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危险的穿越 第二章 熏鱼披萨 第三章 山羊的角 第四章 念诗 第五章 Lacrimosa 第六章 掘墓者 第七章 已死之人 第八章 阿泰斯特 罗素开着黑色的丰田凯美瑞在路上疾驰,在上到华盛顿大桥后,车子开始多了起来,路上逐渐变得拥堵。亚瑟将手枪放进兜里,然后和罗素聊起托尼-卢西亚诺的一些事。 “你什么时候开始为托尼做事的?”亚瑟问道,在他的印象里,罗素是突然有一天出现的,然后就一直跟在托尼左右,每次看到托尼,都会见到罗素那高大冷峻的身影。 “1985年,我死后10年,在旧金山我遇见了托尼。”罗素的话如果被旁人听到,怕不是要说他在说疯话,但亚瑟清楚,罗素没有说谎。他能感知到,罗素说出的话,每一句都是真话,这种感觉让人安心。 “后来我就跟着他来了纽约,给他做保镖,为他打人、杀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着他,我当时只是想要找一份工作,我在酒吧遇到了托尼,帮他解决了一些麻烦,然后他问我有没有事做,我说没有,我想找份活干。他问我懂不懂枪,我说我在越南打过仗,他说很好,愿意给我很高的薪酬。”罗素回忆起1985年的往事,他跟着托尼来到纽约后,的确拿了很高的薪酬,可他没有拿出一分钱来享受,连托尼都不知道,罗素到底把钱用去了哪里。 他没有信用卡,没有银行账户,驾照是伪造的,没有妻儿,没有产业。他永远只用现金,住在曼哈顿的小公寓里,每天除了保护托尼,为他做事,没有人知道他业余的时间干什么。他不爱女人,不吸毒、不喝酒,总是穿着黑色的外套,散发着死亡的气息。 托尼对他很满意,这样一个手下实在是让人省心,而且罗素真的身手不凡。因为罗素的存在,让托尼在卢西亚诺家族中站稳了脚跟,代价是卢西亚诺家族从过去五大家族的头把交椅,衰落成最弱小的一个,他们的内耗太厉害了。罗素在这过程中杀了不少人,他对托尼绝对的忠心。 但托尼并不清楚,罗素真正忠心的并不是他…… “你还记得1985年之前的事吗?”亚瑟想多了解一下罗素,问道。 罗素摇摇头,道:“不清楚,我感觉自己做了一场梦,醒来的时候已经是1985年,在旧金山的海滩上。很多事我都记不清了,如果不是你,我甚至不知道我已经死了。” “那也许我不应该出现。” “不,你应该出现,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很多事,玛丽?” “不知道,到底谁是玛丽?” “这也是我要问你的……好了,开车吧,到卡洛高中。” 车子慢悠悠的过了华盛顿大桥,然后经过曼哈顿的街道,再上到布鲁克林大桥。这座1883年建成的大桥已经投入使用一百多年,它如同钢铁堡垒一般庞大、坚固。亚瑟打开车窗,外面的雨已经小了很多,桥面的钢梁在眼前飞驰而过。 俞鹏在努力整理亚瑟脑海中留下的记忆,希望能找出一些头绪,引导自己下一步的计划。托尼一定要杀掉,但阿布拉莫该怎么处理呢?他的绰号是船长。亚瑟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张梅花6,背面正是那首“船长”的诗。这首诗亚瑟倒是知道,因为太有名了,是美国诗人惠特曼为纪念林肯总统而写的。 难道他和罗素一样,念完诗以后,就会和自己心意相通?亚瑟不敢肯定,但绝对值得一试。 车子过了布鲁克林大桥后来到了布鲁克林区。有人说布鲁克林是贫民区,其实布鲁克林很大,有很多小的聚集区,有不错的富人小区,也有暴力、犯罪资深的贫民窟,但总体来说,比隔壁的皇后区要好很多。 