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信使 第二章:阴亲 第三章:旧疾(一) 第三章:旧疾(二) 第三章:旧疾(三) 第四章:远走(一) 第四章:远走(二) 第四章:远走(三) 第五章:流浪(一) 第五章:流浪(二) 第五章:流浪(三) 第六章:十年(一) 第六章:十年(二) 长剑如一条发光的蛟龙,从像大海一样深邃的剑鞘里抽出。 右手持剑的剑客,左手已捻起了剑决。 马步是师父教他的,剑决是古老的剑谱里悟到的,江湖教会了他将二者合一。 他相信自己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破绽,就连他师父当年也是这么说的。 师父不但教会他用剑,也教会他君子使剑,一定要儒雅,要大气。 赢,要赢的英姿飒爽,输,也要输的潇潇洒洒。 他刺出的每一剑,都蕴含着道家的思想,一个剑客该有的光明正大。 甚至在他出剑的那一刻,他的眼神,他的招式,就已经表明了自己代表正义,长剑所指,皆是邪恶。 别人用剑换来名誉和虔诚,而叶雨的刀,不过是为了在这冷冰冰的世界保护自己。 他没拜过师父,也没看过刀谱。 他杀过人,杀过很多很多人,他拔刀同时就可以杀人。 叶雨的刀如一个黑影从刀鞘里窜出,没有任何架势和停顿,这条黑影就迎向剑客的剑。 刀剑相接,火花如流星一闪即逝。 长剑脱手飞起,无力掉在地上,剑客的虎口被震的生疼,他难以相信自己苦练了十年的剑,竟然被击落了。 叶雨道:“你走吧。” 剑客的目光如他的脸色一样瞬间失去色彩,他第一次感觉到被人羞辱。 叶雨看出他的痛苦,也看出他的生命还很年轻,道:“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剑客咬牙:“我整整学了十年的剑。” 叶雨道:“你没杀过人,我杀过。” 剑客弯腰捡起剑:“那你为什么不杀我。” 叶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又说了一遍:“你走吧,你奶奶还在等你回去。” “我不走。”剑客很坚决:“只要你还活着,我就不走。” 叶雨道:“何必呢?” 剑客的剑又一次刺向叶雨,比刚才更快,更狠,他的杀意更浓。 就在他刺来的那一瞬,叶雨的刀刃已到他跟前,剑客只看见黑色的刀光闪过,自己手里的剑又飞了出去。 叶雨的刀刃没有停下,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划出一道血痕,他的目光里已有杀意。 剑客的目光暗淡了下去,他第一次感觉到死亡离自己这么近。 叶雨道:“杀人不是什么神圣的事,活着回家,才有意义。” 他收刀回鞘,他相信剑客已经悟得了生命的真谛,在这春风里活着,回到故土侍奉年迈的奶奶,一定比死去更有价值。 于是他把离去的背影留给剑客,这样的背影只会留给朋友,不会留给敌人,尽管连他的名字和年龄都没有问。 可是叶雨也和那剑客一样,都还年轻,都还不懂人性的扭曲,他不愿相信仇恨可以将人完全改变。 剑客致死都认为自己这么做是正确的,报恩和复仇,是男子汉活在这世上唯一的价值。 他的剑不再向之前两次那样光明正大,他使出了师父教他最凌厉的一招。 这是他师父毕生的绝学,教他的时候,师父说,这一招的杀机太重,只有与人同归于尽时才可使用。 现在这一招已经在叶雨的背后使出来了。 叶雨听到背后的长剑破空之声,下意识拔出了刀。 前两次没有杀意是因为站在他眼前的剑客是君子。现在,在他背后突然偷袭的剑客只是个小人。 滚烫的热血划过叶雨的刀尖,弥蒙的血雾在空气里四散,剑客倒了下去。瞪大的双眸致死都不相信这本可以与人同归于尽的一招,竟然失手了。 叶雨的目光也黯淡了下去,心里忽然升起一股莫名的悲壮,仿佛倒下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他伏在地上开始咳嗽,污浊的液体顺着他的嘴角留下。 小巷昨日的晨风已成诀别,那个少女再也等不回自己的情郎。 也不知过了多久,叶雨才吃力站起来,凝视许久眼前的尸体后,背在了身上。 他进入牛家村时,天已经黑了。败落的村子人烟稀少,一进村他就找到了剑客说的那间破屋子。 他不敢进屋,他害怕看见一个老人失去孙子的泪水,害怕看见这本该团圆的日子变成了死别。 他把尸体放在门口,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脚步很急促,生怕走的慢一点就会被人发现。 在山坡上,叶雨还是听见了一个老太太撕心裂肺的哀嚎声,划破长空,彻响天际。 可怜的奶奶等了十年的孙子回家时已是一具尸体,也许她在世上再也没有亲人,也许她再也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叶雨想到这些就觉得自己是个罪人,他的眼睛已经湿润。 他在一个肮脏的泥潭里洗手,污水和泥土染满了他的双手和脸,他没有停下的意思,依旧疯狂的,一遍一遍的洗着,只为洗净粘在身上的鲜血。 或许剑客还不懂得团圆的意义,不懂得人间除了仇恨,其实还有许多美好的事。 泥潭边的叶雨,想起了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次团圆。 那是十年前的中秋节,叶雨走完一趟镖,赶在月圆之夜前回到了镖局。 汤剑离穿着三姨太亲自为他做好的新袍子,用料并不名贵,做工也有些瑕疵,却包含了三姨太对这个男人所有的爱。汤剑离很满足,四处跟人炫耀自己的新袍子。 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大镖头也很高兴,仿佛这件新衣服是穿在自己身上一样。 月饼是大镖头这趟走镖回来时捎来的,有五仁馅儿的,也有芝麻馅儿的。 为了这顿中秋宴,厨房几天前就开始忙活了,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田里种的,把能找到食材都找来了。 丰富的同时还很新鲜,鱼是前天刚钓上来的,还在水缸里用河水养了两天。刚丰收的蔬果还带着霜,现杀的牛羊也是镖局里最肥最大的。 甚至,汤剑离还把自己一直舍不得喝的美酒也都拿了出来,一改之前大碗喝酒的豪放,拿出了自己珍藏许久,十分考究的酒具器皿。 叶雨回来时挂着笑容,他当然没忘记捎回几盒豆沙馅儿的月饼,谁让汤剑离两个嘴馋的孩子最喜欢豆沙馅儿的。 风餐露宿走镖日子,难得今年所有人都能回来,汤剑离已经记不得上一次大团聚是几年前的事了。 这一顿中秋宴足足开了二十张十人桌,镖师们把酒言欢,把昨日的奔波劳累抛在脑后,把明日新的的镖程忘却在酒里。 汤剑离享足了名誉和地位带给他的快意,只有和这些多年的兄弟相聚一堂,把酒言欢,对他来说才是最珍贵,最快活的。 先喝醉的是大镖头,他比汤剑离还开心,已经许久没有如此放开怀抱畅饮了。 平日里滴酒不沾的几位夫人,今天也兴致高昂的喝了几倍。 反倒是汤剑离自己,小口小口的喝着酒,他今天不想醉倒,他想多享受享受团圆的幸福。 圆月如玉盘,伸手可摘。 天快亮的时候,宴席才渐渐散去。没喝醉的睡在床上,喝醉的睡在桌上。 汤剑离看着叶雨,道:“我们再饮几杯?” 叶雨道:“好,我们喝醉。” 汤剑离亲自给叶雨倒酒,道:“我本想忍住不说,可我觉得还是要先告诉你。” 对面的叶雨双手接过酒杯,道:“什么事?” 汤剑离一口饮尽杯中酒,这是他今晚喝的最痛快的一杯:“也许,这是镖局最后一次中秋宴。” 叶雨很镇定,似乎早就料到这一天:“是不是朝廷里有消息?” 汤剑离黯然点了点头:“卫王已经决定把镖局编入军队,除了镖局,还有少林,华山,丐帮和黑苗寨。