区还有五个庄园和地产,我愿意都赠送给你作为补偿。” “一言为定。”冯森和狄奥多里克击了一下掌。 告别了冯森,狄奥多里克骑着马回到了自家的城堡中。 穿过拱形的门廊,狄奥多里克一屁股坐在了用柔软的天鹅绒制成的坐垫上,他拿起瓶葡萄酒,倒入了杯子中一饮而尽。 “爸爸!”一个棕色头发,如石雕般高耸鼻梁的少年缓步走来向着狄奥多里克张开了双臂,“我还以为我再也见不到您了!” 狄奥多里克脸上的皱纹瞬间舒展开了,他站起身,用力地拥抱了一下自己的儿子:“哦,我的威廉,你来找我做什么?” “爸爸,我们是要离开了吗?” “是的。”狄奥多里克放下了酒杯,“我可能需要前往巴伐利亚,你就跟着你的母亲回勃艮第吧。” “那我还能去利珀河边的那个宅邸狩猎吗?” “恐怕不能了,我已经将那个庄园送给了别人,除非他们邀请,否则我们很难再去了。” “好吧。”威廉点点头,情绪有些低落,“或许我可以在欧坦的老家狩猎。” 这时,一个身穿白衣的中年妇人走了过来:“你去找你老比克他们去玩,我和你爸爸有话说。” 威廉亲吻了一下母亲和父亲的双颊,狄奥多里克有些羞愧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去玩吧,我给你弄来了一头漂亮的战马,就在老比克哪里。” 这时,老比克也出现在了大厅门口,他躬着身子,脸上堆满了笑:“少爷,马已经牵到门口了。” 毕竟是少年人,威廉的情绪来到快,去的也快,在他小跑着离开后,大厅的大门轰然关闭。 “怎么样?他们要什么了?他们要走了所有的庄园吗?”伯爵夫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狄奥多里克摇摇头:“并没有,只是鲁尔男爵领的所有矿产的开采权而已,此外,我在鲁尔男爵领的几处庄园和房产也送给他了。” “你还能决定鲁尔男爵领的开采权?” “并不能,所以我要写信给我的哥哥,央求他帮我。” “我的天呐,你还要去找他吗?上次他辱骂我是来自勃艮第乡下的表子!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那只是酒后失言罢了。” “那这样就算了,但是他对你,也是当成小丑戏弄,我记得他们把你丢进了啤酒桶里,你差点被淹死!” “当时我们都太年轻了……” “但他却从没道过歉!” “你无法要求一个公爵,给一个伯爵道歉!他身上流淌着法兰克王室的血!”狄奥多里克忍不住大声叫道。 “你也流着法兰克王室的血!” “但我是私生子!” 沉默中,伯爵夫人重重地坐到了椅子上,用手帕抹起了眼泪。 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道:“其实,如果按照那份契约的约定,只是当你还是利珀伯爵时生效,它从没讨论过当你并不是时会如何,为什么不借此机会赖掉呢? 他们也是对查理说出于公义,但实际是受你的契约诱惑,如果说出去,他们也会受到影响,和镇压叛军的功劳相比,区区的男爵领,他们会知道如何割舍的。” 狄奥多里克给自己的妻子倒了一杯葡萄酒,抚了抚她的背:“也许,卡尔文神甫欺骗了我,隐瞒了他们的实力,但是他们确实履行了承诺……我无法容忍自己成为一个不信的人。 我背着私生子的骂名背了一辈子,这是对我父亲私通的惩罚,但我希望,看在我对天父的虔诚和善举上,我们的威廉能够在天父的保佑下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不过狄奥多里克应该也不会想到,他的威廉,得到了一个好的不得了的结果。 在未来,他会是法兰克的名将,不仅成为了阿基坦的公爵,还数次抵御了来自伊比利亚的萨拉森人的进攻。 公元801年,威廉发动了对萨拉森人的反攻,夺取了巴塞罗那的大片领土,重新征服了伊比利亚的土地,不过,他最为人所熟知的,是在一次惊险的战斗中被敌人削去了鼻尖,于是就有了在诸多武功歌中鼎鼎有名的短鼻子纪尧姆。 由于他的威名与成就,纪尧姆(威廉)·德·盖隆在1066年封圣。 作为他的父亲,狄奥多里克被记载了下来,成为了同时代中欧坦家族唯一有记录的人。 第十四章 韦尔登大图图 没有在桑特尔停留多久,查理便带着他的近卫军和冯森的唐军,向着北边行进。 大约行进了有两天,查理一行人终于到达了预订的地点——在威悉河和阿勒尔河的交界处,有一处镇子,叫做韦尔登。 日耳曼民族大部分一开始都没有城镇的概念,他们城镇的原型都是每年召开集会时的一处固定场所,然后开久了,随着时间推移,就逐渐变成了城镇。 所以在日耳曼人的想法中,城镇不仅仅是交易和居住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它召开集会的功能。 韦尔登就是这样一处城镇,它有着撒克逊城镇特有的风格,在外圈的一层歪歪扭扭的山毛榉木墙后,是分成了四块区域的镇子。 在韦尔登的广场上,曾经的图腾柱都已倒塌,只坐落着一座新建成不久的教堂。 冯森伸手在教堂围墙上抚摸着,他甚至感觉焦黑色的火烧痕迹在隐隐发烫。 “这座教堂被捣毁过两次,第一次,是九年前的弗里茨拉尔暴乱,第二次,是六年前的艾瑞斯堡暴乱。”阿斯托尔福同样下了马,他抚摸着焦黑的墙壁,“无论多少次,他终究是站在了这里,并且皈依了无数迷途的羊羔。” 冯森抬头,看向教堂屋顶上被雨水淋湿的十字架,透过浑浊的阳光,他能看到一条金色的木纤维丝,正挂在十字架上,随风飘扬。 “在今天的集会结束后,法兰克国王查理殿下就会在这里为你洗礼,并且嘉奖你的功劳,传播你的荣耀。”阿斯托尔福跺了跺脚,将靴子上粘着的污泥震下。 “我非常期待。” 经过这几天的交流,阿斯托尔福和冯森逐渐熟络起来,有赖于阿斯托尔福的高情商和冯森极其广博的见识(贴吧知乎民科),两人越聊越投机,很快就成了交好的朋友。 参观过教堂,两人便继续往前,出了小镇。 中午刚刚下过一阵雨,潮湿的空气中带着牛粪的气味,绿色的苔藓爬满了两边的低矮栅栏,一头老黄牛正将脑袋架在栅栏上,发出哞哞的叫声。 在这个栅栏的拐角处往前,便到达了阿勒尔河边预先确定的集会现场,原先潮湿的草地上,被铺上了一层毡布,遮雨的油布棚子下,的几十条棕木的长凳规整地摆放着。 长凳上,已经有不少撒克逊贵族落座,他们瞪着或蓝或绿的眼睛,交头接耳,坐立不安。 这些撒克逊贵族,大部分都是在战败后投降,宣誓效忠再受封的。 与嘈杂声音同时传来的,还有一股子把鲱鱼放到粪坑里腌制,再用金汁儿煮成鱼汤后撒入玛莎拉的气味,嗯~这气味,嗨害嗨。 还没走出去五步,冯森差点窒息。 在集会现场,有一个专门的小贵族站在门口,用洪亮的嗓音,报出每个来人的姓名、籍贯和爵位,冯森和阿福自然也不会例外。 “来自麦西亚,国王殿前勇士,弗里斯兰的王国巡查使,打败了巨人的麦西亚王子阿斯托尔福,到——” “来自赛里斯,国王殿前勇士,赛里斯帝国燕王朝王室后裔,以一千士兵打败八千撒克逊军队的靖难公爵之子洛山·森·冯,到——” 这个小贵族报出的祝词都是事先询问当事人后写好的,而冯森为了给脸上贴金,硬是把自己的祖宗扯成了北燕文成帝冯跋,给自己弄了个尊贵的血脉——反正他们又不能去赛里斯查证,还不是全凭冯森自己扯。 在侍者的指引下,找到一处靠前的长凳坐好,冯森便开始了等待。 很快,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查理趾高气扬地进了集会的现场,如同凯旋式一般,在他身后,跟着无数垂头丧气,被绳索困住了手脚的撒克逊战俘。 这些战俘有3500人,其中2000人是查理自己的战俘,1000人是冯森挑选奴隶后剩下的战俘,还有500人则是撒克逊贵族们供出的叛徒。 在一片众人起身行礼的空档,冯森快速地扫了一眼高坐的查理,他好像昨天熬了夜,双眼赤红。 重新落了座,身边的阿斯托尔福神色却忧心忡忡起来,他不断地画着十字,向天父祈祷。 “我的臣民们,我是法兰克天选的国王,所有法兰克人的共主,所有天父教信徒的牧人——查理!” 骑在马上,查理用近乎吼的声音嘶喊道,而在他的身边,一个个士兵踢击着战俘们的腿弯,逼迫他们跪倒在地。 “七天前,我听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一个令我伤心无比的消息,撒克逊人再一次反叛了!”查理挥舞着马鞭,“是的,再一次,他们违背了对我的宣誓效忠。” 为了配合查理的宣言,其余撒克逊的贵族们大声对着战俘们喝骂起来,他们吐痰,发出鄙夷的“吁”声,更有甚者从怀中掏出了石头乃至小刀,向战俘们砸去。 很快就有几个战俘被砸破了脑袋,他们怒视着围观的贵族们,鲜血在泥地上流淌。 “我,法兰克王国的统治者,神选的王卡尔,我尝试了无数种方法,也饶恕了他们无数次。”查理咬牙切齿地喊道,“看看吧,他们哪个不是我先前册封的贵族,哪个不在我的面前受洗!他们背叛了,我的心要碎了!你们的宣誓呢?你们的忠诚呢?告诉我! 在维杜金德的带领下,他们捣毁了位于不莱梅的教堂,不仅杀死了足足四位伯爵以及多达二十位贵族。这其中包括我的王室总管阿达尔吉斯,治安官盖洛,甚至差点包括我的女儿。 如果没有沃拉德伯爵以及来自东方赛里斯的冯,我的女儿阿多尔特鲁德险些惨遭毒手! 你们这群该死的异教徒,就是这么对待我的仁慈的吗?” 查理的声调逐渐冷峻下来,他简洁而有力地叙述着他们的罪证,声音愈发寒冷。 等等,这个流向不太对啊,不是说是因为阿多尔的原因才让查理如此愤怒的吗?阿多尔已经救回来了啊!冯森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难不成,阿多尔的生命,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不对,不管阿多尔如何,他都会屠杀这些撒克逊人,这是并不是愤怒的结果,而是预订好的计划! 这是他理性思考后的结果,不因个人意志转移的决定。 冯森抬起头,看着查理高大的身影,他第一次感觉书上的查理和眼前这个查理出现了偏差。 “《日经》中,以色列的贤王大卫王,在击败了摩押人后,将俘虏押到了野外,处死了三分之二,因为他们魔鬼般的灵魂无法被拯救!”查理用无比冷静的姿态轻轻指向了战俘们,“他们也一样。” 与查理声音同时落下的,除了头颅坠地时的撞击声,还有撒克逊贵族们的惊呼声,以及阿斯托尔福的叹息声。 无数的雪亮的斧头高举,再重重落下,在场的贵族们,尤其是撒克逊贵族们脸色苍白,甚至颤抖起来。 天空中再次飘起了雨,一线一线的雨水将天空切割成无数块,血水混杂着雨水,汇集成了无数条红色的小溪,流入了阿勒尔河中。 侍从们来回搬运着尸体,在会场的一侧,已然挖好了一个大坑。 整整三千五百个人头,三千五百具无头尸体,倒在了事先挖好的巨大坑洞中,几个侍从正一铲一铲填着土壤。 当现场的贵族们在迷蒙细雨中散去,而冯森与阿福却没走,他们顶着细雨,来到坑前,阿斯托尔福站在墓坑前,脸上的表情似是沉痛似是迷茫。 将一支白色的花朵扔入了墓坑,阿斯托尔福默默念起了《日经》。 当他再次抬头时,脸上的沉重的表情已然消失,仿如从未出现过:“我们去教堂吧,洗礼的仪式都已经准备好了,别迟到了。” 两人骑在马上,却再没了之前一路走一路聊的兴致。 第十五章 假意忠诚,日后悔过 “以塞亚,我们的救主与元首,感谢你!在你和众位见证人面前,为这些聆听您的福音的迷途羔羊受洗!” 宽阔的教堂中,查理陶醉地举起手中的权杖,他将权杖蘸了蘸圣水,悬在了冯森额头上方。 “追求受洗的羊羔啊,你可以向前走,随着以塞亚渡海,最后得到应得的荣耀。你们这时也可以回去,没有做好准备与最终决定的人,你们现在可以回去。 现在,来自东方赛里斯的虔诚羊羔,你准备好进入天父的世界了吗?” “准备好了。” “你愿意遵守信徒应有的操守吗?” “我愿意。” 查理面带笑容,用权杖点了点冯森的额头,几滴圣水从冯森的两鬓流了下来。 “起来吧,我的孩子,从今日起,我将会是你的教父。”查理轻轻抚摸着冯森的脑袋,“作为你的教父,我将赐予你教名——安东尼,从今日起,你便叫洛山·安东尼·冯!” 安东尼?冯森仔细咂摸着这个名字,他好像在哪儿听过,洛山安东尼,洛山安东尼……洛山安?安洛山?! 不不不,这怎么可能呢?我冯森可是虔诚的信徒和大大的忠臣啊! 是的,当忠臣,是冯森新的目标,他万般的豪情已然被染红的阿勒尔河冲走了,当他发现查理在屠杀战俘时,并不是出于愤怒而是冷静思考后的结果时,他就知道上了贼船了。 这哪是光武帝,这是曹操啊,说起来,这查理的父亲矮子丕平还就是那个法兰克宫相,对上了,一切都对上了!龙生龙,凤生凤,曹操的儿子会斩首示众啊。 当初冯森选择查理,就是看在他后世温和豪爽的名声上。 冯森曾经看到过一则资料,有一次,查理和一个教士一起进餐,看着那个教士对着烤肉祈祷了半天,都祈祷凉了,才割下一小块给自己,查理看着冷掉的肉勃然大怒,说:你还不如自己全吃喽!(史实) 但就算如此,查理也没拿他如何。 早年间跟着查理混的重臣,基本都得到了不错的结果,就像狄奥多里克的儿子威廉,他起家就是在父亲战死后,查理特地给他封了图卢兹伯爵这块肥地。 但现在一看,好家伙,这不像好人呐! 冯森也是有着一个最后的道德底线的,比如汉人的身份,比如一些信仰问题等,这其中有一些会给这时的西欧君主产生极大矛盾。 他本想着,这个查理是个相对感性的人,要是有了什么矛盾,只要说说情,可能会受到惩罚,但至少命不会丢,也不会有什么大事。 但现在一看,这不还是个冷血君主吗?我的豪迈帝王呢?型月你个骗子,刻板印象害死人啊! 如今上了贼船,也不好下了。 在对比了一番各自的实力后,冯森最终还是可耻的怂了,或者说暂时性怂了。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标——在查理曼在世时,当一个大大的忠臣! 谁说藩镇一定会造反,我安洛山就不会!我就是要让后世的人看看,藩镇,也可以很忠诚嘛。 “起来吧,我的孩子。”查理扶着冯森的肩膀,看着这个高大勇猛的教子,他突然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当时他十六岁,只比教子矮一点点。 如果这是我亲生的孩子该多好啊,查理心中莫名其妙蹦出了这句话,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弓腰驼背的矮小少年的影子。 眨了眨眼,将这一丝情绪抛开,查理再次微笑将冯森拉到了阶梯前:“诸位见证人,今天,除了是安东尼的受洗仪式外,还是他的册封仪式。” 此时尚处于中世纪早期,还没有后世那么多繁琐的册封礼仪,大部分的册封仪式,都是仅仅在教堂中随便说两句了算。 在教堂神甫的示意下,众人一齐唱起了圣歌,这其中有撒克逊贵族,也有移民来的法兰克贵族,在教堂的一角,还站着几名唐军的将官。 “蒙天父的恩典,见证了天父神迹的赛里斯贵族,靖难公爵之子,洛山·安东尼·冯,在这次的战争中功勋卓著。 