整个布鲁克林有250多万人,分布着八百多所学校,三分之二是公立学校,三分之一是私立。私立学校多半条件优渥,资源丰富,只收有一定社会地位家庭的孩子,因为学费很贵。公立学校中一部分是优质的,师资资源很好,生源挑选严格。而剩下的就是一些所谓的“内城学校”,分布在贫民区附近,专门招收贫民区的孩子,免费教育,快乐教育,让他们有个地方能挥霍自己的青春荷尔蒙,学点基本的文化知识,教育质量和环境可想而知。 吉娜就读的卡洛高中就是这样的内城学校,自从和亚瑟住在一起后,她每天要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赶到学校上学。在结束了舞蹈社和啦啦队的活动后,再坐地铁回曼哈顿。这一路算不上安全,尤其是当吉娜越长越漂亮,身材越来越好时,一个白人漂亮姑娘在布鲁克林贫民区附近走动是很危险的。 吉娜一直希望亚瑟放学后来接他,但亚瑟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不愿意来,这让她很气恼。不过昨晚亚瑟似乎变得温柔了很多,早上醒来时两人是抱在一起睡的。吉娜没忍心吵醒亚瑟,起床后做了一顿有些糟糕的早餐,留下便条后就自己上学去了。 三点放学后,吉娜留在学校,今天学校有一场篮球赛要进行。 来自罗德岛的拉萨尔预科学校要到卡洛高中挑战,吉娜是学校的啦啦队成员,早早在更衣室换好了服装,到球场上来预热。啦啦队的女生穿着短裙和紧身衣,手里拿着花团。吉娜是最显眼的那个,17岁的她身体已经非常成熟,当她换上紧身衣后,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向外散发着荷尔蒙的魅力,在球赛开始前,牢牢的将观众的目光吸引过来。 像吉娜这样的女孩,当然会遭到很多人的惦记。但吉娜一直对外声称自己有一个意大利帮派的男朋友,让很多登徒之人心怀畏惧。可时间一长,并没有人见过她所谓的帮派男朋友,蠢蠢欲动的心思自然又起来了。 暖场的时候,就不停有人朝着场上吹口哨,想引起吉娜的注意。还有一个闷骚的黑人小个子,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一台照相机,偷偷摸摸的给吉娜拍照。但吉娜在场上一直在跳舞,他始终抓拍不到他想要的镜头。 好容易找到一个不错的角度,啦啦队却退场,比赛要开始了。 在布鲁克林这样的地方,篮球和嘻哈一样,是很多穷人生存乃至改变命运的工具。这里是篮球的热土,伯纳德-金、乔丹、贾巴尔、穆林等巨星都是在纽约出生,这里还有最传奇的街球高手。当然,真正能够从这片土地走出来的人还是少数,很多人在天赋这道门槛上,就被死死的卡住,再难向上走一步。 卡洛高中的球员显然都没有什么天赋,所有人在场上的风头,都被拉萨尔预科学校一个15岁的少年给盖过了——他的球衣后背上,印着名字,“Artest”,阿泰斯特。 阿泰斯特出生在更加贫穷的皇后区,在上高中前,曾经和自己的好朋友拉马尔-奥多姆、埃尔顿-布兰德一起组建球队参加AAU的夏季联赛。结果他们三人的组合在联赛中取得了67胜1负的战绩,三人都受到了篮球名校的关注。 于是,街头贫民窟出生的阿泰斯特才得以穿上拉萨尔高中的校服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这所学校普通的黑人小孩是没有机会去的。 15岁的阿泰斯特在比赛中展现了他的天赋,强壮的身体,无所不能的全能表现,那些大他两岁的高年级球员,都完全不是他的对手。他像一头小野兽,撕碎了卡洛高中的防线。因为他表现的太出色,打得主场作战的卡洛高中球员很没有面子,于是防守动作越来越大。 