过不了多久,招安圣旨就会下来。” 叶雨道:“镖局区区两百人,派上战场能有什么用。” 汤剑离道:“可是少林和黑苗寨人多,四股势力加在一起不可小觑。都是练武的,一上战场就能杀敌。” 汤剑离又给自己到了一杯酒,继续说道:“招安,不过是卫王一句话的事。他手握几十万大军,我们这些江湖草莽又哪来的能力反抗。” 叶雨当然知道汤剑离不愿归顺,道:“也许,镖局的兄弟们和你想的不一样,说不定他们愿意上阵杀敌,建功立业。” 汤剑离摇了摇头,道:“很多弟兄们十几岁时就跟了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成家的成家,生子的生子,走镖是他们自己决定的,可是从军,我不能替他们决定,也无权把他们送上沙场。” 两人沉默,汤剑离连喝三杯酒,醉眼已有些弥蒙,深邃的目光仿佛可以将叶雨穿透:“你是许国人,我更不愿强迫你为了我屠杀自己的国人。” “尽管我知道,如果我真的让你与我一同杀戮许国,你也不会拒绝的,甚至没有怨言。”汤剑离继续道:“因为你的命是我救的,你是个懂得报恩的人,哪怕让你做些不愿意做的事。” 叶雨道:“这份恩我一直欠着,还不完的。” “我不要你还,也不会强迫你。”汤剑离淡淡说道:“这些年你替我走镖从未失误,该还的,也都还了。” 汤剑离推开酒杯,直接拿起酒壶牛饮,抖了抖身上的新袍子,道:“恩仇没有尽头,人间快活的事并不多,比如我身上的新衣服,我见了太多恩恩怨怨,才懂得珍惜眼前的快活。现在要把这份快活拿走,去沙场的尸堆里舔血求生,我做不到。” “保家卫国本应该是男儿的使命。”汤剑离拍着叶雨的肩膀,道:“除了舍不得自己和兄弟们现在的快活日子,还有一个原因我一直没告诉你,这是我最深最深的秘密。” 叶雨微微吃惊,道:“是什么?” 汤剑离站起后退一步,仰天快饮,直到壶中酒尽,才把酒壶小心翼翼的在桌上放下,注视着坐在眼前的许国人,释怀的笑了,道:“我也是个许国人。” 叶雨吃惊的差点把手里的杯子掉在地上打碎,忍不住也站起来,吃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终于知道汤剑离宁死不肯归顺除了不愿弟兄们去送死,更因为是他不愿去屠戮自己的国人。 直到现在叶雨才发现,自己并不了解眼前的汤剑离,他一定也和自己一样,在许国有某种痛苦的过往,才会沦落卫国。他一直隐藏自己是许国人的身份,甚至连汤剑离这名字,也并不是真实的。 这并不妨碍叶雨对汤剑离的尊敬,汤剑离的人格反而在他心中更加高尚,他用他的方式,保卫着故国的山河。 现在,汤剑离不仅是自己的恩人,还是自己的同胞。 那一晚的中秋夜,叶雨带着这个秘密难以入眠。直到过了这么多年,回忆起那个夜晚,什么卫国人,许国人,恩恩怨怨,在他心中都已模糊,唯独记着的,是那天晚上朋友们团圆的欢笑声。 第六章:十年(三) 第七章:故人(一) 第七章:故人(二) 马是高头大马,发亮的毛发,上好的马鞍。 一身鞭伤的叶雨骑在马上,将军在前面亲自为他牵着马。 “先去我府上,颜先生是这一代最好的大夫,治你的伤不算什么。” “上次一别,已经十年,我还是我,你却做了卫国的将军。” “这十年,你过的怎么样?” “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你呢?” “也是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 叶雨笑了:“你现在过的看上去不错。” 将军没有承认,也没否认,他银色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秋风吹起他朱红色的披风时,露出了他腰间嵌满珠宝的剑鞘。 叶雨知道眼前富丽堂皇的将军府,只有立下汗马功劳的人,才配享有这么大的府院。 一个人过的好与不好如果是可以靠荣华富贵衡量的话,那么将军一定过的很好,叶雨一定过的很不好。 他看上去不再是十年前的镖师,也不再是十年前高呼为朋友报仇的好汉,他变的懂得享受。 享受美酒,享受好肉。 这十年的快活,已经让他原本八块坚如磐石的腹肌九九归一,成了一个圆滚滚的将军肚,和他腿上长出的赘肉一样肥硕。 他和叶雨刚迈过门槛,七八个下人就围了上来伺候,替他脱去披风,解下佩剑。 “把叶老弟安排在客房,再找几个人十二个时辰轮班伺候,找几身干净的衣服,再熬一锅安神的药,催颜先生快些来。”将军一边吩咐下人,一边亲自扶着叶雨去到客房。 客房打扫的一尘不染,随时等着迎接将军的客人,换了一身干净衣服的叶雨在同样干净的床榻上躺下,身上的鞭伤疼的他连话都不想说,可他竟然深深的感觉到一阵安全感,这种放下全部戒备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了。 “对不住了兄弟,我的人对你下手太狠了。”坐在叶雨床前的将军惭愧的说道。 “不怪他们。” “和十年前相比,你憔悴了,这里很安全,再也不会有人拿鞭子抽你,你在我这里好好的安心养伤。” “是你的人把我打成这样,我当然要在这里好好养伤。” 叶雨说完的时候笑了,一种对久违朋友的笑。 将军也哈哈大笑:“你放心,等你这鞭伤好了以后,我每天要拿好酒好肉喂你,把你喂的胖上个十几二十斤。” 叶雨笑道:“看你变胖了,在吃喝这方面一定比过去有经验。” 两人又是相视一阵欢笑。 喂叶雨喝下安神药的和把药端过来的是同一个女婢,透着一丝甘甜的苦药划过叶雨的喉咙,顿时舒服了很多。 叶雨本有许多话要问他,将军却轻轻按下他的身子说:“什么都不要问,什么也不要说,你休息好后,想问什么就问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叶雨点点头,药性和他的疲倦同时袭来,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这是他十年来睡的最安稳的一次。 将军问下人:“颜先生什么时候到?” 下人道:“已经派人去催了,一两炷香的工夫应该就能到。” 将军点点头后继续很有耐心的守在叶雨的床前。 阳光透过窗纸轻轻的照进来,洒在叶雨的脸上,洒在将军的铠甲上。 能在这乱世再一次碰到故人,将军不禁感叹。 颜先生并不是个男人,她是个女人,颜先生本不是对她的称呼。 这座边远的小城里,只有一家医馆。 坐堂的大夫,抓药的伙计和账房的先生都是同一人,姓颜,这里的人都称呼他为颜先生。 颜夫人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去世,自那以后,颜先生便和儿子相依为命。 那时这座小城还不在卫国的边境,随着许国战线不断的前移,才成了如今的边镇。 颜先生的孩子长到七岁时,花了一笔不算太大的价钱,托人从人贩子那里买了个曾经在窑子里待过的十一岁的小丫头,既是童养媳,也是医馆的杂工。 窑子里出身总归是不好听的,他不许这个丫头再叫过去的名字,颜先生管她叫丫头,他儿子管她叫姐姐,这里的人喊他颜丫头。 开始的几年日子过的很平静,颜丫头每天除了打打杂以外,颜先生也会传授她一些简单的医术。虽寄人篱下不自由,倒也过的心安理得。 这一切安宁是在颜先生他儿子十二岁那年打破的。 眼看着过了年就可以成亲了,许国的铁骑却终于踏进了这里,浴血的士兵已杀红了眼,刀斧手们歇斯底里。 他们进城后烧杀掳掠,恨不得将这里所有的活物杀光,若不是将军及时带着人马赶到,这座小城便要归了许国。 也是从那时起,这里成了边境,将军一直在这里镇守。医馆的颜先生和他十二岁的儿子死在了许国的铁骑下,那一天,十六岁的颜丫头在后院的枯井里躲了整整两天才保全了性命。 