他接受了神的感召,遵从了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真理——这真理颠扑不破地指出了一点:天父的信徒之间,要像爱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互爱。 来自赛里斯的冯,他以绝大的勇气,以少击多,率领一千军队,打败了五千敌军,镇压了此次叛乱,为了表彰他的功勋,我,法兰克人的王,地球的掌控者,神的信民,册封其为汉堡伯爵,并授予其三年的免税权!” 查理将剑搭在了冯森的肩上,他收起了笑容,面容逐渐变得严肃。 “安东尼,你可愿成为神的信徒,民众的牧人?” “愿意。”除非这个神不好用。 “安东尼,你可愿成为我的封臣,对我永远忠诚?” “愿意。”除非你要杀我。 “安东尼,这是在以塞亚的注视下发起的誓言,如果违背或撒谎,你的灵魂在死后必将无法登上天堂,同时我也会为了履行天父的荣耀,将你绞死。”查理的目光更加尖锐了,“所以我再问一遍,你的誓言是否属实?” “属实!”冯森斩钉截铁地说道,他的誓言句句属实,就是一半说出了口,一半在心里默默发誓罢了。 “好!哈哈哈哈。”查理收起了长剑,他抱住了冯森,亲吻着他的额头,“我的孩子,我相信你的誓言。” 配合着查理的话语,身周的圣歌也停滞了下来,查理搂着冯森的肩膀:“今天是值得欢庆的一天,天父得到了一位新的信徒,我们也得到了一个新的兄弟,我惩罚了邪恶的异教徒,也得到了一位忠诚且勇敢的猛士。 我想一次盛大的宴席,将会是这完美一天最完美的结尾。” 将身上的披风和长剑放下,查理伸了个懒腰,他扫视了一圈现场的贵族们:“我的宫廷御厨们,前几天才买下了来自埃及的白糖和印度的香料,只是数量稀少,所以,先到先得哦!” 说完这句话,查理在众人完全没反应过来时,猛地冲教堂门口冲了出去,一边大笑着,一边朝着广场处狂奔。 众人面面相觑,几个好热闹的贵族也大步奔跑着追了上去。 “怎么样?”阿斯托尔福走到了冯森的身边,问道,“感觉如何?” “感觉,也就那样。”冯森微笑着回答道,不过在他的心里,却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 【完成成就:伯爵野望】 【要求:获得一处伯爵领地。】 【奖励:获得一个地图外工坊,为期六十个月。】 地图外工坊?这个在游戏中,是指地图中无法显示的工厂,外国或民间的工厂,但在现实世界中,这是否意味着:一个虚空工坊? 就在冯森准备仔细研究一下这个地图外工坊时,他感觉到他的衣摆正在被人拉动着,回头一看,一只白嫩嫩的小手正拽着他的衣服。 “阿多尔公主?你找我?” 阿多尔重重点了点头,却没了之前的活泼伶俐劲,只是在原地扭扭捏捏地站着,在她身后,帕拉丁伯爵沃拉德微笑着站着,经过几天的恢复,他终于苏醒过来,甚至能拄着拐杖走路了。 “感谢您的搭救,如果不是您,我和阿多尔可能就要死在那座森林里了。” “这是我该做的,天父不会如此对待他虔诚的信徒。” “我主持的行宫在弗里斯兰,欢迎您任何时候的拜访。” “在安定下来后,我回去拜访的。” 说完了话,沃拉德一瘸一拐地离开了,偌大的教堂里只剩下阿多尔和冯森两人。 阿多尔突然小声地说了一句话,冯森没有听清,便弯下腰,贴近了耳朵问道:“公主殿下,你在说什么?” 阿多尔在冯森靠近的一刹那,猛地凑近了脑袋在冯森的脸上亲了一下,就在冯森还在发蒙时,她已然飞速地讲一个圆圆的东西塞到了冯森手里,然后捂着脸,风一样逃离了。 这是个啥? 冯森摊开了手掌。 手掌中,是一个金灿灿的金币,闪耀着不一样的光辉。 这枚金币上印着小公主阿多尔的头像,而在金币的背面,用拉丁语刻着一行小字。 “致我最亲爱的骑士,冯。” 第十六章 汉堡是汉人的堡 第十七章 就从这开屎吧 第十八章 想不出来章节名,你们自己脑补吧 第十九章 献屎令 第二十章 把你们的大粪都给我交出来! 第二十一章 嘿嘿修女香香的软软的嘿嘿 第二十二章 这样的嬷嬷来十个! 第二十三章 奴隶与开荒 第二十四章 我就不装什么正人君子了 第二十五章 阿尔比恩 第二十六章 劫掠丹麦 第二十七章 试水推快结束了我好急啊 第二十七章 试水推快结束了我好急啊 第二十八章 盾女! 第二十九章 公主奴隶 第三十章 这是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带路可耻但有用 第三十二章 哎,怎么没动? 第三十三章 版本什么时候更新了? 第三十四章 赛后小结 第三十五章 凯旋式! 第三十六章 酋长永不为奴! 第三十七章 地发酒疯防空壕发挥法发解放就事论事计算机 第三十八章 薄皮大馅十八个褶的汉堡包 第三十九章 唐军托我给您带个话 第四十章 儿童教育得紧抓 第四十一章 维杜金德 第四十二章 我是大忠臣! 第四十三章 让加洛林再次伟大! 第四十四章 他心里有我 第四十五章 冯洛山啊冯洛山,你怎么能如此堕落! 第四十六章 天父能否创造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 “开尔文主祭。” 