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天之力》序章: 兄弟们! 我又不要脸的来写武侠了! 望大家奔走相告,嘿嘿。 有细心的朋友已经注意到了, 《黑天之力》虽然属于武侠, 但不再是传统武侠,而是武侠幻想。 如果你没有注意到这一细节, 这个真不是我的错! ———————————————— 说出来估计你们不得信, 我现在都不知道啥是武侠幻想, 可能就是武力值高一点吧! 嘿嘿。 说正事: 《黑天之力》在传统武侠的基础上, 并没有融合当下最流行的系统元素。 所以主角功夫的升级,不是主线! 主线还是闯荡江湖,经历的具体故事哈。 但是作为武侠幻想, 《黑天之力》的构思中,融合了科幻元素。 是故,此书的江湖,不是哪块大陆,不是哪颗星球。 而是以天女星系和银河系组成的两大星系为平台,搭建的江湖框架! 当然这就有点扯淡了, 不过幻想嘛,适当的扯淡, 相信大家也是可以接受的。 ———————————————— 《黑天之力》的风格, 我也总结了一些经验,尽量少些废话,少些权谋,做事果断一点! 能动手的就尽量别哔哔! 最后,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能加个收藏就加个收藏, 追投有风险,切勿追投。 我在这里感谢大家。 签约感言 别人一般都是,三江感言,大封推感言,全渠道推荐感言等等,我这没啥实力,没有机会写那些。 但今天《黑天之力》改状态了,心中有些话想要述说一下,所以就写下了这篇乱七八糟的文字。 第一本书《大明邪侠》,是一本传统武侠小说,坚持到九十七万字,心态崩了,最后三万字没能写完,所以摆在那里,太监了。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主线写完了,后面就剩点结尾,他日状态好的时候,会给它画上一个句号。 《大明邪侠》是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由于情怀和理想,这本小说写的非常传统,均定22,也反应这本书根本不符合网文的结构。 它只不过是一本想象中的江湖故事而已,但我觉得它应该是我这一生,最引以为傲的作品,也是他日唯一能够对朋友拿的出手的作品。 情怀和理想,有一本书就足以,既然在起点写小说,肯定也有商业目的,所以我又写了《汉诛》。 但是《汉诛》应该是一本非常失败的作品,它写的十分中规中矩,平淡无奇,历史文中,打架还要被官府关押几天的那种。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历史小说里面也可以加点玄幻或者武侠因素,比如大宗师等等。 我不愿意再写一本情怀型作品,所以我又写了《黑天之力》。 《汉诛》《黑天之力》这两本书,都是我写的商业性小说,因为这两个月来,我也总结了很多网文的套路。 既然学会了套路,我想,《黑天之力》应该会写的比较轻松。 可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 想当一个演员,其实也很有难度的。 尽管我知道,围绕金手指展开升级,不断的装逼打脸,将升级写成主线,将闯荡江湖写成副本,才是网文比较正规的写法。 我也努力的想要写成这种小说。 可是《黑天之力》的创作经历告诉我,我天赋不够,根本写不出这种小说。 不管我怎么动笔,都会忽略掉升级,将闯荡江湖的具体故事写成主线,又会写出像《大明邪侠》那般自嗨的作品。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看了太多金庸,古龙等先辈的小说,只会写这种类型的啊,只好认命了。 但我只会写这种,这里的会字,不是主观因素,而是客观能力限制。 虽然很有可能《黑天之力》的均定仍然只有20左右,甚至根本无法完成这本小说,最终草草收尾。 能说出这种话的作者,应该是胆子比较大的吧,因为我看见很多作者都反复强调自己绝不会太监。 可是我说不出来假话,成绩不好,太监是很有可能的。 毕竟江湖,就是爱恨情仇,作者心态起伏,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没有200均定,只能太监,这也没啥办法啊。 我只想写我自己擅长并且喜欢的故事,能够聚集一批喜欢传武的同道中人,那就是最幸运的了。 特别说明一下,《黑天之力》虽然是武侠幻想,但我感觉字里行间,还是传统武侠的影子。 今天对《黑天之力》进行了大修,我又有一种还没有原版好的感觉。 新修版第一章,甚至还写了几段逛街的戏份,虽然我很想删除,但几经考虑,还是决定将它保留下来,哪怕它会影响成绩。 说说两本武侠小说主角的性格吧。 在《大明邪侠》里,主角张雍杰,我描绘成了一位,急公好义的英雄主义人物。 张雍杰虽然武功天下翘楚,但是很多事情,他却解决不了,单兵作战能力强,并不代表他能解决所有事。 但他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了伸张正义,维护公平,毅然将别人的事情管到底。 不求名,不求利,只是不想见到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行侠仗义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张雍杰隐约有苦逼主角的嫌疑,虽然大家都认为这都是他自找的。 侠义精神不就是这样吗? 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或者拔刀相助,难道吼和拔刀就不会遭到恶势力的反扑吗? 为了伸张正义,明知道会有危险,缺了胳膊断了腿,甚至付出生命代价,都要毅然决定挺身而出,这不正是侠义精神精髓所在吗。 所以到了《黑天之力》,我想写一个不同的主角。 萧乐圣的命运就比张雍杰要好很多了,萧乐圣是具有侠义精神的人,但是在行动上,要打点折扣了,因为他也是有黑厚学的理论思想。 在能够掌控全场的时候,萧乐圣还是愿意伸张正义。 在无法掌控局面的情况下,萧乐圣就不会盲目的伸张正义了,先要保护自己,继而再想办法伸张正义。 然而更多的,《黑天之力》是一本爽文,萧乐圣的金手指是‘黑天之力’。 黑洞的力量,拥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量。 能量之于江湖,就好比钱财之于都市。 所以从这里,不难看出,萧乐圣并不是冲锋陷阵的人,因为他可以给别人传功,给别人施以恩惠,继而影响到别人。 通俗的讲,就是当上了别人的大哥,属于幕后操盘大佬那般人物。 从这个角度,大家就不要苛求萧乐圣的道德完美了。 毕竟张雍杰从道德层面是完美的,但是大家觉得他是个傻逼,到处管闲事。 萧乐圣不想当傻逼,只想当大家眼中的好人,好大哥。 