终于,阿泰斯特在一次上篮时被对手给放倒,阿泰斯特立刻从地上爬起,朝着防守人冲去,两人扭打在了一起。冲突爆发了,两边的球员都聚过来挥拳相向,裁判凄厉的哨声也无法阻止,这样的场面在布鲁克林的篮球赛中实在太常见了。 场边的观众开始朝着场上扔杂物,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混小子们最乐意看到这样的场面,一些人开始大吼着鬼叫起来,脏话不停的朝着卡萨尔高中的人骂去。此时,啦啦队的女孩是最无辜的,她们就站在场边,上一秒还在为球员们加油,下一秒已经有东西砸到他们脑袋上。 扭打做一团的球员朝着啦啦队员们冲来,他们已经失去了控制,辨不清方向,女孩们发出一阵尖叫。这是,吉娜旁边的一个姑娘大叫了一声,“谁摸我!”看样子有人在趁乱施展咸猪手。吉娜连忙和女孩们一起退到球场的角落去。 混乱在扩散,一些观众加入到了斗殴之中,但阿泰斯特毫不畏惧,他以一当十,一拳一个和卡洛高中的人战斗。他在街头长大,打架斗殴简直是家常便饭,来多少他都不怕。 场面越来越混乱,吉娜只想逃走,却不知道该往哪里跑,她和几个女孩只能缩成一团防止被冲散、踩踏。学监、老师、裁判在无力的维持着秩序,却对这场狂欢没有太好的办法,他们已经报警,但警察过来还需要时间。 这时,吉娜感觉到有人拉住了自己的胳膊,她吓得尖叫了一声,一抬头,却看到了亚瑟。 “亚瑟!” “是我,我来接你放学。”亚瑟把吉娜拉近怀中,用胳膊轻轻围着她,把她从混乱的角落里带了出来。 “你怎么来了?” “是你留了便条让我来接你的。” “我以为你不会来。” “那你是不需要我来?” “不,我需要。”吉娜从混乱中解脱了出来,看到亚瑟来接自己,胸中一下被一种温暖和甜蜜所充斥、包围,那些暴力、嘈杂一下子都变得和她没有关系了,她不用再害怕了。 而亚瑟此时却看到球场上,一个愣头青的黑人小子在和好几个人打架,他被围攻,却毫无惧色。亚瑟看他的面孔觉得很眼熟,再眯眼一瞧他背上的名字,“Artest”…… “妈的,这不是慈善、世界、和平吗?还真的和平啊。” 亚瑟在这个穿越过来的时空中,终于见到了一个他认识的人,一个名人,未来NBA著名的暴力球星,罗恩-阿泰斯特,后来改名慈善世界和平。 于是,亚瑟从怀里掏出了左轮手枪。 “你要干什么?”吉娜看到亚瑟掏出枪,惊恐地问道。 “让所有人都平静一下。” 然后,亚瑟把吉娜搂进自己怀里,用胳膊捂住她的耳朵,把枪口对着头顶,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后,球场上的混乱一下停滞了,跟着很多人抱头鼠窜,找地方趴着或者躲着。 因为每天都会有枪击发生,所以美帝人民已经养成了听见响声自动卧倒的条件反射。 场上唯一没有躲的只有阿泰斯特一个,他像一头狂躁的公牛站在那里,寻找枪声的来源,然后就看到了怀里搂着吉娜的亚瑟。 亚瑟也在看着阿泰斯特,心里想,“这枪声也太TM的响了!耳朵都给我震聋了!” 第九章 你醒了 第十章 重生 第十一章 阿布拉莫 第十二章 剑 第十三章 无限的忠诚 第十四章 落日 第十五章 钓鱼 第十六章 无法拒绝的条件 第十七章 绑架 第十八章 地窖 第十九章 血潮 第二十章 方片J 第二十一章 上钩 第二十二章 拜苦路 第二十三章 麻烦 第二十四章 解决之道 第二十五章 平静的力量 第二十六章 巴蒙德 第二十七章 序幕 第二十八章 马 门后黑黢黢的一片,老神父的身影一下子融入了门后的黑暗中。 亚瑟犹豫了一下,还是抬步踏进了门内,仿佛进入一片深海,竟没有一丝光。亚瑟走进这无边的黑暗中,心中却没有丝毫恐惧。来到这个时空后,对任何奇怪的事他都见怪不怪了。