颜先生不在了,医馆和颜丫头还在,丫头这些年也学了些浅薄的医术,于是,她便成了坐堂的大夫,抓药的伙计和账房的先生。 一开始,这里的人瞧不起一介女流坐堂,一直过了很久,她才靠着自己从医书里学来的本事获得了人们认可的目光。 被她瞧好的病人称赞她是颜先生在世,再后来,人们干脆就直接称呼她为颜先生,是一种尊敬,一种认可。 十年的岁月已让她亭亭玉立,她不再是窑子里的下人,不再是那个流浪的小木。 她说不上颜先生和他儿子的死对她来说是不是一种打击,至少他们死后,她再一次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无人知晓颜先生来这里之前的过去,因为这并不重要,人们只需知晓她是个好大夫,就足够了。 颜先生刚到将军府,将军就毕恭毕敬的亲自迎了过来,为她引路。 “我的一位朋友不小心被误认为许国的细作,被人抓进牢里吃了几鞭子,还请先生受累给看一眼。” “鞭伤并不难治,涂抹一些金疮膏就可以了,将军的府上一定有不少,特地请我来,想必一定是你很好的朋友。” “是啊,我们十年没见,又在我这里吃了鞭子,如果不把这里最好的大夫请来亲自给他瞧一瞧,我就太不够朋友了。” “既然是你朋友,怎么会被人误认为许国的细作?” 将军长长的叹了口气,道:“这就说来话长了。” 说话间已经到了客房。 将军为她推开门,带她走进屋子,带她走到床前。 叶雨还在没醒,他的脸已憔悴,他的刀已陈旧,他的青丝里已掺杂白发,他的一切一切,现在都映在了颜先生的眼里。 十年了,再一次遇到叶雨时,小木已经二十一岁。 第七章:故人(三) 第八章:复仇(一) 雨中江湖第八章:复仇穿过客堂,二人走进一个比客堂更大的屋子。这屋子里没有一件家具,如果放兵器的架子也算家具的话,那这就是唯一的一件。 这是将军的练功房,除了十八般兵器外,还有沙袋和木桩等练武的器具。将军想给叶雨看的,是一杆寒光逼人的铁枪。 叶雨一看见这杆枪眼睛就亮了,又激动又兴奋,仿佛碰见了久违的朋友,他认得这杆枪。 这是汤剑离的枪。 将军道:“为了找回汤大哥的枪,废了我不少时间。” 铁枪还是和十年一样银光发亮,每天都有专人擦拭的枪尖一尘不染,仿佛从没杀过人,就像是刚铸好时般崭新。除了白色的枪穗换成了红色这一点变化以外,枪尖上还刻了两个字:戮情 “它还是和十年前一样。”叶雨看见戮情两个字时,问道:“这是你刻的?” 将军点点头。 叶雨道:“是什么意思?” 将军道:“我使这杆枪杀敌时,感觉汤老哥还在,一直没有离去。十年前,汤老哥不愿归顺。我不忍心用他的枪去做他本不愿做的事,便找来工匠在枪头上刻下这两个字,戮情,就是割舍感情,断绝个人的感情,只有这样,我在沙场上才能定下心杀敌。” 等到杀够了人,立足了军功,将军就从一个义士变成了土财主,开始花天酒地,沉迷享乐。 叶雨可以理解,当年他在许国的疆土上浴血奋战时心中所想的也是如此,等打完了仗,立了军功领了赏钱,就买几亩田,盖个小茅屋,养几头牛羊。 叶雨现在会忍不住羡慕将军,他做到了自己以前想做但没做到的事。 这座城里最大的酒楼里,酒保和小斯们绕着戏台四处忙活,迎接今天的满堂彩。 戏台上的乐师们统一穿着紫红色的长袍,只有给大人物表演的时候,他们才会穿的这么隆重。 这座城里最大的人物就是将军。 台后的戏班子忙着化妆,比平时更仔细,更小心。他们今天要给自己的恩人唱戏,没有这位恩人镇守在这里,他们只能食不果腹的流落江湖。 这里的人分两种,一种怕将军,还有一种感激将军。 无论哪种人,只要将军一声吩咐,他们都愿意在毫无好处的情况下为将军服务,甚至为他卖命。 戏台班子属于第二种人,他们愿意分文不取的为将军表演。 酒楼的老板则是前者,他时常忍受前来以“赊账”为名义吃霸王餐的将军。 但是今天的将军,看上去既不是霸王,也不是将军。 他今天一改往日里一身甲胄,取而代之的是一身象牙色的便服,看上去随和许多,脸上还挂着豪爽的笑容。 酒店的老板也笑开了花,将军今天不但不是吃霸王餐的,还给了他二两银子,说是结之前赊的账,多出来的权当是赏钱。 “今天我有客人,多备些好酒好菜。”将军这么对酒店老板说的时候,老板才恍然发现这是认识将军以来对自己语气最温和的一句话。 老板几乎就要把将军看成亲爹,一改往日里糊弄将军的态度,毫不吝啬的命厨子把最好的肉下了锅,把最好的酒开了封。 将军的客人当然就是叶雨。 台上热热闹闹唱起来的时候,叶雨虽然看不懂,但知道这一定是一出好戏,就和杯里的酒,碗里的肉那样好。 “想不到你一个粗人,竟然也爱上了听戏。” “以前在道上走镖,后来在沙场上杀敌,大半辈子过去,现在累了,趁现在日子还算平淡,我得抓紧时间享享福。” 在这享福的除了将军,还有满场其他的看官,不知道是来白听白看的,还是将军请来的。 这时,在这吹吹打打好不热闹的酒楼里,在人群攒动的屋檐下,忽然出现一个柔弱的身影,那是颜先生踏着无声的脚步,缓缓从楼梯上走下来,披着一件天青色的披风,眼里少许的倦意是刚为某个病人问诊后留下的,显然她不习惯这热闹的氛围。 将军敏锐的一双鹰眼一瞥就看见了她。 他的眼神似乎有种魔力,被这双眼看见的人就会被刺一下,颜先生顺着这种感觉望去,就和将军的一双鹰眼对视上了。 颜先生发现是将军,便微微一笑,点点头表示打招呼。 将军一边回以微笑,一边对身旁的叶雨说:“你看,那位就是给你治伤的颜先生。” 叶雨顺着他的目光寻找,道:“哪位?” 将军道:“就是披着斗篷的那位,刚从楼梯上下来往门口走的那位。” 叶雨这里看过去,只能看见颜先生的背影和她头上的发髻,虽看不见她的面貌,却也辨出了是个女人,不禁皱起眉头,道:“颜先生是个女人?” 将军哈哈大笑:“称先生的就一定是男人吗?你看这台上演虞姬的这位角儿,却是个男人。” 叶雨若有所思道:“我应该过去跟颜先生道个谢。” 将军按下正要起身的叶雨,道:“道谢可不是这么道的,她想必是来这出诊的,这里人多嘴杂的,你冒然前去道谢,不合礼数。过几日她来为你复诊的时候,你再好好跟她道谢不迟。” 叶雨微微笑道:“想不到你不但吃喝享乐变的讲究,这人情世故也变的很讲究。” 将军哈哈大笑,随着台上一声高亢的唱腔,他忍不住鼓起了掌,高声喝彩。 他鼓掌,人们便跟着鼓掌。 将军在赏钱上也变的讲究,亲自到后台,把一块碎银子双手交给戏班的老板。 给的少了,怕人说自己小气。给的多了,怕人家承受不起。所以每次将军打赏,都给的不多不少刚刚好,只有这样,才能换来别人尊敬的目光。 能遇到叶雨这个故人,将军真的很高兴。每天都在将军府上好生款待,让厨子换着花样做各式各样的佳肴。 天气好的时候,他还会和叶雨在练功房里走上几招,活动活动筋骨。 地窖里藏了好多年的好酒,将军毫不吝啬的每天开上几坛,与叶雨大笑对饮。有几次,甚至和叶雨一直喝酒喝到天亮。 也不知过了几天,地窖里的酒喝了大半,不知是将军请来的,还是颜先生主动上门的,这天她来府上为叶雨复诊了。 颜先生来的那天,下着瓢泼大雨,将军打着伞亲自站着门口迎接他。 在阵阵雨声里,颜先生人还未到,她身上的气味却先扑进了叶雨的鼻子。 那是颜先生身上独有的药香,闻着有些苦涩,并不刺鼻,给人一种精神气爽的感觉。 颜先生进屋后,将军亲自双手接过她身上的披风,抖了抖挂在上面的雨水,屋子里的药香就更浓了。 “这位便是颜先生。”将军又指了指叶雨,道:“这是我朋友,叶雨,上次先生已经见过。” 叶雨,对于颜先生而言,这是个她从未听过的陌生名字,就连十年前的叶雨他自己也未提起过。 对于叶雨而言,颜先生不仅是个陌生的名字,更是个陌生的人,陌生的脸。 他的目光在颜先生脸上停留了许久,没有任何温度,任何闪亮。 他已认不出眼前的人,在他的记忆里,已把小木的一颦一笑定格在她十一的年岁。 叶雨没有说话,抱拳深深作了个揖表示感谢。 