至于他真的是不是好人,是不是真的好大哥,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最后,希望觉得这本书还有点味道的朋友们,能够多多支持,能加个书架就加个书架,能支持一下就支持一下,争取让我完成均定200的战略目标,拜托了老铁。 2020.1.10 第一章:本座萧乐圣,打钱! 第二章:枪王落幕 萧乐圣当然知道五铢令,只不过令他纳闷的是,这个不起眼的小镇,这个卖窝窝头的油腻大叔,也有五铢令? 油腻大叔并不理会来人,仍然仔细的做着手中的窝窝头。 “五岳银枪张承基,五铢令的事情咱们早就调查好了,到了这档口,你还想装糊涂?” 刀疤脸出言呵斥,跟着一刀砍在面前的案板之上,将窝窝头铺子给劈砍成两半。 清风寨一众高手聚集到此,小镇居民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阵仗,这时见强盗动刀子,什么也管不了了,纷纷四散逃逸。 萧乐圣连忙拉着小妹子躲到一旁,大街那边,此刻只剩卖窝窝头的张承基。 张承基见来人拔刀便砍,索性不再隐瞒身份,扯下房沿的破布,单脚横踢房梁,震下隐藏在上边的精钢长枪! 萧乐圣心中啧啧称奇,单从这第一招看来,张承基必然是高手! 又见张承基轻轻一吹,长枪上的陈年灰尘四处飘散,跟着发出阵阵轰鸣。 而就在此时,清风寨四位刀客腾飞下马,对张承基行成合围之势。 俗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枪法是最难练的兵器。 只见张承基手持长枪,时而横扫,时而刺劈,纵使被四位刀客合围亦是游刃有余。 其矫健的身姿,飞扬勇决的魄力,令萧乐圣大开眼界,没想到一个卖窝窝头的油腻大叔,竟然是这般的深藏不露! 又见张承基抓住机会,一招震飞四位刀客,接住空中长枪,在地上画出一个浑圆。 落叶与灰尘四起,刀客与骏马齐飞,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枪术宗师气度,一览无余! 清风寨众人见他有如此功力,纷纷拔刀,齐刷刷的攻向张承基。张承基一个横扫,扫退众人,但双拳难敌四手,不慎被刀客砍中膝盖。 萧乐圣和身边的小妹子都是跟着一惊,纷纷担心起张承基的安全。 这小妹子是张承基的女儿,她很担心父亲的安危,全神贯注的场上局面。 张承基受伤之后,开始发狂,一招神龙摆尾,飞刺面前来人,直接将人刺飞,枪法四要诀之拍字诀使出,直接拍飞左右来攻的刀客。 又有两名刀客持刀攻来,张承基闪转腾挪,一跃而起,在空中无重力旋转,一记横扫扫飞敌手。 见到又有人来,他单枪驻地,人在空中成圆字之形,踹开来犯之敌,但此时已经有人从背后拖刀而来! 张承基慌忙之间,只挡住了澎湃汹涌的刀气,却不慎被来人踹中胸口,横飞而去,后背正好撞到敌人的刀口。 虽转瞬之间躲过致命攻击,但整个人已显疲态,张承基内力激出,长枪幻化出阵阵虚影,一记横扫千军,逼退众人。 敌方高手看准时机,趁他换气之时,一脚将张承基直接踢飞,落地起身之时,亦是刀客近身之际。 刀疤脸口中高喊:“留活口!” 但抢攻之刀客却已经收不住刀,一刀刺中张承基! 受此致命伤,张承基终于坚持不住了,口吐芬芳,一代枪王就此悲惨落幕。 萧乐圣心中叹息一声,这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啊,真可惜!忽然想到小妹子,顺眼瞧去,只见小妹子泪眼朦胧,但却强忍姿态,并没有哭出来。 她死了爹,这该有多伤心!但她此刻要是上前哭喊,岂非转眼就会被清风寨的强盗一刀了之? 萧乐圣得了这小妹子的窝窝头,心里念着这小妹子的好,顿时上前去,将小妹子揽入怀中,轻轻的拍打着她的肩膀,进行安慰。 清风寨的强盗并没有来管张承基的女儿,他们现在更加关心五铢令,都在张承基身上与住处四处搜寻,但无半点收获。 正当众人准备归去之时,萧乐圣捡了一个窝窝头吃,一口咬下去,却差点把牙齿给崩掉了! “艹!好痛!” 清风寨众人回头一看,不知谁人惊讶的高喊一声:“是五铢令!” 原来五铢令被张承基藏在了窝窝头中,萧乐圣顺手捡了一个,偏偏就给吃出来了。 还未远走的刀疤脸,听到五铢令被找到的消息,纷纷指挥众盗,再度来袭,所有人都剑指少年: “小兄弟,交给我,如若不然,我保证你立马就会躺在这里。” 萧乐圣叫苦不迭,怎么偏偏就在这档口吃出了五铢令,难道命中注定有此一劫? “大哥们,一条大船的造价并不贵,不需要通过这五铢令来筹钱,这么假的事情你们都看不出来?你们抢它有什么用啊?” “是真是假,你懂个球,若是想要活命,马上把它交给我!” 是了,萧乐圣稍加思索,便能明白,这江湖上为何有一批假的五铢令存在。 毛铁和玄铁看起来虽然差不多,都是黑不溜秋的,但是重量确有明显差异。 反正是骗人的玩意,对于那些不懂五铢令内涵,打算借用五铢令收钱,行骗的江湖老油条来说,假的五铢令也就足够了。 总会有些狗大户会上当受骗的。 萧乐圣摇了摇头,说道:“你们这一群人都想要,我也不知道该给谁,不如你们自己去抢吧。” 话刚落音,萧乐圣便用力将‘五铢令’用力一扔,扔进远方的一处水田之中。 其实此刻萧乐圣所扔的并非‘五铢令’,他早已偷天换日,扔出毛铁伪造的五铢令,而将真正的五铢令揣入怀中。 这是小妹子他爹的物品,小妹子赠送给自己两个窝窝头吃,自己得想办法给她藏好这枚五铢令,也算自己对她有所报答。 清风寨群盗见梦寐以求的‘五铢令’被扔进水田,纷纷大惊,飞身进行抢夺。 一时之间,场面颇为混乱! 萧乐圣趁着这混乱之时,拉着小妹子,迅速串至后堂,欲从后门逃走。 晃眼间,小妹子已经眼眶红肿湿润,轻声的抽搐哭泣。 萧乐圣低声喝道:“快跑!别让那群人撞见了。” 小妹子咬牙道:“我想葬了我爹爹。” 就在此刻,前堂传来一阵急喝:“方才那小兔崽子,竟敢扔掉‘五铢令’,他人呢?必须找出来抽经剥皮!” 萧乐圣道:“这群人杀了你爹爹,此时你再暴露身份,必然被他们斩草除根,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咱们先逃命要紧。” 说完也不管那少女同不同意,直接拉着她从后门向山下奔去。 第三章:千岛张正豪 第四章:遗命 第五章:奇怪的大寨主 第六章:没有翅膀的鸟儿 徐坤挟持张思妍,跳出马车,用手指向萧乐圣,冷笑道: “小子,既然你如此执着,你徐大爷也就不跟你废话了,你只需做到两件事,便可带着你的妹子远走高飞。” 萧乐圣瞧这徐坤,出了马车都挟持着张思妍,丝毫不敢离开张思妍半步,心中悬疑,这厮到底在怕啥? “痛快,你说!” 徐坤道:“第一件事,交出五铢令。” “日前我已经将五铢令扔进水田了,你若在场,应当是知道的。” 徐坤厉声道:“水田里是块假的,你当我不知道吗? 不妨告诉你,你的恶作剧,连累了整个凤凰集的百姓, 也连累了我整个清风寨,你何其该死!” 