他往前走了几步,清脆的脚步声回荡,他的确身处一个空旷的空间内。 可光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光线?难道教堂的大花玻璃窗都被蒙住了?这里也太黑了。 亚瑟心中想着,觉得这里要有光。 这个念头一动,前方突然出现了一盏烛火,在黑暗中划开了一道口子。橘色的光团向外驱赶着黑暗,光团朝着亚瑟靠近,原来是那个形容枯槁的老神父点了一盏蜡烛。他是个瞎子,蜡烛当然是为了亚瑟而点。他摸着椅子朝这边一路走来,亚瑟借着微弱的烛火看着被照亮的地方,觉得似乎有些异样。 老神父走到亚瑟跟前,苍老的声音又在亚瑟的耳边回荡,“跟我来,跟我来。” 亚瑟一时分不清这声音是从老神父的嘴中传来,还是从别的什么地方传来。老神父已秉烛转身,朝着前方缓步走去。他穿的应该是软底的鞋子,走在教堂的地砖上没有发出一丝声响。亚瑟跟在老神父的后面,脚下踩出“哒哒”的声音。 亚瑟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借着前方如豆的灯火,他隐隐约约看到了上方教堂的穹顶和周围的椅子,总觉得和上午来时不太一样。此时,老神父停下了脚步,他举起手中的烛火向上,亚瑟抬眼望着烛火照亮的地方,是教堂的一面玻璃花窗。 玻璃花窗上画着一匹白色的马,马上坐着一个搭弓射箭的人,他的脑袋上戴着金色的冠冕,手中的弓箭指向远方。白马的脚下匍匐着赤裸的男人女人们,他们在向这位骑马射箭的骑士叩拜。这画的画功精细,马匹、人物栩栩如生,仿佛是真人一般。 亚瑟看得不禁入神,心中却想,上午在圣詹姆斯大教堂看到的玻璃花窗似乎并不是这个样子。 看完这一扇,老神父往旁边走了走,来到第二面玻璃花窗前,同样举起烛火向上。这面花窗上画着的也是一匹马,这是一匹红色的马。和白马的俊逸相比,红马更加高大雄伟,马背上坐着一个身材健壮,赤裸上身的大汉,手中举着一把大剑,须发如马鬃一般。在红马的脚下是一具具形状各异的尸体,他们身上要么插着刀剑,要么缺胳膊少腿,显然死于战争。 这面窗花向外散发着暴力血腥之气,让人不敢多看,亚瑟瞄了几眼就收回了目光。 第二面看完,老神父带着亚瑟继续往旁边走,来到第三面玻璃花窗前,这一面依旧画着一匹马,黑色的马。和前面两匹丰神俊朗的马相比,这匹黑马却瘦骨嶙峋,只有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坐在马背上的是一个垂垂老矣,弯腰驼背的老者,仿佛随时要从马背上跌落下来。在黑马的脚下同样是一具具尸体,不过这些尸体都瘦骨嶙峋,明显是被饿死的。 这面花窗透着一股悲惨之色,越看越让人心怀悲戚,亚瑟竟感觉要流下泪来。 此时,老神父收回了烛火,领着亚瑟来到了第四面玻璃花窗前,当灯火照亮第四面窗时,一股森寒之气扑面而来。亚瑟看到,第四面窗花上画了一匹骷髅马。灰色的马骨森然可怖,在它脚下是一片白骨,形如地狱。而骷髅马上坐着的,却是一个身材矮小,身着红袍遮住面孔的小个子。从身形来看似乎是一个孩童,手里却举着一把比身体还要巨大的镰刀。 镰刀的刀锋上滴下鲜红的血液,和那身红袍成为唯一鲜艳的色彩,在灰蒙蒙的画面上显得尤为刺眼。 亚瑟盯着这红袍的小个子,觉得有些眼熟,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时,老神父转过身来,用那没有眼珠只剩一片灰白的眼睛望着亚瑟,他缓步走到亚瑟跟前,拉过亚瑟的手,把一样东西塞给了他。亚瑟接过一看,竟然是四张扑克牌! “你是谁?这些扑克牌到底是哪儿来的?”亚瑟赶忙问道。 