叶雨轻声咳嗽的时候,十年的时光早已带走她记忆里熟悉的声音。 颜先生白净的右手搭载叶雨铜色的手腕上,这轻轻的肌肤之触,本该是重逢的触碰,现在却仅仅是一个医生替一个病人诊脉。 半晌,颜先生收回手,淡淡说到:“鞭伤已无大碍,脉象平稳,暂时诊断不出咳嗽的病因,先给你开个补气活血的方子,调养调养。” 这是十年后小木对叶雨说的第一句话,竟是个陌生的声音。 叶雨苦笑:“有劳先生,我这病从小就有,看了很多医生也不见好。” 颜先生道:“如果一直无碍,想必只是你身子比较虚而已,多调养调养。” 颜先生走的时候,依然是将军亲自送她出门的。和上次一样,四下无人后,将军小心翼翼的问到:“先生,之前拜托你的事,考虑的怎么样了?” 和上次不同,颜先生似乎早有准备,没有像之前那样吃一惊,而是很镇定,很严肃,甚至带着几分拒绝的意思说到:“将军,这件事我会慎重考虑,考虑完的时候一定会告诉你。” 也不知道究竟拜托了她什么事,将军一个八尺高的大汉在这小女子面前竟然显得唯唯诺诺起来,连忙道:“那是那是,相信先生一定会仔细考虑的。” 将军回到叶雨的屋子里,穿好衣服的叶雨刚好放下刚喝完药的空碗,道:“我一直觉得这里少了点什么,只是说不出来。” 将军饶有兴趣问到:“少了什么?” “女人。”叶雨道:“看见颜先生,我才发现你身边缺个女人。” 将军哈哈大笑,道:“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认为的人。军功有了,将军府有了,金银财宝有了,本应该还有个国色天香的夫人,再加十几个姿色更加动人的小老婆。” 叶雨道:“可你没有,甚至连窑子都不逛。” 将军道:“可能我对这方面真的不感兴趣吧,倒是喝酒吃肉,耍枪弄棒的事,我一日都不能不做,不然全身都不舒服。” 叶雨道:“你没变,你还是十年前的那个镖师。” 将军道:“那你呢?已到了而立之年,身边似乎也缺个女人。” 叶雨道:“我这样的人,哪个女人愿意跟我。” 将军道:“还在找十年前你要找的人吗?” 第八章:复仇(二) 第八章:复仇(三) 第九章:梅花(一) 第九章:梅花(二) 那是一支用血肉写成的镇魂曲,而现在,这种情感仿佛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记忆里慢慢淡化。 十九年前的春天,白雪还未化尽,卫国的梅花开的正艳。 如果不是极为重要的镖,汤剑离不会自己亲自押运,显然这次的镖是一笔不小的买卖。 镖车有五辆,拉车的马是镖局里最膘肥体壮的良驹,二十个镖局最精锐的趟子手斗志昂扬,四人一组负责一辆车,随着镖车走在卫国的春色里。 走在最前的汤剑离,他的头上还没有白发,骑着一匹极为珍贵的白马,长枪上的白缨和他的披风在春风里向一个方向随意摇曳。 白马的脖子上挂着一只玉制的铃铛,发出独特的铃声,为这支队伍鸣铃开道。江湖上的四方好汉,闻此玉铃,必退舍三分。 离汤剑离最近的,是一杆一丈多长的镖旗,青布金字:汤。 江湖上只有一家姓汤的镖局,只要是在道上混的,看见这杆旗都要退避三分,就好像一阵清风吹过一条长街,把街上的灰尘扫的一尘不染。 不管是占山为王的匪寇,还是拦路抢劫的绿林好汉,都会买这杆旗的面子。他们惹不起这杆旗的镖局,更因为每年都会收到这家镖局的买路钱。 于是,汤氏镖局的镖几乎可以在卫国的土地上随意行走,信誉是这个国家最好的。 当然,遇到一些不愿收汤剑离好处或者嫌好处太少的人,以及一些不买汤剑离面子的硬汉,难免还要动动刀子流流血。 后来这些好汉又都变成了软蛋,毕竟刀子不如金子好吃。 而现在,这杆象征着镖局荣誉的旗,正在风中轻轻被吹起。 旗手只比汤剑离小一岁,跟着汤剑离走南闯北许多年,已经成了汤剑离的影子。 能成为汤剑离心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第一次接过这杆旗的时候,就歃血发誓,人倒旗不倒,这么多年来,他也一直坚守着这誓言。 “弟兄们,再走四天就到了。这次买卖不小,到时候领了赏钱,大伙儿一定要好好喝几杯。”汤剑离这句话中气十足的传到队伍里,镖师们听了无不士气大振。 每次分发赏钱都毫不吝啬,这也是他能得到他人尊敬的原因之一。 “你不是一直攒钱想买一匹好马么?等做成了这笔买卖,你的钱也差不多够了。”汤剑离对旗手这么说的时候,他的眼里竟然也涌现出一丝美意,仿佛自己才是那个得到好马的人。 旗手竟然有些不好意思:“大哥莫要取笑我。” 汤剑离笑了,笑的很随和,笑的出了声:“这有什么,宝马配英雄。我知道你在马贩那里定金都付了。” 旗手道:“和大哥的这匹白马相比,我那不算什么好马。” 汤剑离道:“是什么品种?” 虽然上一句话还自谦说什么不是好马,可汤剑离这么一问,旗手回答的时候,脸上还是抑制不住堆满了自豪,仿佛自己的马就是这世上最好的马:“蒙古马,黑色的。” 汤剑离也不禁赞叹道:“黑色的蒙古马,很少见的品种,想必毛发一定很漂亮,块头也不小。” “哪里哪里,块头不大。”旗手嘴上这么说,还是掩饰不住他眼神里的骄傲。 汤剑离摆摆手,随意的说道:“唉,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有什么好谦虚的。男子汉,就爱块头大的马,个头小的女人,你说是不是?” 旗手道:“怪不得几位嫂夫人都如此这般小巧玲珑。” 这次不但汤剑离笑了,队伍里所有人都笑了。 汤剑离喜欢别人跟他开开玩笑,喜欢所有的手下都把自己当朋友看待,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总镖头,他喜欢这种感觉。 但是很可惜,老天爷今天和他们开了一个不好笑的玩笑,这个玩笑让汤剑离的白马变成了红马,是鲜血的那种红色。 第一支箭来的很快,快到就算所有人事先都有所防范都无法阻挡。 但是这支箭既没有瞄准汤剑离的人,也没有瞄准他的白马,仿佛瞄准的是空气。 只听到弓箭破空之声,卷着一丝梅花的香气,这支箭就到了这里。 “砰!”的一声巨响,这支箭竟然炸开了,炸出一团白烟,就在这一瞬间,整个队伍都陷在了滚滚浓烟里。 “护镖!有埋伏!!”浓烟熏的旗手睁不开眼,他还是拼尽全力撕心裂肺的高喊出这几个字。 在众人的喊声中,十几支箭又从同一个方向射来。这一次,队伍中有人中箭倒下了。 杀喊声中,二十多个蒙面大汉从树林里窜出来,手里拿着亮晃晃的兵器。他们显然在这里已经埋伏了很久,蓄势待发的等着这一刻,就像一群伺机许久的饿狼终于看见了猎物。 他们不但体力充沛,显然还为这次劫镖预谋了许久。他们分成两队冲进押镖队伍的位置,刚好把一个长蛇形的队伍斩成三节,首尾不相呼应。 冲进队伍前面的几人,挥刀斩断了旗杆,镖旗落在地上扬起的尘土和白烟混在了一起。 冲进队伍后面的人,见人就砍,毫不留情。 先是放倒镖旗打击士气,再是趁乱杀的人措手不及,看来他们事先策划了许久。 旗手错愕看着镖旗落地,还来不及悔恨,就听到汤剑离的喊声:“不要乱了阵脚,他们人不多!” 他嘶喊的时候,已拉马回首,向队伍的尾部猛冲过去。 长枪本无表情,此刻却能感觉到浓浓的怒意,所到之处,必有血溅。 等白色的马冲到最后时,已有三个蒙面人被刺倒在地,溅起的鲜血染红了那支玉制的铃铛。 旗手已经抽出腰间的刀,砍倒了一个敌人,正向镖旗跑去时,另外两个蒙面人又向他围了过来。 “护住镖旗!”汤剑离又一次高喊的时候,所有人都全神贯注的对付眼前的敌人,根本没办法去理会倒在地上的镖旗。 汤剑离又拉马回首,向镖旗的方向一阵猛冲,绕过镖车,一路狂奔又刺倒一名敌人。他冲到镖旗前,翻身下马,举起掉在地上的镖旗。 “这帮土匪什么来路,劫镖都不符合规矩,兄弟们下手不要留情。” 