萧乐圣都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叫做自己的恶作剧,连累了整个凤凰聚和整个清风寨? “你此话从何说起?” 徐坤道:“若你当日痛快交出五铢令,我清风寨岂会屠村?若我清风寨没有屠村,那千岛的硬点子,岂会找我清风寨的晦气!” 萧乐圣听不下去了,怒言呵斥道: “狗贼!你占山为王,杀人越货,屠杀百姓,遭遇恶报,到头来你居然把这笔账算在我的头上? 你这算盘打的当真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后面的话不用说了!” 说到这里,萧乐圣已然暴跳如雷,这种愤怒的时候,再给他谈什么危险,都不起作用了,当即左手指向徐坤,喝道: “我要和你单挑!” 说完,萧乐圣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输出‘黑天之力’,抢攻徐坤。 而徐坤连忙躲在张思妍的身后,用张思妍的身体,充当肉盾,来躲避攻击。毕竟他瞧萧乐圣气势如虹,心中颇有些发怵。 “堂堂大寨主,居然躲到女人后面,你还是不是男人了?” 徐坤微微一笑,说道:“蠢材,躲到后面,才能当寨主,要是事事冲锋在前,早就成一堆白骨了。” “泼皮无赖!” 萧乐圣彻底无语,当下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应对之法。 “恶人自有恶人磨,五铢令在此,赶紧放人!” 徐坤接过萧乐圣扔来的五铢令,被卡在上面的尖针刺痛了一下,但他并未多想,随手将尖针一扔了事。 这江湖上的傻子还是挺多的,有了这五铢令,聚财揽人,另拉一处山头指日可待! 徐坤当下得意的揣入怀中,继续说道:“放人不急,还有第二件事。” “说!” “你的内功挺不错的,交出心法秘籍,你二人便可速速离去。” 萧乐圣这时才明白,原来这徐坤之所以不敢远离张思妍,必然偷偷瞧见自己催动‘黑天之力’火化张正豪,拿不准自己的真实功力。 萧乐圣邪笑道: “你怕打不过我,所以才如此小心翼翼,心思还挺缜密, 只可惜百密一疏,还是上了我的当,你不妨看看你的手掌!” 徐坤这时才发现,自己连手的举不起来,肩膀上的好像不是肉, 是他么一坨铁,坚硬无比! 徐坤怒火中烧,恐惧道: “啊!五铢令上的尖针有毒!畜生,你居然使出下毒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我饶不了你!” 萧乐圣立马回声驳斥! “尔等清风寨,使用毒药谋害张叔,我为何不可用毒制你?这就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尖针上的毒是幻月教的‘石化液’,只要见血,顷刻之间,便能石化全身,你要是能动弹,我现在就给你跪下来,叫你一声爷爷!” 石化液出自幻月教,并不能真的将人变成石头,而是让人全身血液,肌肉凝固,无法动弹,形同石化。 萧乐圣虽早已打算使用石化液对付徐坤,但方才危机之时,也是赌一赌这五铢令上的尖针是否能刺破徐坤的皮肤,使毒素进入血液。 没想到还真是一击而中,派上了用场! 萧乐圣见徐坤不再动弹,直接走了过去,拖走张思妍,将其背上马车,然后再回头过来在徐坤身上一阵搜索。 这厮怀里居然有两块五铢令,除了自己方才扔给他的那块玄铁打造的真五铢令,他还悄悄的收藏了一块毛铁打造的假五铢令。 而这块毛铁五铢令正是那日自己扔进水田的那一块,这时几经辗转,又回到了萧乐圣的手中。 萧乐圣又在徐坤的口袋里,找到了几张银票,加起来一共两百两之多,萧乐圣寻思正好做盘缠,直接将其揣入自己的怀中。 又找了一张破败不堪的牛皮卷,上面依稀还有些文字,又像是地图,又像是功法。 不过是残卷,也看不出太多信息,先揣入怀中再说。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萧乐圣直接扛起徐坤那僵硬的身体,往悬崖下一扔,收工! 老虎虽然厉害,但是打死老虎,却是擅长的。 ———————————————— “可乐哥哥,那可怕的恶人呢?” 马车上,张思妍已经苏醒,这两日来,徐坤的存在,已经是她心头的噩梦。 萧乐圣一边驾着马车,一边回头道:“怎地?你还想念那厮?” “不不,我瞧那恶人可怕的紧,怕他伤了可乐哥哥,所以问问。” 萧乐圣笑道:“你这小妹子,嘴巴倒挺甜,还会心疼人,放心吧,那厮已经被你可乐哥哥收拾的服服帖帖,再也不敢追上来了。” 萧乐圣本想说这徐坤已经被自己扔下悬崖,让他去见阎王爷了,但转念一想,这手上沾血,可有点影响自己的形象,怕把这小妹子给吓着了,所以才如此撒谎。 张思妍道:“可乐哥哥,你喜欢听故事吗?” 萧乐圣心想,你这个小妹子,常年呆在凤凰集,能讲出什么有趣的故事? 要这前身留下的记忆,那些闯荡江湖的事情,可比这小妹子讲的故事有趣多啦。 不过看在她是小妹的份上,且听一听。 “好啊,我最喜欢听故事了。” 张思妍移动着身子,做到了马车前面,开始娓娓道来: “从前有一只鸟儿,天生没有了翅膀,后来它在一处陡峭的山崖边,找了一根绳子,将绳子的一端系在一棵大树上, 另一端扔到了山崖下,它又找了许多树枝,系在绳子上,并且将树枝的根部固定在悬崖峭壁上,最后从山崖上跳了下去。 你猜它死之前在做什么?” 这个故事,张思妍讲述的很平淡,但是萧乐圣却听懂了。 这无非是说,没有翅膀的鸟儿,也向往飞翔,宁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体验一下飞翔的感觉,体验一下那跨越树枝的景象。 而它死之前,肯定会哭! 萧乐圣不知道张思妍为何忽然讲起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肯定和她有些关系。 难道这张思妍自己也身带残疾?想要以死去追求一个愿望? 萧乐圣不敢多想,说道: “它死之前在做什么,我并不知道,但我就想问一句,哪只鸟儿能够将树枝的根部固定在悬崖峭壁上?” ———————————————— PS:张思妍是本书女主角,我怎么可能敢让她身带残疾呢?为啥要讲这个故事,自然是另有用意,后文揭晓! 第七章:惊险时刻 第八章:识破诡计 萧乐圣见到那青年举着明晃晃的钢刀,直接从马上腾飞过来,当即吓的大惊失色。 “妈的,这还有一个,这回多半是完蛋了。” 但他心里虽然这样想,但手上动作却也并没有坐以待毙,直接运起‘黑天之力’,双掌向前推去。 不过目前这‘黑天之力’,处于‘松吹级’,打出的力度不够强,基本无法伤人。 这点萧乐圣也是心知肚明,但他灵机一动,当即诈道: “小心了,我要放毒气了!” 那青年男子,身在半空中,忽觉一阵清风从萧乐圣的手掌中传来,加之亲眼见到这小子用了两次毒,这时听到萧乐圣如此说话,立马翻身旋转,躲过后续掌风! 待青年男子落地之时,察觉只是一阵清风吹过脸胖,皮肤也无任何瘙痒异常,当即怒喝道: “小子,你竟敢骗我,找死!” 