老神父却没有回答,他退了回去,退回到玻璃花窗前,嘴里嚅嗫着,沉沉地低语,他的声音又回荡在亚瑟的耳旁: “…你为推罗王作起哀歌…我将你安置在神的圣山上,你在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间往来…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已将你从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除灭…故此,我使火从你中间发出,烧灭你,使你在所有观看的人眼前变为地上的炉灰。” 老神父念了很长的一通,亚瑟只感觉声音在耳边来回荡漾,不知从哪里发出。当老神父念完最后一句时,他手中的烛火落在了地上,火焰向两侧窜开,大火瞬间熊熊燃起,将四面玻璃花窗照亮!火焰来的如此凶猛,亚瑟被热浪逼得连连后退,突如其来的火焰,把他的头发和眉毛燎掉了一点,而老神父已经被烈火所吞没。 火焰驱散了所有的黑暗,亚瑟这才发现这里并不是圣詹姆斯大教堂,里面的装饰截然不同,怪不得刚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这里到底是哪儿?管不了那么多了,火已经烧了过来,亚瑟照着门外奔去,火焰已经把凳子、墙壁、华盖通通点燃。 亚瑟感受到背后的热浪,加快了速度,一下子从大门冲了出来!冲出来以后他回头一看,发现整个教堂都燃烧了起来,而这座果然不是圣詹姆斯大教堂,圣詹姆斯大教堂的钟楼是圆顶的,而这座却是尖顶教堂。哥特式的尖顶直冲云霄,浓烟滚滚,火焰从下方一路向上蹿升,一直烧到尖顶的十字架,整座教堂被火焰所吞噬。 亚瑟看着这从未见过的教堂和熊熊烈火,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发黑,眼皮子忍不住往下耷拉,觉得要晕死过去。 “咚~咚~咚~” 这时,几声洪亮的钟声响起,亚瑟猛然清醒过来,眼睛睁开,才发现自己还站在教堂门口。看了看手表,六点,太阳已经下山了,教堂的钟楼敲了六下。再抬头望望圣詹姆斯大教堂,它安然无恙的矗立在面前,红色的砖墙,绿色的钟楼,在夕阳的映照下古拙优美。几只渡鸦飞来,停在了教堂圆顶的十字架上,嘎嘎地叫了两声。 是梦吗?亚瑟已经分不清,这究竟是梦幻还是现实…他回到自己的摩托车上,回忆着刚刚的情景,思索着。他突然想起什么,对着摩托车的后视镜照了照自己,便知道这不是梦。镜子里,他看到自己的头发和眉毛,被火焰给烧燎掉了一些,发梢卷曲了起来,眉头少了一小块。 他连忙掏了掏上衣的口袋,果然摸到了四张牌。 一张方片3,一张梅花4,一张红桃6,一张黑桃J。 …… 晚上,新泽西,阿布拉莫一家结束了基督受难日的活动往家赶,位于新泽西西北博根郡里奇伍德的一栋豪华别墅里。这里和长岛的纳苏郡一样,是纽约大都会地区的富人区,一个在西一个在东。因为价格相对长岛更加便宜,所以很多纽约的非富豪金领阶层居住在这里,被称为“纽约的卧室”。 阿布拉莫一家上午参加了拜苦路的活动,中午在圣彼得大教堂吃了圣餐,晚饭一大家子在曼哈顿昂贵的高级餐厅“尼诺的贝里斯莫里”吃了阿尔巴白松露和鱼子酱,一顿花掉了上万美元。但阿布拉莫一点都不心疼,他今天很开心,心情舒畅,开车回去的路上都在哼着小调,是Andy Williams的Raindrops keep falling on my head (雨滴不断落在我头上)。 坐在后座的女儿宝拉显然有点意见,道:“爸爸,你能换一个调子吗?你都哼了一路了,而且没有一个音是准的。” 阿布拉莫乐得哈哈大笑,坐在副驾驶的妻子康妮转过头去,语气严肃地对女儿道:“宝拉,不要对你爸爸不礼貌,你没看出来他今天很开心吗?