汤剑离的喊声如一支镇魂曲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他们的余光看到了汤家的镖旗又一次摇摆在春风里,他们更加拼死杀敌,护镖。 现在,那杆一丈多长的镖旗成了汤剑离的武器,如一条长龙直入,砸在敌人的天灵盖上一击毙命。 旗手这时虽然毫发无损,但他已经被四个敌人包围住,面对四人的兵器,眼看马上就要吃亏了。 幸好汤剑离距离他不远,看见这一幕时迈动步伐,一个燕子三抄水,举起镖旗就向一人砸去,那人脑壳瞬间开裂毙命。 旗手趁机一个转身挥刀一砍,他身旁的一个敌人中刀倒下。就在他这一转身之间,漏出一个巨大的破绽,另一个人的刀就向他的后背刺了过来。 “小心!”汤剑离大声提醒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旗手来不及转身,镖旗太长挥动不过去,那一刹那,他下意识的向这边一扑,档下了这刀。 旗手反应过来转过身,敌人的长刀已经刺穿了汤剑离的右臂。 刹那间,汤剑离的右臂上仿佛忽然生出了一个血色的瀑布,鲜血滚滚而下。 看见这一幕,旗手立马杀红了眼。抢前一步,用尽全身之力一刀砍在那人肩膀上,随即飞起一脚踢在那人胸口将他踢飞老远。 人是飞出去了,刀却留在了汤剑离的右臂上。汤剑离的力气似乎还未使尽,拨回镖旗向另外两人挥去,将他们击倒,旗手趁机配合补了两刀。 “大哥!”旗手扶住差点倒下的汤剑离,豆大的冷汗从他的额头上滚滚而下,他把镖旗交给旗手,忍着疼咬着牙说:“护住镖旗!” 汤剑离的鲜血顺着右臂流到旗手身上,滚烫的仿佛灼伤了旗手的皮肤。汤剑离忍着疼命令道:“帮我把刀拔出来!” 旗手咬着牙,毫不犹豫的替他拔出了刀,汤剑离的右臂上好像喷泉,一股血雾喷在了旗手的脸上。 汤剑离没有作罢,他挑起地上的长枪,又一次冲向敌人。 长枪所到之处,必有血溅,五步一刺,十步一杀。 二十几个强盗只剩下五六个,毕竟不是镖师们的对手,过不了多久,还站着的五六个人也都躺下了。 当然,众人还没丧失理智,留个了活口,汤剑离这才如释重负长长松了口气。 弟兄们都围了过来,拿出白布替汤剑离包扎好止血,此时他的右臂已经疼的失去了知觉。 “你是怎么护镖旗的?为什么会让汤大哥替你捡起镖旗?为了救你他还负了伤!”一个怒气冲冲的镖师把旗手推到在地,骂道:“你就是个废物!连镖旗都护不住!有人偷袭你居然也不警惕!” “镖局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这还是第一次被人夺了镖旗!”随即,其他几个镖师也都纷纷开口声讨,说的旗手深深低下头,一句话都不吭,自责和羞愧让他无地自容。 “都住口!你们以为护镖旗是很简单的小事吗?”汤剑离忽然开口。 “可是汤大哥,丢了镖旗也就算了,还让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都是出生入死的弟兄,流点血而已你们哪儿来这么多废话。”汤剑离冷哼一声,他的声音很虚弱,依然掩盖不了他语气中天然自带的威严:“我们明显中了别人的埋伏,不去问问剩下的活口,倒先开始埋怨自己人。” 众人不再说话,汤剑离看了下狼狈的队伍,叹了口气说道:“要是每趟镖,都要如此这般的杀一场,咱这镖局的生意早就做不下去了。”随即,他给旗手使了个眼色,旗手会意,一把从地上抓起活口,扔在汤剑离面前等他发落。 汤剑离盯着活口看,抬了抬手,旗手马上心领神会,一把扯下对方蒙着脸的黑布。 活口是个八尺高的大汉,黑皮肤,麻子脸,一脸凶神恶煞,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可现在,这个看上去很凶猛的男人,跪在地上不但吓的尿了裤子,还惊出了一身冷汗。 汤剑离张张发白的嘴唇,轻轻问道:“这趟镖出发前,没人会知道我们走的是这条路,你们既然能在这里埋伏,那就表示有内应,说吧,你们的内应是谁。” 活口吓的直哆嗦:“说出来,能不能绕我一命。” 汤剑离道:“只要你不骗我,你全家老小的命,我都饶了。” 活口先是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要是说错了,汤剑离要杀自己一家。 “快说。”汤剑离又一次开口时,活口二话不说伸手指向一人。 这人是队伍里比较年轻的趟子手,和活口完全相反,趟子手长的细皮嫩肉,如果不是这身劲服,看上去就是个白面书生。 包括汤剑离在内,众人都是一愣,谁都想不到这个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年轻人,竟然会出卖自己。 身上一点伤都没受的趟子手面沉如水,显然他已经默认了,或许也是因为众人将自己围在中间,他也不打算反抗和否认了。 “现在,我可以走了吗?”活口忽然开口问道。 汤剑离说话算话,没有为难活口:“你走吧,江湖见,如果想好好活下去,你最好别再遇见我。” 他走的时候,比埋伏在角落里忽然杀出还快。 汤剑离强忍着伤,缓缓走到趟子手前面,语气里充满了愤怒,只问了三个字:“为什么?” 趟子手淡淡道:“我需要钱还赌债。” 汤剑离咬牙:“那你为什么不跟我借?一定要劫镖吗?” 趟子手低下头道:“谁让这趟镖太值钱呢。”他的表情已经做出了为财而付出代价的准备。 汤剑离怒道:“我们五六年的交情,还比不上一趟镖吗?你是不是从来没拿我当朋友?” 趟子手长相虽然细皮嫩肉,骨子倒是硬得很,道:“镖头,何必说那么多,当我决定这么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后果。” 汤剑离道:“好,是条汉子,镖局的规矩你应该懂。你放心,我会照顾你全家老小,也会替你还了赌债,也不会把你今天做的事说出去。” 出卖镖局的人必须死,这是镖局的规矩。 趟子手有些激动,道:“镖头,下辈子我还替你做事,保证不出卖你,你信不信我?” 汤剑离道:“我信你。” 没人质疑汤剑离的这份诚意,甚至连从他手里接过长枪的旗手,也没有丝毫怀疑。 应趟子手最后的要求,汤剑离受了他跪在地上的三个响头,以表知遇之恩。 汤剑离向他深深作揖,是回礼,也是对他最后的告别。 旗手的长枪刺穿趟子手的心脏时,仿佛读懂了他临死前的悔恨。也是从这一刻起,他决定这一生都要追随汤剑离,直到献出自己的生命。 汤剑离仍然命令旗手扛旗,还把自己的长枪交给他,道:“我的右手拿不了枪,这一路上要辛苦你了。” 他接过的不仅仅是镖旗和长枪,还接过了汤剑离的信任。 旗手扶着汤剑离翻身上马,白马已被鲜血染红,马上的汤剑离回头对旗手说道:“我的右臂伤了又何妨,你就是我的右臂。” 从此以后,旗手就真的成了汤剑离的左膀右臂,后来他当上大镖头。这是他最高的荣誉,最光辉的生涯。 这趟镖走完后,汤剑离厚葬了出卖他们的趟子手,替他还了赌债,履行承诺照顾好他们一家老小,告诉他们趟子手是护镖而死的,是个真英雄,真好汉。 领了赏钱的旗手不但从马贩那里领回了马,还用剩下的钱买了两副他认为很好的马鞍。 一副给自己,还有一副送给汤剑离做礼物。 这不是最上等的马鞍,却是汤剑离最重视的一副马鞍,因为这是他的朋友,他的兄弟,用血汗换来的钱送给自己的。 汤剑离换下原本一直在用的那副上等货色的马鞍,改用这副马鞍。 经历十几年风雨,这副马鞍一直伴随着他,直到后来汤剑离离开人世。 如今,那匹白马和那副马鞍已经不在了,弟兄们也都不在了,除了长枪外,只剩下大镖头和叶雨。 这几日叶雨每每想起大镖头和汤剑离的过去时,内心的踌躇之情油然而生,或许,昔日的大镖头,今日的将军,所坚持的事是对的。 当他对这份大恩大仇徘徊不定的时候,他又漫无目的的走到颜先生的医馆前,似乎能感知到医馆里的那个人,和他有着一样的迷茫。 “如果是十年前,这件事我一定不会犹豫。”叶雨对颜先生这么说的时候,得道了一个类似的回答:“如果我没有行医,也许也不会犹豫。” 叶雨忽然发现,自己和颜先生的一类人:“论报恩报仇,我们应该做,尽管很不情愿。” 颜先生道:“我们都找不到一个拒绝将军的理由。” 叶雨道:“你要报恩,我要报仇。” 颜先生不愿谈这个话题,她柔性的嗓音忽然把话题变了:“再过些时日,梅花就要开了。” 叶雨道:“梅花也能入药吗?” 在医馆的后院里,种着一颗小小的梅树,此时虽未开花,却已能预见冬季时的美艳。 “种这棵树,不是为了入药。”颜先生淡淡说道:“五年前,将军来到这里打跑了许国的兵,我才能活下来。为了报答将军,我就栽种了这棵树,每年冬天梅花开的最艳的时候,我会剪下梅花最艳的花枝,给将军送过去,以示我一直记着他的恩情。” “年年如此,今年是第六年,我相信这梅花之礼,不应该间断。” 叶雨道:“他更希望你能送过去一副药。” 颜先生低下头,眼里写满了不情愿:“那是副害人的药,害了别人,也会害了他自己。” “你杀过人吗?”颜先生忽然问道。 叶雨道:“杀过。” “为什么呢?” “以前为了国家,后来为了情义,再后来,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 “杀卫王呢?是不是也不清不楚?” “嗯。” 将军府的后院的几十颗梅树,是今年刚种下的。叶雨回到将军府路过梅花林时,才忽然发现将军种树真正的深意。 他想用这种方式告诉颜先生,我不缺梅花,我缺其他东西。 “九月初九的重阳节,就是卫王来这里与我会师的日子。”将军这么说的时候,叶雨掐着指头在算:“不到一个月了。” “十年了,终于快等到头了。”将军说:“你也差不多该去把刀磨的锋利一些了,这把刀看上去有阵子没杀人了。” 叶雨道:“真的很久了。” 将军道:“这十年你过的很不容易,我也希望卫王是你杀的最后一人。” 他走在前面,叶雨跟在后面,这条路叶雨已经很熟悉了,是通往将军府酒窖的路。。 穿过长长的回廊,在厨房的院子里,一个幽暗的地道伸向地下,这里就是将军府的酒窖。 叶雨以为将军又要喝酒,他却错了,将军自豪的拍着一个五百斤的大酒坛,笑道:“我还有一件事没告诉你,其实这一大坛酒,才是我这里最好的酒,是我亲自用最精良的糯米酿成。” 叶雨淡淡说道:“这是给卫王留的?” 将军道:“不错。这一坛酒最醇香,酒味最浓,把药下在这里面,神仙都闻不出来。我住进这将军府的第一件事,就是酿这一坛酒,那时我就在脑海里看见了卫王死时的样子。” 将军继续说道:“我从很远的地方请来的一帮厨子也到了,他们做的一手好川菜,又浓又辣又香。” 叶雨打断道:“想必下了药,神仙也是闻不出来的。” 将军满意的拍着叶雨的肩膀,笑道:“对,这一切做起来的时候,比我之前想象的要简单的多。” 计划并不复杂,可将军整整等了十年的执念,让叶雨不禁一阵毛骨悚然。 他也流过血,杀过人,爬过尸堆,他本该是个连死都不怕的人,这一刻竟也畏惧了。 叶雨也不知自己为什么害怕,他把这个疑问丢给颜先生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回答。 “我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觉得将军很可怕?”叶雨口吻里充满了疑惑,眼神中泛着恐惧的迷茫。 颜先生悠悠说道:“男人有时候很奇怪,明明没死过,却老是说自己不怕死。你不是我第一个见过说不怕死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叶雨尴尬的张了张嘴,竟说不出话。 颜先生道:“我知道你杀过人,也知道你胆子大,可是,你知道一个人可以死的有多惨吗?” 叶雨道:“有多惨?” 颜先生脸上浮现出作呕的表情,道:“我见过全身皮肤都被火烧干净的人,在床上流着血浓,挣扎了二十多天才死。我见过一个五岁的孩子不停的呕吐,不停的抽搐,咬着舌头死去。我见过得了麻风的花姑娘被人架在火堆上活活烧死。我见过八十多岁的老人躺在床上,什么都吃不进去,肚子涨的跟怀了九个月身孕那么大,疼了十几天才撒手归去。” 叶雨道:“这都是你的病人?” 颜先生点点头,道:“你们江湖好汉一刀下去倒是痛快,可你没见过这些被病魔折磨的人。他们都怕死,他们都知道活着有多好。” 她话锋一转,忽然问道:“你知道人死后,会去哪里吗?” 叶雨反问:“你觉得呢?” 颜先生的目光里流露出往日的追忆,那是十年前一个男人对自己说过的,遥远而古老的神话:“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是一个比波斯还要远的地方。那里的人们信奉一个狼首人身的神,这个神会把每个死去之人的心脏和一根代表真理的羽毛,放在一个巨大的天平秤两边。一个人生前做的坏事越多,心脏就会越重。做的都是善事,那么心脏就会很轻甚至没有重量。在这个巨大的天平秤上,如果心脏比羽毛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可升往天堂与诸神永生。如果心脏比羽毛重的话,这个心脏就会被恶魔吃掉,这个人也将被打入地狱。” 颜先生讲完这个古老的神话,她才发现叶雨的眼里有某种令人捉摸不透的呆滞,问到:“怎么?你也知道这个传说?” 她当然捉摸不透叶雨早已回到了过去的思绪,他呆呆的说:“很多年前,我从一个波斯商人嘴里听到过。” 颜先生好奇了起来:“好巧,告诉我这个说法的人,也是从一个波斯商人嘴里听到的。” “后来,我把这个传说讲给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听。”叶雨仔细辨认起颜先生的容貌时,他的眼睛竟因为兴奋而充满了血丝,这是十年来,他心跳最快的一次:“告诉你这个传说的人是谁?叫什么?” 颜先生想抓住叶雨眼里的异样,却没抓住,她不敢相信,不敢奢望,不知因何发白的嘴唇,呆呆说道:“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那时我叫他大哥哥。” 叶雨拼命让自己急促的呼吸放慢一些,尽可能的用自己认为平静的口吻继续问道:“你今年几岁。” 他的声音在颤抖,颜先生能感觉到对方正努力控制着情绪,她自己现在也正控制着同样的一种情绪:“二十一。” “我是大哥哥,你是小木吗?” 第九章:梅花(三) 只这一刹那间,颜先生全身热血翻滚,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留着胡子,披头散发的男人,竟然是自己等了整整十年的大哥哥。 她的回答是一声再也忍不住的抽泣,如鲜血般滚烫的眼泪夺眶而出,掩面而泣。 这一刻,小木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力量,眼泪穿过她的指缝,湿润了本已干枯的岁月。 她高兴,她悲伤,她离别,她重逢。 他整整寻觅了十年,面对这一瞬而来的重逢,叶雨全身硬的像石头,在这颠沛流离的十年里,他每天都在脑海里雕刻小木的模样,他本想好了一万句和小木重逢时说的话,现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一刻颜先生仿佛不再是医者,她还是十年前那个爱哭的姑娘:“你真的是大哥哥吗?” “我是。”说完这两个字,两行泪水如刀锋划过叶雨的脸颊,然后,他也哭了。 那是一个经历过人间悲剧后,一个男人彻底被某种力量击垮的哭声。 叶雨这一生流过许多不必要的血,却从没有流错过一滴眼泪。