萧乐圣笑道:“我没骗你,我肯定是要放毒的,只是这次没有放毒罢了。” 就在此时,一名白衣女子从旁边青山飞奔而来,直接落到萧乐圣的马车之上。 白衣女子涩声道:“千岛周兰芝在此,何人胆敢在此放肆?” 萧乐圣回头一望,这女子持剑而立,约莫二十来岁,面色红润,特别是眼睛,好似刚哭过一般,她非天姿国色,但也颇有韵味。 萧乐圣连忙叫道:“千岛派的姐姐,是这两人拦路抢劫,你快救救我们吧。” 自称周兰芝的白衣女子举剑直接飞身而出,一剑直接刺向那青年男子,喝道:“贼人休得放肆,待我将你拿下!” 青年男子楞了楞,但还是举刀相抗。 二人刀剑相交,激起四周尘土与落叶,显然是拼上了内力。 只听见‘碰’的一声,青年男子的内力略高一筹,直接将那白衣女子震倒在一侧。 青年男子瞧了瞧那白衣女子,怒道:“我非杀了这两个小畜生不可!,你别阻拦了!” 说完,男子再次举刀,向萧乐圣攻击而来,刀口已经卷起凌冽的劲风,刀还未到,刀风已然先行扑面。 白衣女子到时,萧乐圣本来还寄托希望,却没想到这白衣姐姐,出场姿态十足,但却打不赢这青年男子。 没添帮手,反而增加了累赘! “我放毒来了!” 青年男子大惊,立马闪转腾挪,脱离原来的轨迹,却哪里察觉半分毒气? “小畜生,又使诈!” 青年男子被萧乐圣连续骗到两次,心态崩了! 这心态一崩,当即决定不管再这小子说什么毒,直接抢攻近身,一刀砍死了算了。 他这决心已下,对萧乐圣的话充耳不闻,也不进行躲闪,直到最后,只见刀光一闪,方才害死他叔父的那柄匕首,已然插到他的大腿上了。 其实此刻青年男子所中石化液之毒,并不严重,只要他全力抢攻,仍能将萧乐圣攻击至死。 只是他处于盛怒阶段,血流加速,毒素蔓延很快,当即惊恐万分。 这一惊恐,动作便迟了,萧乐圣早已抢上,抽出匕首,连续在其心脏位置补了数刀。 萧乐圣悠悠笑道: “我三番五次提醒你,小心毒气,小心毒气,可你就是不听,这回你去阎王殿报道,你可别向阎王爷告我的黑状。” 萧乐圣虽然显得这般谈笑自若,其实内心慌得一笔,只不过他不想让张思妍瞧见他慌张的一面。 以免影响了她心目中‘可乐哥哥’的光彩形象。 “姐姐,你怎么样了?” 萧乐圣连忙来到那周兰芝面前,伸手去扶她。 那周兰芝目光正盯着那青年男子,泪眼朦胧,但她强忍自己的情绪,这才没有将眼泪落下来。 萧乐圣心中火冒三丈,这所谓的千岛派姐姐,怕是有问题哟! 瞧她出场到现在,眼神和动作,很明显是与方才那叔侄二人是认识,甚至可能是至亲。 要不然这两人死去,为何这姐姐会情难自禁的伤心难过? 难道他们三人是一伙的? 先派两名男子出来充当坏人,若是抢劫五铢令不成,再由这女子出来装好人,企图接近自己,再骗取五铢令? 再回味一下方才情形,以及那青年将女子击倒之后,所说的哪句:“你别阻拦了!” 萧乐圣更加确信自己的怀疑。 但是他也没有立即爆发! 萧乐圣寻思,要是真打起来,自己肯定不是这女子的对手,她既然要装,那就陪她玩玩。 “姐姐,你被那可恶的龟奴弄疼了?” 龟奴是一句骂人的话,周兰芝听了甚感难过。 周兰芝并不是千岛派的,他们三人确实是一伙的,一个是她叔父,一个是她外子。 她的出场,也是他们三人事前商量的备用方案,若是叔侄二人抢劫成功,她自然就不用出场。 但当此之时,已经折损了叔父和外子,尽管周兰芝万分痛苦,这场戏还得继续演下去。 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五铢令一定要想办法搞到,搞到之后,再将这两个小王八蛋千刀万剐也不迟。 想及于此,周兰芝强忍痛苦,尴尬的说道: “是,是啊,小兄弟,幸亏你机智,除了这个恶人,救了我一命。” 萧乐圣心中冷笑一声,暗自骂道: “你这话说的多么言不由衷,你瞧我年龄甚小,看不穿其中蹊跷?好,这次毒药虽然没有了,我照样想个办法,将你给整明白了!” 萧乐圣寻思,这女的亲眼见过自己用毒连杀三人了,她定会万分防备自己用毒,况且自己身上也没有毒药了,这次该想个什么办法呢? 稍微一思索,萧乐圣心中已经有了计划! 萧乐圣提议道:“姐姐,你是千岛派的?咱们兄妹正好要去千岛,要不要一起同行?” 周兰芝是来充当好人,骗取五铢令的,同行本就是她的计划之一,当下点头道:“好。” 萧乐圣又道:“现在天色已晚,咱们不如先去前面市集上找个客栈,投宿一晚,明早再上路。” 周兰芝毕竟是个妇道人家,连续失去两位亲人,无法做到镇定自如,此刻她灵台崩溃,更加想要找个房间,独自的伤心流泪,好好的痛哭一场。 “如此就有劳小哥了。” 周兰芝知道自己此刻表现的情绪不高,怕萧乐圣误以为自己不喜欢说话,不利于稍后的诈骗计划,又画蛇添足的谎称道: “方才那一战,我已经时受了些许内伤,找个客栈疗伤是极好的。” 萧乐圣驾起马车,在官道上奔驰,但心中反复盘算: “这女子现在已经受伤,若是她受伤严重,也许此刻就是攻击她的最好机会。” ———————————————— ps:若有漏洞和不足,求各位老铁多多指点,谢谢大家。 第九章:狂妄的书生 萧乐圣虽有意抢攻,但为确保安全,终究没有提前动手。 行进多时,前方一处垭口,有一小小的镇子,镇上却有一家大客栈,说它大,不是指它生意大,而是指着客栈地方大,房间委实不少。 萧乐圣抬头一望,那布满灰尘的牌匾上写着‘童福客栈’四个大字。 而‘童福客栈’四个字本来是上了金漆的,但那金漆掉落不少,主人也没有重新换门头。 三人进了门,客栈的柜台处却见一青年书生,面色红晕,似有醉意,正抱着一卷诗集,在那里摇头吟诵。 “红日浮白云,飞鸟晷下追,嬉戏同兄弟,牵手共南归。” “掌柜的,住店。” 青年书生目光也不转,直接说道:“若是住店,楼上房间随便选,若是吃饭,对不起,本店没有厨子。” 萧乐圣随口骂道:“开客栈的,没有厨子,这算是开的哪门子厨子?” 再看这书生,并不热情接待,有钱也不想赚,这就不难理解这家客栈为何会生意惨淡。 “掌柜的,你这样接待客人,怕是有点飘了。” 没想到这青年书生身材单薄,脾气却挺大,听见萧乐圣语言不太客气,并且说自己飘了,当下从柜台下拿起一把青钢剑,哼声道: “哪里来的臭小子,上门来找话说,是不是找打?” 萧乐圣连忙笑道:“哥,您继续吟诗,咱们自己上楼选房间。” 那青年书生却不饶人,抢出柜台,喝道:“本店今日歇业,恕不接待,三位请便。” 周兰芝失去亲人,一直黑着脸默不作声,这时听见这青年书生要赶自己几人离去。 眼下这天色已然昏暗,一时之间又去哪里找客栈? “掌柜的,我这位小兄弟,不小心说错了话,你这便不要计较了,都是江湖儿女,烦请给个方便。” 周兰芝这话的内容虽然十分客气,但她语气却十分强硬,甚至还特意提了提手中的佩剑,似有威胁之意。 偏生那青年书生脾气却大,最受不了威胁,听此一言,立即抽出手中长剑,双腿蹬地,向周兰芝飞扑而来。 “想要方便,得先胜过我手中这柄长剑!” 萧乐圣见状,心想这掌柜的怕是吃了火药,这才没说几句话,他就要动手? 行吧,他要动手,便先等他二人打过了之后再说,萧乐圣将张思妍连忙拉扯到一旁,暗自观战。 