他平时都不会唱歌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在哼些什么……” 听妻子这么说,阿布拉莫反而哼得更大声了,车子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氛。但康妮注意到,坐在后座的儿子安吉洛板着面孔不是很高兴。等阿布拉莫把车开到家中,停好车后,康妮朝阿布拉莫试了个眼色,指了指下车的儿子。 阿布拉莫领会了妻子的意思,点点头,下车后朝儿子安吉洛招了招手,让他过来,搂着他的肩膀道:“嘿儿子,你有什么心事吗?从吃圣餐开始你就满脸的不高兴,如果你有什么不满的地方,你应该说出来,而不是板着脸让你母亲担心,知道吗?” 安吉洛斜了一眼父亲,抿着嘴没有说话。他和父亲不太一样,卢卡-阿布拉莫身材高大魁梧,一头银灰色的头发,面目冷峻,一看就是做老大的料。安吉洛却更多遗传了母亲,有些矮小,鼻子有些雀斑,一头栗色的卷发,和父亲最像的就是那双眼睛,狼一样的眼睛。 “安吉洛,到底怎么了?晚上的松露和鱼子酱不和你的胃口吗?你知道有多少孩子一个月吃饭都花不了这么多钱?”阿布拉莫是个急脾气,好言好语撑不过三句,儿子一旦不回应他就着急上火,提高声调,“我供你上最好的大学,给你吃给你穿,都是最好的,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安吉洛撇了撇嘴,他早就习惯了父亲的脾气,好像天上的云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下雨,又不知什么时候会放晴。作为儿子,很多时候安吉洛都看不透自己的父亲。或者世上的儿子都是这样,不到一定的年龄,都无法理解父亲。 “爸…”安吉洛终于开口,两人站在院子的游泳池旁,月光映照在幽蓝色的池水中,一阵风吹过,月亮被吹的起了褶皱,“我…我听说你是黑手党,今天在拜苦路的时候,你是不是和帮派的人在接头?那个黑头发的人。” 安吉洛的话让阿布拉莫火气全消,他的面色马上变得尴尬起来,舔了舔嘴唇,搂着儿子的肩头晃了晃,道:“安吉洛,明天我亲自送你回学校,我在纽约待一天,晚上我们去麦迪逊看比赛,怎么样?” “爸爸~”安吉洛拖长声调,他知道老爹又在转移话题。 “尼克斯,对阵迈阿密热火,我马上就打电话去订票,OK?” 第二十九章 晋升 第三十章 钱不是目的 第三十一章 地下皇帝 第三十二章 希尔维斯 第三十三章 安娜 第三十四章 尖顶 第三十五章 麦迪逊的交易 第三十六章 赌一把 第三十七章 难对付的角色 第三十八章 三个人 第三十九章 还能这么玩 第四十章 夏季的女王 第四十一章 古斯塔沃 第四十二章 托付 第四十三章 失踪时间 第四十四章 我说的对 第四十五章 聚会 第四十六章 马修 第四十七章 眼 第四十八章 内布拉斯加 马修在送亚瑟到家后,开着车离开了小意大利,油门一踩驶向下城区第22大道。 那里有一间伍德名下的药店,是伍德进行非法药品交易的场所之一。他当年被FDA盯上并不是因为贩毒,而是违规贩卖麻醉药和镇定剂。伍德并不直接参与毒品交易,他是甘多菲尔家族的中间人,马修知道在那个药店里藏着他想要的东西。 脑海中依旧闪烁着天空中那只巨大的眼睛,马修边开车边晃了晃脑袋,让自己把那段可怕的幻觉给清除掉。他心想一定是之前服用的安眠酮导致的副作用,为了接近伍德,赢得他的信任,他也成了一个瘾君子。不过他已经好几天没吃药了,没有理由突然出现幻觉,但是也好,正好给了他机会。 车开但很快,从第六大道一路向北,前面有一个绿灯,马修加速想要冲过去。