一个身穿朴素灰色袍子的地中海年轻人从一个拐角后走出,见到路过的真慧,他眼睛一亮,立刻高喊道。 “啊,原来是你,费利克斯。”真慧转过头,亲昵为费利克斯拍去了肩膀上的树叶,“哈,我想你来找我,一定是因为昨天的那个问题吧?” “是的。”名为费利克斯的侍从僧有些羞愧地说道,“我还是没能想出答案,是我对天父不够虔诚。” 真慧轻轻扯住费利克斯的手臂,将其拉到了碧萝长廊的凳子上。 “我的朋友,你学习得非常刻苦而虔诚,你之所以想不到,是因为你看的书太过于集中了,一方面你要从正文经典中学习天父的伟大,另一方面,你也要从其他书籍中侧面认识到天父。 就比如说我遇到的那个异教徒提的问题:天父能否创造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 “天父是全能的,能造万物,但若全能,怎么可能存在天父举不起来的石头?如果这样的石头不存在,那不就证明天父无法造……哦,太亵渎了,我无法往下说。” “哈哈。”真慧发出了一声温和的笑声,“我的朋友,费利克斯,你要知道,这完完全全是一道异教徒拿来诡辩的问题,假如你传教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你要该如何反驳呢? 其实,你可以发现所谓【举不起来的石头】这一前提条件本身就默认天父不全能,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诡辩:循环论证。 为什么天父不全能?因为天父无法创造举不起来的石头。 为什么天父无法创造举不起来的石头?因为天父不全能。 但是,如果天父全能,怎么可能存在举不起来的石头呢?但是他们却巧妙地假定这个举不起来的石头存在了,这就是他们邪恶的逻辑。” 费利克斯眼皮子一颤,随即像便秘十年的患者突然畅通一般,愁苦的表情像是被狂风卷去的乌云一般,几秒内迅速飘散。 “这,这真是太好了。”费利克斯惊喜地说,“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 “在不莱梅教堂后方的图书馆内,有一本拉丁语的小册子,叫《前分析篇》,作者为亚里士……”真慧轻柔的话语说到一半,一个有些刺耳的沙哑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听听,听听,你居然在天父面前谈逻辑。”一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中年神甫不知从何处走了过来,“看来赛里斯并不是一块智慧虔诚的土地啊。” 他长着一张蜡黄色的脸,两边的颧骨高高凸起,眼睛却很大,他皮笑肉不笑地对着真慧讥讽道:“开尔文主祭,赛里斯的教会是不是对天父的理解似乎出了点偏差啊。” “马罗维努斯牧师。”费利克斯立即站起行礼。 而真慧面带笑容地站起,向这位牧师点了点头:“赛里斯距离罗马太远,我的确无法得知最新的对经文的解读,我也许出了点偏差,不知道马罗维努斯牧师有什么见解呢?” 马罗维努斯没有理会真慧,而是走到费利克斯面前,肃容说道:“费利克斯侍从僧,你要知道,天父,创造了一切,这个一切指的是所有,其中就包括逻辑和精神。 你如何在天父面前谈逻辑?天父超越了逻辑,假如你站在天父面前,且天父愿意回应你,你祈求创造一个天父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就可以创造。 你若问这个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就会将其举起来,因为祂能举起祂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无所不能!逻辑永远无法束缚祂,祂远远高于逻辑! 这就是写在经书上的东西,你毋需再去看任何其他书籍。” “知,知道了。”望着一脸狰狞且狂热,几乎要把口水喷到他脸上的牧师,费利克斯畏畏缩缩地点了点头。 “开尔文神甫,你怎么看?”马罗维努斯讥笑着漫步到了真慧的面前。 真慧仍然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您的说法确实更有说服力,只是我更愿意和什么都不懂的农民们这么说,因为这样更好理解。 而对于我们的侍从僧,我总是愿意避免用揣测天父的方式来教导他们,就像戒律中所说的,不要试探和揣测神,我一直在谈逻辑,而您却一直在谈天父。” 马罗维努斯先是一愣,接着他牙齿发出了两声细不可闻的磕牙声,他后槽牙的帮子悄然鼓起:“但您所谓的逻辑,确实来自所谓古希腊异教徒的东西,这样也能叙述天父?” “马罗维努斯牧师,我想您眼中一定住着一个异端,否则您为何看谁都是异端?”真慧将几卷莎草纸夹在腋下,笑着向马罗维努斯致了一个礼便离去了,只留下马罗维努斯在原地无能狂怒。 