但见二人长剑相交,一阵光影舞动,刹那之间已然动手十余招。 周兰芝暗运劲力,剑法要诀之粘字诀使出,迅速粘至青年书生手中长剑,跟着一甩,想要直接将那书生手中之剑甩脱。 劲力所到之处,那青年书生手腕极速抖动,长剑几近脱手! 还好他最后关头忍住身形,择机回冲内力,方才震开周兰芝手中之长剑。 青年书生冷笑道:“妹儿,你这内功还不错,只可惜速度慢了点。” 得此教训,青年书生运劲之时,变换套路,不再附着内力,跟着剑走直线,速出快剑之精要。 周兰芝内力虽略高一筹,但这青年书生一手快剑令她眼花缭乱。 一个不小心,青年书生的尖剑便已经到达她喉咙处,毫厘之间,她便要被放血而亡了。 但那青年书生似乎无意杀人,当下撤了长剑,轻浮般笑道:“再来几盘?” 周兰芝见这书生言语之间颇为狂妄,而且面色言语之间,竟然对自己似有挑逗调戏之意。 这如何能忍?周兰芝举剑抢攻,如此反复几次,每次都被青年书生剑指咽喉。 待到最后一次,周兰芝终于泄气,直接将长剑往地上一摔,喝道:“算你厉害,咱们现在就走!” 青年书生剑法取胜,似乎特别得意,大笑道:“痛快,痛快!诗剑双绝不枉盛名!” 周兰芝呸道:“区区山野鸟人,竟然井底之蛙,自称什么诗剑双绝,如此羞也不羞!” 青年书生呵呵一笑,剑指周兰芝:“你要有能耐胜得过我手中长剑,你才有资格说这话,你知道吗?” 在剑法上,周兰芝确实甘拜下风,当此之时再无半点话说,向萧乐圣招手,示意离去。 萧乐圣看了一场热闹,心里舒服极了,这周兰芝是坏人,此刻败下阵来,那是她罪有应得,自找苦吃。 但要说到离开,这天色已然暗淡,实在不想去风餐露宿,更何况找一家客栈,本来就是自己计划中,对付周兰芝的必要条件之一。 萧乐圣向那青年书生拱手道: “掌柜的剑法迅捷无比,小子也甘拜下风,不过这诗绝称号,未免有点名不副实。” 青年书生一听,来了兴趣,说道:“你个小兄弟,年龄不大,口气却不小,听你这口气,你也懂诗?” “略懂一二。” 青年书生拍手道:“好!那就再比一场!” 萧乐圣笑道:“掌柜的,这比试要有个彩头才有意思哩。” “你要是胜了,今晚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要是败了,对不起,请出门左转!” “好,掌柜的,你先请!” 青年书生信步而走,行走数十步,心中方才有些感应,当即取来纸笔,记录灵感。 萧乐圣见他作诗不能一气呵成,还要先打个草稿,这种才华还自称诗绝,逼数还有待提高啊! 青年书生折腾好一阵子,方才取出成品,得意的念道: “气卷诗书如猛虎,忽现三人来住店,十步击杀指咽喉,再作绝句庆余年。” 萧乐圣一听,乐了。 这也能算诗歌?除了勉强押韵之外,其余狗屁不通! 先前听这人吟唱什么‘红日浮白云’,心里还寻思这人有点才华,这时候见到他亲自作诗,差点笑出声来。 就算是乾隆爷的‘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这等打油诗也比这书生强一点。 青年书生却自鸣得意,忍不住赞叹两句: “嘿嘿,符合眼下局面,经典!” 他洋洋自得一阵,又转头问萧乐圣: “小兄弟,你认为这诗怎么样?” 萧乐圣连忙竖起大拇指,拖着长音,说道:“好~,实在是好极了!” 青年书生道:“慧眼识英雄,我很欣赏你,不过咱们的赌约还在,现在该你了。” 萧乐圣此刻心中却犯了难,看这青年书生的样子,明显是喜欢听好话的,自己若是真当剽窃两首唐诗,怕是他下不了台面。 青年书生见萧乐圣一阵迟疑,料想他小小年纪,他懂诗吗?当即挥动长袍,一脸傲娇的说道: “做不出来也别勉强自己,自行滚蛋吧。” 萧乐圣本想给他留两分颜面,此刻听他这般说话,忍不住热血上冲,这厮这般狂妄,偏偏要自己打他的脸,那就打给他看!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 ps:主角是穿越者哦,所以这里没有李白。李白。 第十章:你的文学功底不行! 青年书生听见如此诗句,面皮微微颤抖,这等意境的诗句,听一次便记忆深刻,忍不住沉吟回味。 胜负一目了然! 萧乐圣心中寻思,你要是认输,我留下来住店。要是不认输,此刻我正好‘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如此,左右都是你丢脸,嘿嘿。 青年书生虽然也体会到了这里面其中的关键,但还是甘拜下风,击掌赞叹道:“好诗,真当是好诗!” 萧乐圣道:“既然如此,那咱们便上楼选房间了。” 青年书生连忙道:“等一下,诗,我输了,但方才与这位女子比剑,我可是赢了的。” 萧乐圣听他如此说话,不知他是什么用意,他这个客栈掌柜,为何要拒客呢? 周兰芝忍不住怒道:“掌柜的,你到底想要怎样?” 青年书生嘿嘿一笑,并不理会周兰芝,直接向萧乐圣说道:“小兄弟,咱们一胜一负,还得再比一场。” 萧乐圣找了一张椅子坐,四处张望了一下,心想,这掌柜的委实有些奇怪,难不成今天碰上黑店了? “比什么?” “当然是比诗了!” 萧乐圣扣了一下脑袋,这下可彻底把自己整懵圈了,若是比诗歌,怕是这掌柜的会输的连裤子都没有。 “掌柜的,你若是想要赢,干嘛不与我比剑?” 青年书生奇道:“哦?难不成小兄弟在剑法上也独具造诣,自信能胜得过在下手中长剑?” 萧乐圣道:“不敢,剑法小子甘拜下风,但这比诗,怕是你一分胜算都没有。” 青年书生道:“为何?” 萧乐圣毫不客气的说道:“无他,你的文学功底不行。” 青年书生:“......” 萧乐圣侃侃而谈: “说童年,你不曾青梅竹马, 说爱情,你不懂刻骨铭心, 说享受,你不知天伦之乐, 说豪气,你不会一掷千金, 在你的脑海中, 浮生若梦,扬眉吐气,仙风道骨这些词都不存在, 蚍蜉撼树,妙笔生花,惊天动地也都不见了踪迹, 犯了难,说不了‘长风破浪会有时’ 想辞职,说不了‘我辈岂是蓬蒿人’ 逆境时,说不了‘天生我材必有用’ 赔了钱,说不了‘千金散尽还复来’ 更不要说,‘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你如此文学功底,拿什么跟我比诗?” 青年书生被萧乐圣这一连串的语言驳斥的哑口无言,呆呆的楞在当场。 然而萧乐圣此刻却收不住嘴巴,继续发出灵魂般的拷问: “我且问你! 黄河之水哪里来? 庐山瀑布有多高? 燕山雪花有多大? 桃花潭水有多深? 蜀道究竟有多难?!” 萧乐圣如此发问,不但难倒了青年书生,甚至自己的思绪也有感应,看着窗外的月光,一阵忧伤的思绪从心头涌起。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待得萧乐圣将此诗吟诵完毕,客栈内的青年书生,周兰芝与张思妍,都受此分氛围感染,情难自已。 张思妍轻轻的来到萧乐圣的身旁,低声道: “可乐哥哥,我想家了。” 萧乐圣轻轻的拍打着张思妍的小手,柔声安慰道: “别怕,有可乐哥哥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虽然安慰的了别人,却安慰不了自己。 