就像许多痴情的男人那样,总把眼泪留给别离与重逢。 “大哥哥,我是小木。”小木抓住叶雨的手,就像十年前那样随意,就像十年前那样毫无保留的哭泣。 而叶雨,也像十年前那样看着,唯一不同的,是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安慰她,而是陪着小木一起流泪。 他们的泪水里流淌着懊悔的苦味,恨自己为什么没能认出对方。 小木道:“我恨自己,没能认出大哥哥。” 叶雨摇头的时候,泪水在空气中飞溅:“是我老了没用,没能认出你来。” 纵使生命化作灰烬,堕入无间炼狱,也要奔向有你的地方。 树影婆娑,小溪潺潺。秋风吹下树上今年的第一片落叶,掉在已开始刺骨的溪水里。 叶雨的灵魂得到了救赎,他把自己浸泡在这寒冷的小溪里时,竟是温暖的感觉。 甚至在他起身,溪水划过他赤裸的胸膛时,他的脸上还洋溢着一丝温暖的笑意。 等候他的,是小木一双绵绵的玉手,替他撩开头发,洗尽铅华,取下落在他头上的那片枯叶。 “头发要经常洗一洗,人才显得精神,不然头发会打结的。” 一把红木的梳子,轻轻梳过已被秋风吹干的长发,这本该是丈夫对妻子做的事,现在梳子却拿在小木的手里。 她表情写着不忍,低声道:“才十年,就有这么多白头发。” 叶雨反而显得很无所谓,微笑道:“如今找到你了,再也不会长白头发了。” 小木道:“我帮你把头发盘起来,那样看上去才威武一些。” 叶雨道:“好。” “你有多久没有修剪胡子了?”小木用剪刀一边给叶雨修着胡子,一边问到。 叶雨道:“我也忘了有多久。”他眼里流露出的满足不是因为修剪了毛发,而是身边有了一个帮自己做这件事的人。 小木为叶雨盘起的发髻不是许国的,也不是卫国,而是一个道家的混元髻。修过胡子的叶雨似乎年轻了好几岁,比十年前在许国做补兵头领时还要威武。 红如枫叶的夕阳落尽,小木带着叶雨回到了她的医馆。 今天的医馆里除了药味,还多了一股油烟味儿。 小木炒了鸡蛋,炖了一盆肉,煮了一大锅白嫩嫩的米饭。 她自己平日里吃的很少很简单,甚至大部分都吃素,今天却有肉,她很高兴。 叶雨道:“今天这么高兴,为什么不来点酒?” 小木道:“你的身子应该少喝酒,再说了,我这也没有酒。” 叶雨没有因为无酒而扫兴,相反,他今天的饭量很好,他一口气吃了三大碗米饭,吃的就像一个孩子,米粒粘在他的脸上。 小木笑呵呵看着他狼吞虎咽。 世上最可口的饭菜不是大酒楼里的山珍海味,而是家里简陋的粗茶淡饭。小木不是他的妻子,但在吃这顿饭的时候,叶雨却学会了这个道理。 “要不要再添一点饭?” “够了,明天再多吃一点。” 这里没有酒,只有茶。 不是上好的茶叶,喝进肚子里仍然很温暖。 叶雨道:“这几年,你过得好不好。” 小木回答的时候很平静:“我过的很孤独。” 叶雨的心里涌起一股共鸣,他又何尝不是呢?他能读懂小木眼里早已习惯孤独的决绝。 小木知道对方过得也很孤独,她一双小手轻轻握住叶雨的大手,安慰道:“现在你找到我了,以后,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跟着你,就像以前那样。” 她不必问叶雨愿不愿意,因为根本没必要问,她看出叶雨眼里绝不愿意再接受离别的坚决和痛苦,他已经用眼神默认。 “所以,有件事你一定要做出决定。”小木的表情忽然变得少有的坚决:“忘了过去,不要复仇,不要再跳入重阳节的这趟浑水。” 叶雨看着他,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小木道:“其实你很清楚,重阳节那天,要了卫王的命也许不难,可是卫国大兵的重重包围下,你根本不能活着出去。” “我知道你不是一个怕死的男人,但我希望你为了我好好活下去。不然这十年过的又有什么意义。难道你好不容易找到我,就是为了告诉我,你要去杀人,要去送死吗?” 小木长大了,她不再是以前那个不懂事的孩子。 叶雨动容道:“如果我们离开,你想去哪里。” 小木想了想,道:“去草原,去比你家乡更远的草原。” 叶雨发现她其实没长大,因为她说去草原时的神情,和十年前好像并无两样。 塞外,牧马,放羊,奶酒,马琴。 叶雨忍不住在脑海里勾画出草原的画面,这是一条比复仇之路好走的路。 叶雨道:“我可以不报仇,那你呢?可以不报恩吗?” 小木道:“如果报恩的代价是再一次失去你,我宁愿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她说的忘恩负义,岂非是另一种更高尚的知恩图报? 叶雨淡淡道:“我也更希望你能做一个普通的人,不要卷入这场纷争。” “我们可以过得清贫一些,过得辛苦一些,也比卷入这些是是非非要好。”小木柔声说到:“再说,你对我也有恩,我也要回报你。” 叶雨道:“不,是你对我有恩,当年是你把自己卖给人贩子,换来一点银子给我买药。” 小木道:“是你把我从妓院里赎出来的。如果没有你,我早已沦落风尘。” 叶雨道:“你把自己卖掉的时候,这份恩已经报了,是我欠你的。” 小木挽着他的胳膊,轻轻说到:“大哥哥,我们何必计较谁欠谁的情,谁欠谁的恩呢?我觉得你是个好人,并不仅仅是因为你对我有恩。” 叶雨道:“我懂。” 小木道:“你以后再也用不着找我了,因为我会一直跟着你。” 这肉麻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竟一点都不害臊,叶雨苦笑:“你的脸皮还真厚。” 小木眨了眨眼睛,忽然道:“现在还有个问题,我们怎么和将军交代?” 叶雨还来不及思考,这时将军却忽然出现了。 医馆的门虚掩着,将军直接推门进来了。 “半天不见你,我就猜到你肯定在这里。”将军笑道:“走,我们去吃饭。” 吃过晚饭的两人不由自主的接受了,不知是否是因为对将军有愧。 他们三人现在坐在将军府的饭桌上。 一桌美味佳肴,叶雨和小木没有一点胃口,不仅仅是他们吃饱了。 倒是将军吃的很开心,一连吃了两盆饭,才发现他们两人没动几筷子:“二位,不合胃口?” 两人沉默。 将军终于发现他们有些不对劲,这才放下筷子等着他们开口。 叶雨的声音还是很平静,尽管他内心也很不忍:“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将军道:“你说。” 叶雨道:“颜先生,就是我这十年来一直要找的人。” 将军的嘴巴张大了,就好像做好准备吞下一只大苹果,他简直不相信这世上竟然有这么凑巧的事。 他的脑子开始飞速的旋转,故作镇定试探说道:“缘分真是奇妙,你们居然能在茫茫人海相遇。这样也好,等过了重阳节,我们做完那件事,你们就可以找个好地方,安安静静过日子了。” 叶雨道:“我们两人打算在重阳节前就离开。” 这话说的干脆,意思表达的很清楚。 他本以为将军会跳起来大喊大叫,没想到对方出奇的安静,就好像他早已料到。 他也想过将军会直接抽自己一个耳光,然而他伸过来的手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给叶雨倒了满满一大碗酒。 他没说话,叶雨却知道他的意思。于是他二话不说,端起碗仰头就把酒喝完了。 小木只能在一旁心疼的看着这一幕。 碗刚放下,将军又给他倒满了一碗。 叶雨还是没说话,仰头喝完。 将军又给他倒满了第三碗。 这次叶雨没喝,因为这第三碗酒被小木端了过去。她喝的比叶雨还干脆。 将军的表情里有一丝不悦,压着一丝怒火,道:“先生向来滴酒不沾,今天倒是不客气,海量。” 将军不再倒酒,他所幸把一大坛酒放在小木前面,一字一顿说道:“你喝。” 只见小木毫不犹豫,举起酒坛,就往她樱桃小口里灌进去,每一口,都带着深深的亏欠,他们决定把这份大仇留给将军,让他独自一人承担。 