真慧夹着几卷莎草纸,穿过十字形的教堂小花园,来到了自己的房间前,他正要掏出钥匙,动作却一变,他眼神四处扫视了一番,不动声色地从钥匙孔中抽出一截树叶细枝。 他若无其事插入钥匙,扭动门锁,打开门走了进去。 穿过马赛克彩窗的五彩阳光逐渐暗淡,树影在百色的霞光中愈发模糊,人影幢幢中,真慧穿着一件黑色的兜帽斗篷出了门。 安静的教堂走廊上,唯有真慧脚步的摩擦声,他左转右转,摘了几朵花,向着教堂的墓园走去。 一路上,一切都那么安静,好像所有人都消失了一般。 来到墓园中,真慧走到一处墓碑前停下,墓碑上写着“大耳朵马丁之墓”,此时的普通平民还大多只有名没有姓,甚至祖孙三代都用同一个名字。 实际上,连查理本人都用的是他祖父的名字,而查理的大儿子丕平用的查理父亲宫相丕平的名字。 一个带着软毡帽的男人满脸沉痛地来到了真慧旁边的墓碑前,跪在地上,认真地祈祷和忏悔着。 “亲爱的芬妮,我即将远行前往汉诺威,也许我能在五月二十五日回来,再次来看你。” “我的朋友,死亡并不是最终的旅途,所有人受福而忏悔的人都能在末日后重生。”仿佛是无意中听到了这个男人的陈述,真慧轻声安慰起他来。 “会在夜晚重生吗?” “那时,将没有白天与夜晚之分。” 这位失去了女儿的悲伤父亲似乎好受了点,他沉痛而尊敬地对真慧行了一个礼节,便离去了。 真慧待在墓碑前,似乎在为死去的马丁祈福,又像是在沉思,站了大约有三十分钟后,他长叹了一口气,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夜晚的风带上了几分威悉河的湿气,这股子夜风吹动了墓园中柏树,发出的簌簌的声音。 一个年轻的教士从树后走出,他疑惑地看了眼离去的真慧,又走到了那个没有刻着名字的墓碑前,他挠了挠头。 这里明明埋葬着一位从因落水而溺死的神甫,由于是从上游飘下来的,不知道他的姓名,所以没有写名字,这是他亲自收殓的尸体,什么时候变成“芬妮”了? 真是奇怪啊,年轻教士皱起了眉头。 第四十七章 少年兵 建中四年,西元783年四月下旬。 “呜——” 带着微微一丝寒意的清晨,在汉堡小学堂校区上空,已然回荡起了厚重的号角声,同时,这也是唐军战时所用的号角。 阿尔文几乎是从床上弹了起来,在这间泥砖宿舍的大炕上,睡着十个各族的孩子,他们有的是法兰克人,有的是撒克逊人,有的是丹人,甚至有卡累利阿人。 “冯九五,起床了。” “兄弟们,起床了!起床了!” 作为火长,阿尔文一边穿着衣服,一边不断地推搡着剩下的几个孩子,由于语言不通,阿尔文只能用汉语叫他们。 “起了起了。”这些孩子们互相帮助着穿着衣服,换上了统一的麻衣,用布条扎好了头发,检查过腰间的木牌,便涌出了房间,排成两列五排共十人的小队。 喊着嘹亮的口号,阿尔文带着身后的九个少年兵向着校场跑去。 由于教师匮乏,冯森是派了几个个性相对温和的老兵,来管理这群孩子,与其说他们是老师,不如说是教官。 这群人懂什么班级管理,全部按军队里来了算,这里二百五十个孩子正好分为五个大队,每队五火,一火十人,每火设火长一人,每队设队正一人,队副一人,旗手一人。 自从父亲因病去世后,阿尔文不知怎的就时来运转,成功被挑选进入了汉堡小学堂,在课堂和校场上有着亮眼表现的阿尔文很快就被任命为火长。 迎着春日的暖阳,阿尔文高高挺起了胸膛,此刻十一岁的他比去年高了半个头,原先削瘦干枯的脸庞也逐渐鼓了起来,同时鼓起的,还有的手臂上大腿上的肌肉。 在第三声号角声结束后,整个校场中已然站满了少年兵们,当然,还是有迟到的,隔壁丙三火因为一个赖床的家伙,迟到了一分钟。 丙队的队正、丙三火全火都被拉到了一旁哭爹喊娘地抽起了棍子,一人五棍,一棍一条痕,一掌一掴血。 在各自队正的带领下,少年兵们排起整齐的队形,开始沿着阿尔斯特河开始了每日的跑操,而他们跑操时也不能闲着,而是喊起了中文号子。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所有人步伐整齐地踏在地面上,仿佛是一个声音,而阿尔文感觉那些声音就是自己,自己就是那些声音,“个十百千万,东南西北中。弓步轻重骑,敌我走跑停……” 作为汉堡小学堂的第一批学生,少年兵在第一年首重常识和汉语,他们需要学习至少八百个汉语,并且能简单交流。 不要觉得这很难,这群少年兵就住在忠勇坊,忠勇坊可是一个汉语环境啊,他们的一火以内大多数都语言不通,必须用汉语来交流。 更何况,他们一天要花三四个小时来刻意地学习汉语,要求能够简单交流并不困难。 在语言上,阿尔文可以说是天赋异禀,汉堡小学堂开学三个月,当别人还在一二三四五的时候,阿尔文已然开始学习更高级的切音读法,如只因切鸡。 在别人各自练习时,阿尔文和其他几个人会一起学习更高级的汉语甚至汉字。 这让阿尔文充满了期待,他期待长大,好早早披上战甲,他想骑上黑色的战马,他想成为义从,甚至成为府兵牙兵! 每次想到这,阿尔文都激动地睡不着觉,但清醒后又有些泄气。 自己一头棕色头发和绿色眼睛,但府兵牙兵们都是黑发黑眼,而那些该死的卡累利阿人,只要头发颜色深一点,几乎看不出来他们是卡累利阿人。 