这些人就算思念家乡,还可以驾马上路,就算路途再遥远,终将会有到达的那一天。 而自己特么思念家乡,又该如何? 自己的家乡在地球,谁特么又知道这里又是哪颗星星? 正是: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断天涯不见家。 青年书生竟然开始抱头痛哭起来,其形态几乎不像是一个成年男子,更像一个伤心的小孩子。 周兰芝收拾了一下悲伤的情绪,说道:“掌柜的,这回你彻底服输了罢。” 青年书生有气无力的挥手道: “我想静一静,你们但请自便,不过我的好心提醒一句,这客栈晚上闹鬼,别四处乱走动。” 周兰芝此刻已然困乏之极,拉着张思妍的手臂道:“小兄弟,这妹妹今晚便跟我睡一个房间,咱们明早再见。” 张思妍一听,连忙摇头道:“不,我不跟你睡一起,我要跟可乐哥哥在一起。” 周兰芝面带怒色,说道:“妹子,他是个男的,你怎地跟他住在一起?” 张思妍连忙挣扎着手臂,说道:“我不管,我就是要跟可乐哥哥住在一起。” 萧乐圣瞧此情况,这姓周的百分之百是个坏人,她拉着妍妹子住一个房间,明摆的是防止自己带着妍妹子,月亮搬家,跑了! 而自己对付周兰芝的办法,就是趁夜将‘黑天之力’传递给妍妹子,增强妍妹子的内力。 待到妍妹子内力强过周兰芝之时,就是翻脸之时! 但此刻这姓周的要跟妍妹子住一个房间,岂不是打乱了自己的计划? 萧乐圣道:“千岛派的周姐姐,我和表妹自小在一起,今晚她便跟我住一个房间罢。” 周兰芝道:“小兄弟,从前你们还小,自然可以住一个房间,现在你们都长大了,再住一个房间,便不合适了,传出去会让人说闲话的。” 萧乐圣想了想,强行留着妍妹子,怕是这姓周的当场就要翻脸了,若是她抖漏出五铢令的秘密,说不定这掌柜的也要来抢,到时候岂非更加危险? 有了! 萧乐圣悄悄的向张思妍眨了一下眼睛,说道: “好吧,今晚你们住一个房间,不过妍妹子现在肚子肯定饿了,咱们得先弄点吃的。” 张思妍得此提示,虽不情愿,但也只好遵从萧乐圣的意思,点头道:“是啊,我肚子早就饿啦。” 萧乐圣见张思妍并未激烈反对自己安排她跟姓周的住一晚,当下判断这妍妹子肯定也早看出来这姓周的绝非好人。 “妹子,你这便去后厨做点吃的。” 周兰芝这一天,亲眼见到这两个小娃娃毒杀了三名江湖老油条,哪敢让张思妍去做饭? 但吃饭这种合理的要求,都强加阻拦,岂不是这‘卧底之计’便流产了? 周兰芝摸了摸肚子,也绝饥饿难忍,当即说道: “正好我也饿了,小妹子,我陪你一起去做饭吧。” 正在一旁思考人生的掌柜的,这时候也说道: “好,多弄点吃的,我特么也饿了!” 周兰芝呸道:“掌柜的,你这生意做的也是可以,让客人做菜,你这个掌柜的,却带一张嘴巴吃现成的?” ———————————————— PS:这章写诗的事情,字数写多了,大家谅解一下。接下来马上解决周兰芝的问题,大家多多支持! 十一章:脑袋后面都得长眼睛 青年书生见这周兰芝居然出言讽刺,心想这婆娘剑法不行,写诗也不行,她在这里神气什么? 青年书生道:“你要是这么说的话,咱们就要来算算账了。” 周兰芝道:“算什么账?” 青年书生道:“你们今夜在本店留宿,这店钱总得给吧,还有这厨房里的食材钱,总该得给吧。” 萧乐圣一听,这周兰芝不是没事找事?明知道这掌柜的脑袋可能有问题,她居然还出演讽刺? 萧乐圣双手一摊,说道:“我可没有钱,周姐姐。” 周兰芝从进门到现在,也没有想起这一茬,这时被客栈掌柜要钱,也无言反驳。 这住店吃饭给钱,那是天经地义的。 周兰芝无奈道:“好,我又没说不给钱,你算算账吧。” 青年书生,掐指一算,说道:“一共五两银子。” 周兰芝皱眉道:“掌柜的,你这是打算开黑店抢劫了?” 青年书生啧啧道:“十两!” 周兰芝怒道:“你!” 但她怕这青年书生又开口涨价,说了一个你字,便不敢往下说了。 萧乐圣见此情况,再继续往下发展下去,怕是今晚不能在这里过夜了,若是不能在这里过夜,自己心中的计划又如何实施? “掌柜的,我这周姐姐开玩笑的,要不就五两银子吧。” 萧乐圣这话说的颇为卑微,语气也十分柔和,那青年书生吃软不吃硬,当下道: “五两店钱,五两押金,押金明早上退给你们,如何?” 萧乐圣见这掌柜的,让都让了,但却不肯一步到位,说什么五两押金。 看的出来,这掌柜的是个死要面子的人。 周兰芝怕他变卦,当下掏出两张五两的银票,递给青年书生,再也不敢多言,拉着张思妍去后厨做饭去了。 待得她们一走,青年书生连忙凑到萧乐圣身边,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说道: “小兄弟,方才你吟唱的诗歌,当真是绝了,这些句子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萧乐圣见这青年书生突然变脸,还颇为不习惯,随口敷衍几句。 但这青年书生,对诗歌一道颇为痴迷,今晚遭受打击,起初固然是卑从心底起,深感无地自容。 待到后来,听到萧乐圣吟唱了许多韵味十足的句子,便心生讨教之意。 甚至拿起笔墨,将萧乐圣所背诵过的句子,抄录了下来,以便他日拿出来温习一下这些经典的意境。 见到如此情况,萧乐圣倒是真的有点相信这人是痴迷诗剑两道,既然他有心讨教,便随口吟唱了一些李白,杜甫的千古名句,任随他去记录。 青年书生听得这些荡气回肠的诗句,仿佛拨开云雾见青天,接触了另一方广阔的天地。 “小兄弟,真乃神人也,做哥哥的今晚要与你一醉方休!” 说完,那青年书生连忙奔跑至后院,寻找了一出土地,抄起锄头便开挖。 “小兄弟,你来帮帮我罢。” 萧乐圣跑到后院,见这青年书生挖了一个大坑,坑中藏着几坛美酒。 “这是做哥哥的十二年前埋的状元红,今天听得小兄弟吟唱诗歌,方知这一辈子也休想高中状元,咱们便将它喝了吧。” “大哥,如此盛情,小弟如何敢当?” 萧乐圣见此情形,有意要和这青年书生拉近关系,以便稍后用他来对付周兰芝。 是故说话间,故意表现的十分动容。 青年书生道:“二弟,无需谦虚,你当得了饮此美酒!” 萧乐圣忽然发现旁边脚下的土地,似乎很是松动,很明显这块地是前两天翻过的。 “二弟,你把这几坛酒搬到桌子上去,咱们今夜大醉一场。” 萧乐圣顺手接过青年书生递过来的酒坛,晃眼间却瞧见了一只死人手! “卧槽,卧槽,槽!槽!槽!” 萧乐圣的脑海中,犹如一万头槽尼玛奔腾而过,酒坛坑旁边的,自己脚下的土地,绝对是埋了人的,而且是近一两日埋的新坑! 难不成这真是一家黑店?! 这掌柜的还说这客栈闹鬼,让大家不要乱走,原来是怕外人撞见这些破事。 但萧乐圣终究不敢叫出声来,形势越来越复杂,处境越来越危险,可万分不敢大意! 夜晚光纤不强,青年书生并未发现萧乐圣脸色突变,仍然在一旁乐呵呵的搬运酒坛。 萧乐圣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问题虽然有点严重,但是先不慌! “大哥,小弟不胜酒力,能尝两三坛也就是了,可别整多了。” 