叶雨看着她的喉咙一伸一缩,把这烈如火的液体灌进肠子,心里不是个滋味。 将军今天显然不想便宜了两人,等小木放下已经喝干的酒坛时,他已经揭下另一坛酒的封口,放在小木面前。 叶雨道:“老哥,你不高兴了?” 将军道答非所问,挥了挥手,道:“喝酒。” 小木终于开口了,道:“是不是喝完这坛酒,我们就可以离开了?” 将军冷哼一声,轻蔑看着眼前这个女人,眼里再无往日的尊敬,不愿和她说一个字。 他有种感觉,颜先生不仅夺走了自己的一个朋友,也打乱了他的屠龙计划。 小木推开叶雨向酒坛伸来的手,又瞪了他一眼,道:“你不能喝酒。” 她也不会喝酒,可现在,她愿意为这个叫做叶雨的男人去做一切事,喝酒又算什么。 她把这坛酒喝完,感觉到胸口闷的就快爆炸了一样,她发誓,走出这个门以后,从此再也不喝一滴酒。 她怕将军还给逼酒,怕自己在这里倒下去,所以她拉起叶雨的手就要走。 她滚烫的手仿佛有一种力量,轻而易举就把叶雨这个大男人从椅子上拉了起来。 他们没走出几步就停了下来,不是将军喊住他们,而是小木忽然倒了下去。 她醉了,她只是个女人,一个一生都没喝过酒的女人。 叶雨扶住她,心里的滋味很复杂,他转过头看向将军。 他不怪将军,一点责备的意思都没有,心里反而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尽的愧疚。他知道小木已经改变了自己,就像十年前改变自己那样。他的心里再一次放下仇恨,比十年前更加彻底。 将军看着叶雨,冷冷说道:“你是不是真的已经决定在重阳节前离开了?” 叶雨说不出口,他避开将军炯炯有神的怒视,缓缓点了点头。 然后,他弯腰抱起小木,迈着步子走出了将军府。 小木在叶雨的怀里,整个人都散发着酒气,像从酒缸里刚捞出来一样,她闭着眼睛痴痴问道:“我可以摸一摸你的刀吗?” 叶雨道:“可以。” 白净,柔软,小木那双如刚刚熟透的春笋一般的手,抚摸在冰冷又坚硬的刀鞘上,这时她却笑了,痴痴的笑。 叶雨道:“笑什么?” 小木痴笑着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有时又不太一样。哪里不一样,我也不知道。” 叶雨也是直到很久以后才知道自己哪里变了,除了死在这刀下的冤魂和自己的手以外,从来没人触碰过这把刀,就连十年前的小木也没碰过这把刀。 此刻叶雨还不知道这小小的变化:“你也有些不一样了,你从不喝酒。” 小木道:“那是我欠将军的。” 叶雨道:“以后不喝酒了,你不喝,我也不喝。” 小木道:“以后也别杀人了,你劈柴,放牧。” 叶雨道:“那你呢?” “我可以织布,喂马,也可以看着你劈柴,放牧。”小木又笑了:“如果你愿意,我们还可以找一个风水好一些的地方,挖个坑,把这刀埋了,因为我们再也不需要。” 叶雨没有一丝犹豫,他似乎已经预见自己在一个夕阳西下的春天,在一片茫茫的草原上,挖一个坑,埋下这把刀,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等过几天,自己就会在这茫茫草原里忘记埋刀之处。 这把刀本是他不可放弃的生命,是唯一陪着他能走下去的寄托,现在,他已不需要这种锋芒。 叶雨道:“埋了后,找一把斧子,再找一根鞭子。” 小木红晕的脸上泛起笑意,道:“再给我找几枚绣花针。” 叶雨道:“闲暇时,你还可以背着药箱去附近的村落行医。” 小木拉住叶雨的手:“我要每天给你熬药,你比以前咳的更厉害。” 叶雨道:“我已经越来越习惯了。” 小木道:“不,你要摆脱这习惯,你应该活下去,活到满头白发,活到满脸的皱纹,活到一百岁。” 小木今夜的梦是白色的,她跪在将军脚下,不停磕头,不停赎罪,她不敢抬头去看将军的脸,漫天飘着梅花,一颗颗梅树在四周生长,很快又一颗颗枯萎。 叶雨醒来时,看见的是小木递来的一段梅枝:“每年我都会给将军送一段梅枝,今年也不应该例外。” 叶雨揉着睡眼迷蒙的眼睛,道:“为什么这么着急送?” “因为我们要快些离开这里。”小木道:“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叶雨道:“越快越好,你收拾好行李,我们可以随时走。” 小木笑道:“我已经把行李收好了。” 叶雨愕然,望了望四周,道:“我怎么没看出来?” 小木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药箱和一个包袱,那就是她的行李。 叶雨道:“就这么一点?这里的东西你不要了?” 小木摇了摇头,道:“都不要了,我只想快点离开,趁你现在还没改变主意。” 叶雨道:“好,那我们现在就走。” 小木道:“离开前,要先把这段梅枝交给将军。” 叶雨拉起小木的手,道:“好,我们这就去,这就去跟他辞行,这次他就算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留下。” 小木轻轻推开叶雨的手,柔声道:“我亏欠将军,我没脸见他。” 叶雨道:“好,那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找他。” 小木道:“帮我转告将军,我有愧与他。” 叶雨道:“我很快就回来,不会让他再有机会把我留下。” 小木道:“将军要是与你喝辞行酒,你也不要贪杯。” 叶雨道:“我只喝一杯,喝完就走。我只想快些带你离开这里。” 小木道:“你真的想好了吗?” 叶雨道:“想好了,这里只有仇,只有刀剑,我们去一个只有你和我的地方过重阳节。” 小木的脸上莫名泛起一阵红晕,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她似乎感觉到自己和眼前这个男人与十年前相比,有什么地方不同了。 “快些回来,我等你。” 这是小木把叶雨送出医馆时最后跟他说的话,就像叶雨捧着的梅枝一样缠绵。 将军的脸色如同叶雨递上的梅枝那样黑,他冷哼:“这是什么意思?” 叶雨道:“颜先生说,她每年都会给你送一段梅枝,今年也不例外。” 将军冷笑:“往年都是春天梅花开时送过来,今年怎么提早了。” 叶雨道:“她马上就要跟我走,怕是等不到春天了。” 将军道:“那她为什么不自己来?” 叶雨道:“她觉得对不住你,没脸见你。” 将军道:“你呢?你就有脸见我?” 叶雨道:“如果我留在这里过了重阳节,我会没脸见她。” 他不善言辞,也怕将军多说什么,抱拳辞别:“告辞。” “叶老弟。”将军喊住了他:“汤大哥的仇,你真不打算报了吗?” 叶雨的回答就是回过头,大步跨过门槛,转身离开这里。 这是十年来他见过最温暖的太阳,全身轻松的仿佛随时可以飘起来,穿过云彩,飞过山林。 他没有表情,眼里却很容易让人察觉到,这是一个了无牵挂的男人。 一个男人连最深的仇人都不恨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他的心中只剩下小木,只剩下远方的草原。 他决定路上找一根竹子,做个笛子,吹儿时吹过的许国曲子给小木听,他甚至已经让这曲子在脑海里回荡。 “我回来了。” 叶雨回到医馆,没有笛子,没有许曲,也没有小木。 只有一张倒在地上的桌子,以及散落在地上的包袱。 叶雨的头皮瞬间发麻,他喊着小木的名字,把这小小的医馆翻了个遍,甚至还打开柜子看了看。 小木消失不见了。 这地上的狼藉告诉叶雨,小木不是自愿消失的。 他下意识的发疯冲出医馆,直奔将军府,并且带了刀。 第十章:重阳(一) 第十章:重阳(二) 第十章:重阳(三) 第十一章: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