尽管教官们总说一视同仁,但实际上,他们总是对卡累利阿人更亲近些……这群该死的卡累利阿人! 阿尔文有时候真是恨的牙痒痒,我怎么不是赛里斯人呢?我要是赛里斯人,我会是这个吊样? 跑完了操,众人满身大汗,在校场旁的建的一个草棚子内,身宽体胖的撒克逊大娘费力地给每个少年兵都倒了一桶热水和一条毛巾,用以擦拭身体。 擦过了身体的少年兵回到校场,开始了今天的汉语课程。 相比于在冬天,必须冯森亲自来上课不同,这些孩子的汉语基础已经不错了,能够听懂这些老兵的课了。 但说实话,他们也没什么上课手段,就是每天念课文,背句子,到点了,就把靖难军那群老兵拉进来,一对一对话对练,搞得这群孩子一水的河北山东辽东方言。 这么闹闹腾腾一上午过去,阿尔文已然饿得饥肠辘辘,他带着九个同伙,排成整齐的队列等待着领饭。 阿尔文端着盘子到了几个撒克逊大娘面前,只见大娘先是一海碗洋葱丝大麦粥扣下,那麦粥上面撒着点点野菜和豆豉,然后是一大杯牛奶和两个猪肉馅的汉堡包。 汉堡包虽然只有两个,但麦粥管够,无限续杯。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群小子也是一样,就没有一个只吃一碗的,吃的慢了,说不定就没了。 咬仇人似的啃了一口汉堡包,阿尔文拿起筷子将豆豉野菜一搅和,秃噜秃噜地喝进了肚子,连喝三大碗才停。 阿尔文放下碗,长舒了一口气,吃饱啊,这可是他长久以来一直未曾实现过的梦想,从小到大,他就从来没吃饱过,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居然每天都能吃饱。 这样的生活,不论是死去的父亲,还是曾经的村落,都是未曾给过他的,唯一的遗憾就是母亲死了。 虽然她已经走十年了,他仍然记得母亲对他很好。 就地打了个地铺,所有少年兵们在树荫下草棚中睡起了午觉,直到中午的号角声再次响起。 阿尔文迅速跳起,将周围几个同伴喊醒,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 正常来说,他们下午应该是连续四节体育课,分别是骑马、射箭、刀剑和军阵。 今天是五月初一,对于少年兵们来说,这可是个大日子,因为这是军阵大比的日子。 扎紧了腰间的腰带,阿尔文看向对面的甲二火,看向那个卡累利阿火长,他端起短枪,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站在高台上,冯森撑在扶手,一边听王司马报告,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下方的少年兵。 广阔的校场上,一火火少年兵排成整齐的队列,有的持盾,有的持长棍,有点持短木剑。 他们化成了一个个方形的阵列,互相冲击推搡着,硕大的棍子敲在对面身上,能砸出一块肉眼可见的青肿,短短一刻钟,已经有七八人被打晕甚至打断了手臂。 他们发出了稚嫩的战吼与咆哮声,阵型不断变化,发动着冲击与反冲击,几乎是人人带血。 “王司马,你觉得这批人里有多少能进入军中?” “一半吧,剩下的人正好当老师。”王司马念完了从真慧那里收到的信,也看向下面的少年兵们,“别看他们现在凶,有些人天生不适合战场。” 冯森展开了手中的信,笑道:“不如我们带他们去不莱梅见见市面如何?” 第四十九章 that's why I 悲愤! 法兰克王国783年五月,不莱梅下了一场小雨。 位于易北河支流的威悉河旁,就是一座1000平米左右的大教堂,当然,这是教堂的主体部分,在教堂周围,还有供客人居住的小屋、讨论经义的小花园和仓库。 大教堂的基台是一个高达3米的石包夯土的底座,走过三十三级方石台阶,便是大教堂的门口。 教堂主体被一条壕沟与建立在底座四周的一圈石质围墙包围,背靠威悉河,两面环水,只有一面能正常进攻,但就这一面,由于教堂的地形,还是得仰攻。 一只木底的靴子踩在了方石板上,溅起了几滴昨夜的春雨。 马罗维努斯心中满是悲愤。 马罗维努斯从未想到,曾经对他那么器重和亲爱的阿尔昆会这样对自己,看看,看看他做了什么——他叫来了两个侍卫把自己从行宫中扔了出去! 天父啊!从小到大,马罗维努斯从未受到过这样的耻辱! 三十年威悉河东,三十年威悉河西,阿尔昆,开尔文,你们都给我等着,等我当上了大主教,等我成为了罗马教宗,到那时候,就该我叫人来将你们驱逐了! 踩着一级级的长梯,穿过教堂巴西利卡式的长廊,马罗维努斯走进了他平常抄书和研读的写字房中,七八个侍从僧也在其中,他们一一站起与他行礼,但他却像没看见似的一路疾走着。 到了位置前坐下,他整个人又突然安静下来,过了四五秒,他拿起一旁的杯子,猛灌了一大口水才停下他疯狂跳动的心脏。 “我交代你的事,怎么样了?”马罗维努斯拦住一个侍从僧,面色凶狠地问道。 那黑衣的侍从僧脸色有些发白,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开尔文神甫还是和以前一样,每天白天就下乡传教和主持法律,晚上就和僧侣们讨论经义,没找到什么把柄。” “该死的!”