青年书生搬了七八坛,自觉已经够多了,便不再搬运,口中说道:“就这些了。” ———————————————— 席上,萧乐圣怕了! 既怕这青年书生的酒中有毒,又怕周兰芝做的饭菜有毒。 这特么的江湖险恶,脑袋后面都得长眼睛啊,不然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还好,青年书生一口一口喝着美酒,周兰芝也夹了所有饭菜,萧乐圣方才解除戒心,确信这饭菜里面没有毒药。 萧乐圣举杯道:“大哥,小弟虽今夜才与你初识,但却相见恨晚,小弟敬你一杯!” 青年书生举杯,但却并不着急饮用,而是问道:“二弟,相见恨晚这话怎么说?” 萧乐圣一本正经道: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你的神态真的很像我的亲哥哥!” 青年书生问道:“竟有如此之像?” 萧乐圣神情自若道: “若是不信,你问我表妹好了,她是见过她大表哥的。” 青年书生将目光转向张思妍,好像在像她求证。 张思妍并不笨,与萧乐圣相处几日下来,遇见颇多危险,都是萧乐圣设法相救,在她的心中,早已经将萧乐圣当成自己的亲哥哥了。 那自然是他说啥就是啥! 张思妍立马表现出一脸天真的样子,圆谎道: “对啊,对啊,我大表哥人可好了,就跟你像极了,你要是下次见到他,你都不会相信这世界上有这么相同的人。” 萧乐圣心中微微一笑,这妍妹子演戏,说谎的能力快赶上自己了,瞧她那天真浪漫的模样,换谁都会相信吧。 青年书生跳起来,换了一个坐姿,叫道:“这说来也奇怪,小兄弟,我一见你也有一种亲近之感。” 萧乐圣抢着道:“表妹,你对酒精过敏,这便取清水来,以水代酒,咱们共同敬大哥一杯!” 这顿饭菜,萧乐圣频频敬酒,附带着暗示张思妍喝了不少的水。 张思妍虽然不知道萧乐圣的用意,也依言行事,举着一碗一碗的清水往自己腹中灌下。 ———————————————— ps:会不会感觉有点拖沓了?萧乐圣用了三次毒了,不能在再用毒了,明天破局,大家多多支持! 十二章:再想一个办法 十三章:合作愉快 萧乐圣的这个计划很简单,无非是利用青年书生的力量来对付周兰芝,见到时机已然趋于成熟,萧乐圣当即劝说道: “大哥,切莫说这些丧气话,你还很年轻, 应该再讨一个老婆,好好过日子。” 青年书生叹气道: “做哥哥的现在已经不再年轻, 谁愿意嫁给我呢?” 萧乐圣道: “大哥,眼下就有一位现成的, 就看大哥是否看的上眼。” “谁?” “周兰芝,就是那个剑法没你快的女子。 你觉得她长的怎么样? 若是大哥你看得上, 咱们就让她做你的老婆。” 青年书生迟疑道: “二弟,你没有喝醉吧,这事她能同意?” “大哥,她可不是什么好人,不用跟她讲道理。 而且她剑法没你快, 她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 青年书生连忙半蹲在椅子上,搓着双手,说道: “是这个道理,不过二弟, 她怎么就不是好人了,这话怎么说?” “大哥你不知道啊, 哎,小弟心中也很委屈, 这女子欠了我三百两银子, 拖着不还, 而且还随时对我横声怒吼, 你知道这年头, 欠钱的是大爷, 做弟弟的也只好忍着这股窝囊气, 不敢与外人说。” 萧乐圣边说着这话,一边轻轻哭泣。 其样子,好似真受了极大委屈一样。 任何人看见了,都忍不住可怜一番。 青年书生听见萧乐圣这般诉说,当下肺都给气炸了。 “岂有此理,竟敢如此欺负我二弟! 待我好好收拾收拾她!” 萧乐圣连忙道: “大哥切莫冲动,这事还有个关键麻烦,有点不好弄。” “什么麻烦?” 萧乐圣道:“这姓周的,将她写给我的欠条给抢回去了, 要不是这样,我早到靖天司去告她啦!” 青年书生摆手道: “二弟,你不用说了,自打愚兄头一眼看见这女子,就有点来气, 况且她开始的时候,竟然还提剑威胁愚兄, 二弟你说她不是好人,愚兄绝对相信, 她这种人,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青年书生越说越激动,越说越义愤填膺,跟着又说道: “先前以为这女子是二弟的女眷,所以还不好意思下手, 这回她与二弟交恶,愚兄下手也就没有顾虑了。” 萧乐圣一听,乐了。 本来还担心自己没有欠条,这掌柜的不会相信自己说的鬼话。 现在看来,这掌柜的自己色心顿起,有没有这欠条都是次要的了。 萧乐圣趁热打铁的说道: “大哥,要是这样, 我就把这个姓周的女子转交给你了, 她要是不还这三百两银子,你就千万别让她走, 若是她还了这三百两银子,这点钱就当小弟给大哥道喜啦。” 青年书生此时醉意盎然,顺口说道: “做大哥的,怎么能要二弟的钱?这钱,,,” 但说到这里的时候,青年书生的头脑似乎稍微清醒了一下,并没有继续往下说。 萧乐圣叹气道: “哎,我也知道这周姐姐没有钱, 如若大哥实在想要补偿一下弟弟, 就把昨夜的房钱押金退给弟弟吧。” 青年书生打了个响指,说道: “好,二弟,你先拿着这五两银子,带上妹子远走高飞, 剩下的两百九十五两,愚兄替你慢慢要, 他日收齐欠款之后,愚兄再交付与你。” 萧乐圣心想,这稍后我一出门,你连个地址都没有,到哪里去找我? 还说将来要交还给我这种鬼话,谁信呢? 我看你也早想抢这周姑娘做老婆的,咱们兄弟大哥莫说二哥,彼此合作愉快,嘿嘿! ———————————————— 此时,周兰芝还在熟睡,而萧乐圣和张思妍已然坐在了马车上。 还带着一皮囊美酒,这是临走之时,那青年书生赠送的状元红。 而设计将周兰芝甩在童福客栈,萧乐圣心中没有任何负罪感。 因为自己临时编的谎话,漏洞极大,就算那掌柜的有些醉意,也不可能辨别不清楚。 这说到底还是那掌柜的,自己看上了周兰芝,想抢个老婆,这作恶的是哪掌柜的,可不能怪自己。 而且那姓周的也不是好人啊,居然想唱红脸来骗自己的五铢令,被这掌柜的纠缠上,是她自找的。 不管是掌柜的,还是周兰芝,都特么不是好人,让她们去狗咬狗吧,自己乐得轻松。 萧乐圣一边驾着马车,一边回味着方才的情形,瞧见张思妍此刻已经在马车上呼呼睡去,心中颇有余悸。 幸亏妍妹子年龄较小,才没有被那色鬼掌柜的看上,要不然,又是一场大麻烦。 行进片刻,东方已然翻起了鱼肚。 萧乐圣心中升起另外一种可能,那姓周的女子爱玩虚的,要是她假意顺从,使出美人计灭掉那掌柜的,也是很有可能的。 如此,她势必马上追来找自己的麻烦,可不能再驾车这样慢悠悠的走了。 “妍妹子,醒醒,醒醒。” “可乐哥哥,咱们这是到哪儿了?” “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咱们现在要改变计划,不能坐马车了, 快收拾东西,咱们两人丢掉马车,骑马而走。” 随着天色渐白,两岸青山不停的迎面跑来,清风忽忽的拍打着两人的脸颊。 “可乐哥哥,咱们这好像是在往回走呢。” 萧乐圣确实策马走返回路线,马车框架已然被丢弃在另外一个方向,若是那姓周的要追,也只会继续追下去。 