这时他发现坐在副驾驶的伍德动了下身子,似乎要醒过来,便一个急刹车,车子猛地停在了路口。没有系安全带的伍德又扑了出去,脑袋再次撞在挡风玻璃上,“嘭”的一声,回弹到座位上,又晕过去了。 绿灯变成了红灯。 十分钟后,马修把车停在了第22大道新伦敦药房的门口,药房早已经关门。马修从车上下来,拉开副驾驶座的门,将昏迷的伍德从车上扛了下来。马修看上去很瘦,力气却不小,把大腹便便死沉死沉的伍德驼到背上,溜到药房的侧门,再从伍德的口袋里掏出钥匙把门打开,两人一起进到了药房中。 一脚踹开药房办公室的门,马修气喘吁吁的将伍德扔到沙发上,然后打开了沙发旁的一个柜子,里面有一个黑色的保险箱。保险箱除了有密码盘外,还有一个指纹读取器,这是最新的指纹密码保险箱,上面使用光学指纹识别器,需要密码配上使用者指纹才能打开。 马修在获悉了保险箱密码后,多次想提取伍德的指纹,但伍德一直非常小心,马修始终没有机会。而在保险箱里,存放了曼哈顿地区部分毒头的花名册,记录了很多重要信息。有了这份信息,FDA就能按图索骥,拔除一批盘踞在纽约贩卖、使用非法药物和毒品的组织。这样,马修几年来的卧底生涯就没有白费。 脑子里掠过这些年在帮派卧底提心吊胆的岁月,还有妹妹死去时的痛苦,马修感觉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但不知为什么,他的脑海中又出现了那只眼睛,那只悬浮在天空中,巨大而恐怖的眼睛。 定了定神,马修转动保险箱的密码盘,他是最近才从伍德那里套出了保险柜的密码——在两人共同服用了安眠酮的时候。接下来就是要把伍德的手指摁在指纹仪上,再扭动把手,就能把保险箱打开。马修挪动沙发,让伍德靠近保险箱,再拉过他的手往保险箱这最新的光学指纹仪上摁。 在电容指纹仪发明前,光学指纹仪是唯一的指纹读取仪器,这种指纹仪可以被复制的假指纹欺骗,所以伍德对自己的指纹保护一向很好。当马修握住伍德的手朝着指纹仪挪去时,伍德原本绵软无力如同一滩烂泥的手突然一把握住了马修的手腕,另一只手则勒住了马修的脖子,把他拉倒在沙发上。 伍德强壮的如同一头蛮牛,马修力气也不小,却没有防备被伍德给制住了。原来在红绿灯第二次撞击后,伍德并没有再次晕过去,他逐渐转醒。但马修的不正常举动让他警醒,他强忍着脑袋的疼痛,想看看马修想干什么。直到他把自己拉进药店办公室,拉开保险箱,伍德才明白,原来这个和自己有过命交情的小子,竟想偷他的花名册? 他是个卧底。 伍德佯装昏迷,他知道马修要打开保险箱需要自己的指纹,他等待着马修握住自己手摁向指纹仪的那一刻。马修低估了伍德的城府和忍耐力,但如果不是路上的意外,还有天空中那只眼睛,马修也不会临时起意,冒险借助这次机会偷取花名册。 他的喉管被伍德粗大的胳膊紧紧勒住,无法呼吸,脖子上青筋暴起憋得通红,他快不行了。脑子开始缺氧,手、脚在一点点失去控制,他感觉全身的肌肉在慢慢软下去,这是死亡的味道。伍德是下死手了,他甚至不想留个活口问个明白。 吃毒品这口饭的,都在刀头上舔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马修的瞳孔开始散大,生命在急速流逝,许多画面开始在眼前流淌。内布拉斯加荒芜的草地,一望无际的蓝天和农田,巨大的冷却塔和巨大的风,浩浩荡荡地吹拂在毫无遮拦的平原上,冷却塔冒出的白烟滚滚,飘向空中又随风而逝,一如他即将随风而逝的灵魂。来到纽约后的一切都没有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修车厂,妹妹,FDA、佩林、安眠酮、伍德、甘多菲尔,那些缠绕着他几乎让他发疯的东西。 