马罗维努斯一把揪过了年轻侍从僧的耳朵,对着他的耳眼子吼道,“你个该死的弗里斯兰人,你不配成为天父的信徒,混蛋!去给我把拜日经第十二段抄写五十遍!” 那黑衣侍从僧屈辱地离开了,出了门,他左右看了看,脸上浮现出憎恨的神色,随即向着开尔文的房间跑去。 “波鲁拉!波鲁拉呢?”马罗维努斯继续向着剩下的几个侍从僧喊道。 一个侍从僧颤颤巍巍地站起:“波鲁拉他,他还在外面,不知道在干什么?” 闻言,马罗维努斯先是一呆,随后深吸了一大口气,缓缓吐出:“抱歉,我的朋友们,我最近心情有些急躁,请见谅。” 安定下心神,重新坐回到椅子上,马罗维努斯提起羽毛笔,想继续抄写拜日经,但没写两个字,他又放下了笔。 马罗维努斯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刚刚太过火了,只是,他控制不住自己。 在那个开尔文神甫到来之前,自己是不莱梅大教堂的明星,是最年轻的长老,才四十二岁,不仅在经义上颇受教士们敬重,也非常虔诚,除了不太擅长主持乡村法庭外,几乎没有缺点。 当年,马罗维努斯听说,不莱梅的大主教暗地里说他身体不好,如果得了什么病,他宁愿返回家乡罗马涅,而不是待在这个又冷又湿的地方。 到时候,大主教将向查理殿下举荐马罗维努斯为下一任大主教。 那是一年冬天,马罗维努斯还记得感染了风寒的大主教拍着他的肩膀说:“我身体多病,你要努力啊!” 这不是钦定是什么?我亲耳听到的! 可自从半年前那场撒克逊大叛乱后,一切都变了,自从那个赛里斯教士开尔文来到不莱梅,一切都变了。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开尔文的经义水平就从原先的粗糙超越了绝大多数教士,教士们都喜欢幽默温和的开尔文,讨厌严肃古板的马罗维努斯,尤其是年轻的侍从僧,他们几乎全部成了开尔文的拥趸。 不仅如此,这个真名为真慧的神甫,还掌握着一支强大的武力,来自他的领主汉堡伯爵冯。 天父啊,为什么我就没有这样强力的领主盟友? 于是,在小半年的时间里,开尔文带着这支军队,亲自剿灭了七支土匪,并组建了乡村的民团和哨塔,几乎以一己之力安定周边的治安环境。 他将战利品公平且合理地分配给了士兵和农人,还时不时到不莱梅教区的乡下传教,顺带也会调解纠纷,主持审判,同时还能医治疾病,为人祈福。 于是,在以菲尔茨为首的几个长老的推动下,开尔文快速当上了主祭。 真慧的声望越来越高,这样下去,恐怕等老主教去世,自己也成不了新主教,最重要的是,开尔文还比自己小三岁!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马罗维努斯简直是妒火中烧。 本来他只是暗暗地给真慧使绊子,以正常新来者的想法来说,不应该是忍气吞声,害怕给同僚留下不好的印象吗? 但这个开尔文真是智慧太低了,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挑明了,还要拉着他去大主教主持公道,逼得马罗维努斯不得不低头。 这开尔文也不知道会什么魔法,这种情况下,大家不都应该觉得新人不友好,需要敬而远之吗? 结果呢,反而更多人喜欢他,马罗维努斯每次经过开尔文的房间,里面挤满了听课的侍从僧,表达感激的农民,前来捐献的商旅还有讨论经义的其他主祭。 回到自己的房间,空空荡荡,大猫小猫三两只。 凭什么啊! 马罗维努斯双手死死地捏着斜面写字台上的木板,眼神凶恶,几乎是恨不得要杀人的模样。 “马罗维努斯长老?”一个声音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马罗维努斯一抬头,却见是他最信任的侍从僧波鲁拉,“怎么样?交代给你办的事情如何了?” “长老,咱们能去后面谈吗?”波鲁拉压低了声音,侧身挡住了其他人的视线,“我发现了开尔文主祭一个天大的秘密。” “哦?”马罗维努斯的眼神瞬间亮了,他探头看了看那几个仍在抄写的侍从僧,向波鲁拉点了点头,前往了书架后面的起居室。 躲在书架后头,马罗维努斯透过书卷空隙瞧了一眼外边的侍从僧学徒,便压低声音问道:“什么秘密?有证据吗?” 弯下腰,波鲁拉从怀里取出了一张羊皮纸,低声说道:“这是城外一个农民从一具尸体身上弄下来的,那具尸体应该是夜宿的时候,被群狼给吃了,但身上的东西基本都完好无损。 那个农民找到了这封信,不不不,应该说密约……” 波鲁拉将那卷羊皮纸递给马罗维努斯,而马罗维努斯迫不及待地展开了纸卷,他越看越心惊,也越看越高兴,最后,他合上了纸卷,整个人仿佛升华了一般。 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马罗维努斯小心翼翼地收起了羊皮纸: “开尔文啊开尔文,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