萧乐圣御马减速,说道: “妍妹子,你放心好了, 张叔临死前,让我带你去千岛, 所以可乐哥哥一定会把你安全的护送到千岛。 但这路上不太平,所以走哪条路,便听我安排吧。” 马匹奔跑速度甚快,颇为颠簸,张思妍紧紧抱着萧乐圣,心头升起一阵温暖。 “可乐哥哥,咱们其实也不用去千岛,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妍儿的家。” 张思妍这话附于萧乐圣耳边,语气也甚为柔软。 萧乐圣全身都酥麻了。 “好吧,妍妹子,是可乐哥哥想要去千岛,你可得陪着我去吧。” 这话可不是假话! 毕竟现在萧乐圣并无别处可去,先到千岛派蹭吃蹭喝,蹭大房子住,也是美滋滋的。 萧乐圣忽然想起,昨日听那周兰芝的叔父说什么‘张承基的武功虽然差劲,但毕竟是千岛派弟子’之类的话。 这么说来,张思妍不愿意去千岛,一定是有别的原因。 ———————————————— PS:新书首发,大家多多支持哟,加个书架。若是剧情慢了,请各位大佬留言提醒一下。 十四章:最强绝学传授给你 萧乐圣策马行进两日,自觉距离那童福客栈已然足够远,方才下马减速,信步而走。 这两日奔波,即便是人不累,这马儿也累了。 萧乐圣忽然问道:“妍妹子,你可会武?” 张思妍道:“可乐哥哥,爹爹使得是枪法,他不让我舞刀弄枪,所以我不会武功。” 说着她又用极低的声音,说道:“可乐哥哥,我会不会给您添麻烦啊?” “妍妹子,可千万别说这种话?倘若有一天,你要是不见了,我可就要伤心死了。” 萧乐圣来到这个世界上,张思妍可算是他第一个接触的人,第一个朋友,所以主观上,有很深的感情。 张思妍听见萧乐圣如此说话,又便的开心起来。 “只要可乐哥哥不嫌弃我,我也就开心死了。” 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奇怪! 萧乐圣和张思妍,相识不过几天,但却一个要伤心而死,一个要开心而死。 这里面,有一见钟情的悸动,也有共度数处劫难的因缘。 张思妍想了想,又说道: “我会一点点的‘千岛电劲’,我会好好努力练习的,等以后就不会成为可乐哥哥的拖油瓶了。” 萧乐圣笑了笑,心想这妍妹子,年级虽然小,可却聪明的紧。 前几次危机时刻,自己并没有同妍妹子事先做精细的谋划,而她却能懂自己的意思。 而且她也能够看出那周兰芝并非好人,这等聪明才智,比之自己,那也不遑多让了。 萧乐圣又道:“妍妹子,这千岛电劲是不是内功?” “是内功,我爷爷练的就是千岛电劲,可厉害了, 那时候整个天下都叫他张少侠,张邪侠, 等咱们是去了千岛,见了我爷爷,你也会说他厉害的。” 萧乐圣笑道:“千岛张少侠的故事,我肯定也听过了,我早知道他很厉害的。” 其实此时萧乐圣并未听说过千岛张少侠的故事。 毕竟千岛张少侠纵横江湖的那个时代,前身还躲藏在某一个角落躺尸,准备羽化而登仙呢。 因此,前身并没有留下关于千岛张少侠的记忆。 萧乐圣此刻这样说,无非是让张思妍开心开心。 ———————————————— 月明星稀,风餐露宿。 张思妍此刻整盘腿而坐,运功打坐,练习‘千岛电劲’。 她这千岛电劲,处于入门级,连一只鸟儿都电不死,但毕竟张承基之前已经将‘千岛电劲’整套内功心法传授于她。 是故,张思妍可以自行练习,待得日积月累,总会有所成就。 只不过,那样太慢了。 萧乐圣叹息一声,想起自己穿越这一世,全靠‘黑天之力’作为外援,这流速虽然有限制,但总算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自己要在这一世,装逼天下,全靠这‘黑天之力’了。 可谓是自己最强装逼绝学! 萧乐圣已经打定主意,将自己最强装逼绝学,传授给妍妹子,帮助她内力增长! 萧乐圣挥舞双手,在张思妍打坐处的方寸之地,布满‘黑天之力’,以供张思妍吸收。 张思妍于打坐之中,忽然感受到一股微弱的力量,从体外缓缓进入体内,虽然微弱,但却越来越多。 张思妍自然而然的,牵引着这股力量,进入自己的丹田之内! 最终,纳为己用! 待得次日清晨,张思妍调理内息完毕,顿觉神清气爽,一股安全之感油然而生。 “可乐哥哥,我好像功力增长了不少。” 张思妍激动的抓住萧乐圣的手臂,连忙向萧乐圣报喜。 萧乐圣但觉一阵微软的酥麻之意,从张思妍手中传来,连忙挣脱她的手臂。 毕竟这次的酥麻之感,和上次酥麻是两个概念。 这次是真的痛啊! “妍妹子,你可不得了,拿你可乐哥哥来试功?” 张思妍连忙摇动手臂,说道:“没有,没有。” 跟着又抓起萧可乐的手臂,轻轻给他揉捏,并柔声说道:“可乐哥哥,我弄疼你了吗?” 萧乐圣叫道:“可不咋的,你这内功名儿取的真是贴切,名为千岛电劲,激发而出的力道, 还真带点电,若是功力强劲,恐怕得与那闪电一样。” 张思妍又道:“可乐哥哥,你放心好了,妍儿再也不敢了。 不过方才练功之时,好像有一股外来力道,委实奇怪。” 萧乐圣心中笑道,那是我的最强装逼绝学,可不能告诉你。 “哦,有什么奇怪的?” 张思妍奇道:“这外来力道是哪里来的呢?” 萧乐圣呵呵一笑,说道: “你要是不知道,那我就更不知道咯, 莫不是我的妍妹子,乃是天选之子? 能够聚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 萧乐圣心想,这‘黑天之力’是我给你传递的,若当真说是天选之子,那岂不是我就是天? 张思妍可不笨,几次练功之后,便猜测出这股奇怪的力道,是从萧乐圣体内发出的。 毕竟偷偷避开萧乐圣练功,这外来力道便消失不见,如此明白的事实,可难不倒张思妍。 快乐的时光,并不常有,这才刚刚有几天清净的日子,麻烦又开始找上门来了。 山巅小路,忽然飞出一把奇怪的刀,直插路旁的小树。 萧乐圣翻身下马,四处并无任何人影。 这一把刀显然是从极远极远的地方发出的,当下拔出这一把刀,进行查看。 刀很小,小于匕首,但却狭长,尖尖的刀角,分外尖锐。 只需松手,这并不太重的刀,全靠自由落体,便能直插地下。 萧乐圣心中升起一阵不好的预感,这刀的形状,像极了‘尖刀’。 怕是这江湖名人榜上排名第九十七的大佬: ‘尖刀’童威追来了! 萧乐圣内心虽然惶恐,但嘴上却谈笑自若,说道: “妍妹子,你瞧,不知是谁扔的这把奇形怪状的刀,但却锋利的紧,正好留给我削苹果用。” 趁着尖刀还未现身,萧乐圣当即翻身上马,抱着张思妍,口中喝道:“妍妹子,坐稳了,咱们踏马江湖行,逍遥又快活。” 跟着挥动马鞭,一溜烟的开始往前奔跑。 ———————————————— ps:千岛张少侠,本名张雍杰。是鄙人另一部传统武侠小说《大明邪侠》的主角,相关故事,大家可以去看看。 有书友朋友反应,前面几张节奏太快,所以这章写了点日常。 这个节奏快慢,对于作者来说,很难把控,书友朋友若有好的建议,可以加书友群,告知与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