几年的卧底生涯,黑暗、毒品、枪支、暴力,赌博,没有爱的性,失去亲人的痛苦,在死亡边缘跳舞的心惊胆战,像浓厚的油彩涂满了他的生活,但抹去这一切,他的底色依旧是那个成长在内布拉斯加,牵着妹妹的手行走在农场旷野上的少年。那里的天很高,云很低,他看到了草地上的木围栏和Aermotor抽水风车,风车一直在转啊转,越来越慢,越来越慢…… 办公室的门“哐”的一下被撞开了,一个穿黑色运动衣的高大男人出现在门口,他看到伍德勒住马修,马修满脸通红眼珠外暴已快要气绝身亡,果断举起手里的枪,对着沙发朝着伍德开了一枪。 “嘭”的一声,子弹从消声器枪管里飞出,准确的射进了伍德的脑门中央。即便是很近的距离,用手枪一枪击中一个人的脑袋也是非常困难的。在手枪对射中,瞄准的从来是对方的躯干而不是脑袋。只有最顶级的枪手,对枪械、弹道无比的熟悉,才有自信一枪打爆对方的脑袋。 开枪的是“死亡枪手”罗素,可能是纽约地区枪法最好的“人物”。 十五分钟前他接到阿布拉莫的电话,阿布告诉了他马修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和车牌号,罗素打了个电话给马修,无人接听。他动身要前往马修住的地方蹲他,可是安娜却缠着罗素不肯放手。罗素听从亚瑟的吩咐,带上安娜,结果上车后到了第一个十字路口,罗素要直行,安娜却一把拉住他的胳膊,用手指了指右边示意他右拐。 安娜直勾勾的盯着罗素,那清亮的眼神竟让罗素无法拒绝,于是罗素只得右拐。 在安娜的指引下,十分钟的时间,罗素开车行驶到了22号大街,看到了停在药店门口的那辆马自达929。 罗素立刻靠边停车,拿着枪从开着的侧门进入了药店中,听到办公室有响动,进去便看到了伍德要杀掉马修。罗素并不认识马修,但在电话里阿布说是一个栗色长发,很瘦的年轻人。伍德是金发,身材肥壮,罗素一眼就分辨出了两人,毫不犹豫地开枪射击,打死了伍德。 勒在马修脖子上的胳膊慢慢松了下来,风车又开始转了起来。罗素上前拨开伍德的胳膊,把马修拉起来拍了拍他的脸。马修面色通红,脖子上被勒住乌青色的勒痕,他已经摸到了死亡的边缘,脑子因为缺氧而混沌不清。罗素一松手,他又摊倒在地上。 缓了好一会儿,他才逐渐转醒过来,感觉脖子几乎断掉,锁骨和颈椎似乎出现了挫伤和错位,疼的不行。伍德是真的下了死手,足以说明保险柜里的东西有多重要。马修瞥了一眼躺倒在沙发上的伍德,他脑门中央中了一枪,死的透透的了。 救他的是一个穿着黑色运动衣的高大男子,他拿着枪坐在椅子上看着马修,马修想起来自己认识他,他是卢西亚诺家族的人。过去他总是跟在托尼-卢西亚诺身侧,据说是个可怖的杀手,不过只是听闻,两人并无交集。从他一枪干掉伍德来看,传言非虚。 “谢谢…谢谢。”马修的喉咙很疼,喉管感觉被勒碎,他挤出一句谢谢。他不知道罗素出于什么目的救他,他的心思全在保险箱上,可他不能去打开它。他快速转动着脑子,想编一个理由,说自己和伍德因为某些事发生了冲突,他要杀掉自己。对,是为了争夺毒品…不对,他为什么要救自己?难道也是为了保险箱里的花名册? 马修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他一下子觉得很疲惫,大脑缺氧让他没有力气再去多想。他累了,他真的累了,不知为什么,他又想起了内布拉斯加,想起了家乡的农场和风车。他已经回忆不起自己究竟为什么会来到纽约,为什么走上卧底这条路,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生存?为了正义?为了复仇?还是什么都不为。 他想家了。 这时,罗素开口说话了,道:“教父想见你,跟我走。” 第四十九章 双瞳 第五十章 盘算